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權益

倡議病人權益是為了保障病人在強調專業知識的醫療制度中,人的自主性及尊嚴不被侵犯。

經多年推動,病人權益普遍為市民認識及認同,但與先進社會的標準大相逕庭。由於醫護人員與病人關係並不平等、加上醫醫相衛的文化、政府及各醫療機構輕視病人權益,令醫療體系偏離以病人為本的宗旨。市民的知情權、選擇權、私隱權及投訴權未獲充分保障。

社協在一九九二年成立香港病人權益協會,透過推廣教育、協助醫療事故投訴人,推動本港病人權益。社協亦協助不少醫療失誤的受害人或家屬成功投訴及追討賠償。社協積極就各項醫療及融資改革提出建議,倡議設立公正、公開及獨立的醫療投訴機制,建立互相尊重的醫療文化。

社會實況
- 政府及醫療機構拒絕立法保障病人權益,病人約章只成口號式條文
- 醫務委員會28名成員中,只有4名為非醫療專業的社會人士
- 2000年公眾投訴委員會共處理112宗投訴(1999年為59宗),當中只有13宗個案投訴成立

社協工作
- 病人權益協會在98年共處理186宗投訴,2000年已上升至377宗
- 現共跟進近40宗民事訴訟及醫療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