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狀肺炎下籠屋板房居民的困難及需要問卷調查報告 (Chi only)
1.背景:
因新冠狀肺炎(COVID-19)疫症自2019年12月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爆發,其後疫症蔓延至全球各地,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截至2020年5月11日資料,全球感染人數已逾411萬7740宗,死亡人數亦逾28萬2447人[1];疫情對香港帶來前所未的挑戰,截止5月11日,本港共有確診/疑似個案1,051宗,死亡個案有4宗,數字較低,但迄今為止全球感染人數和死亡人數均已超過2003年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經濟及各項出入境政策都大受影響及限制,基層市民的生活及就業首當其衝,最受影響。
而新冠狀病毒防疫工作,要靠口罩、酒精搓手液、漂白水等防疫物資,及人與人之間保持距離,可是環顧各個社群,需要共居一單位,共用廚廁的籠屋、板房居民最難防疫,及最受影響。
根據本會去信統計數索取的數字,2016年的數據有32,400戶(67,500人)居籠屋、板房、閣仔等要共用廚廁的不適切單位,最新長遠房屋策略2019年週年進度報告,2019年本港有119,100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較2018年116,600有所增加,當中居於有可見間隔物的分間樓宇單位,扣除86,500劏房住戶(約21萬人)(2019年),共住的床位及板房單位約30,100戶(約6萬人)。比較有獨立廁所的分間樓宇單位(劏房/套房),床位及板房要共用廚廁及屋內設施,人與人之間更難保持距離,更難防疫,床位通常15至18呎,板房24呎至50呎,單位除環境狹窄外,空氣亦不流通,共用洗手間等更增添傳播風險,一旦有人受感染,後果不堪設想。
香港於1994年訂立「床位寓所條例」,1998年實施,監管一屋12戶租約或以上的床位寓所,要求符合一定安全要求,及要每年申請牌照,包括走廊闊度不可少於1米、要有消防設備、每8人要有1洗手間、要保持衛生及具備消防設傭等措施。不過,上述條例僅規管提供「十二個或以上的床位」及只租予單人的單位,因此,不少板房及床位只要床位數目在12伙以下,便不受上述條例所管制,而且過去20多年來,愈來愈多床位單位,非法經營,不申請牌照。安全及衛生等都未受監管。加上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的法例分別於1998年及2004年取消,貧困人士更無居住選擇權,再惡劣及非法的籠屋,居民也無奈接受,無反價之力。.
香港近來曾有一宗確診個案,一名劏房住客確診兩天仍未送院,除增加同住母親的感染風險外,更令附近劏房租客人心惶惶,擔心因為劏房接駁喉管、空氣流通等問題增加傳染風險。
另外,籠屋、板房中不少居民從內地探親回港後,即使如實申報居住床位單位,希望可以入住檢疫中心,但衛生署卻依然表示可以家居隔離,令同屋很驚慌會有集體感染的風險,可見政府忽視在床位/板房等共住等狹窄及共用單位環境下的傳染風險。
公屋是籠屋、板房居民唯一改善居住環境的希望。 但最新公屋輪候數字,截止2020年3月,有近26萬宗公屋輪候申請,撇除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高達5.4年,單身人士更要等候10年以上,而絕大部份租住床位板房的為一人住戶,根本分配公屋的希望很難達到,而其他大些的單位又太貴租,負擔不起,所以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繼續蝸居於板房床位單位,在疫情下,更是擔驚受怕過日子。
禍不單行,2019年香港勞動市場接近全民就業,失業率降至2.8%的極低水平,惟通脹情況仍舊嚴重,基層收入工資趕不上物價升幅,愈來愈多家庭陷入貧窮中,2019年6月修例後引發連串社會衝突,失業率(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升至3.4%;再加上今年疫症爆發,基層更跌落谷底,失業、開工不足的情況再惡化,現時本港的失業率已攀升至4.2%,基層的失業/開工不足情況更慘烈。
有見及此,本會在今年4月至5月期間,以問卷方式訪問了385戶租住籠屋、床位、板房的居民,以了解他們在疫症期間面對的就業經濟、衛生、居住、防疫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