就業權利

「人人有工作權利,包括有機會憑本人自由選擇或接受工作權利,採取適當步驟保障。....政府須採取技術與職業指導及訓練方案、政策及方法....造成經濟、社會及文化之穩步發展以及充分之生產性就業。」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

「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獲得公允之工資..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盟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

每人皆希望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香港能找到一份可糊口的工作已非易事,失業、就業不足及被削減工資的情況更日趨惡化。

失業率高企、經濟轉型、資訊科技急促發展,估計約有近七十萬低學歷的工友面臨淘汰。政府一直缺乏完善工業政策,未能為工友提供出路。他們只好成為邊緣勞工,甚至淪為失業大軍。六萬多名在職老人的處境尤為惡劣,他們不但面對年齡歧視,更被迫從事工時長、工資低的工作,收入不足糊口,更遑論勞工及退休保障。

社協曾就青少年及中年勞工就業危機、低收入在職老人工作情況進行調查,聯同失業人士,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基層勞工聲音,爭取檢討職訓計劃、增加就業機會及設立老年退休金,務求令每個市民均能充分體現就業權利,敬業樂業。

社會實況
- 8,700個住戶因低收入而領取綜援
- 60,000在職老人月入少於5,000元,137,000個老人家因沒有收入而領取綜援
- 近60萬名64歲或以上的在職老人未能參與強積金,晚年完全沒有退休保障
- 低收入的在職老人大多從事看更、清潔、雜工及拾荒的工作

社協工作
- 跟進二百多個就業問題個案,並定期提供就業資訊及查詢服務
- 協助在職老人及二百多個家庭成立組織,向立法會及政府部門爭取老人退休金及要求設立最低工時及最低工資,並立法防止年齡歧視
- 在1998年及1999年就居住於公屋及私人樓宇的在職老人展開研究調查
- 在2000年進行中年及青年就業危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