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護老:基層年長護老者服務需要問卷調查報告 (Chi only)
(一) 前言
二零零九年八月,政府統計處發表了《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四十號報告書:長者的社會與人口狀況、健康狀況及自我照顧能力》[1]。調查指出現時共有1,129,900名長者(六十歲及以上人士)居於家庭住戶,佔全港總人口16.2%。當中96.4%長者表示沒有打算入住安老院;其中81.4%表示若日後身體狀況轉差,仍然希望留在家中生活,即886,200長者主張居家安老。
以鼓勵社區居家養老,政府提供社區支援服務、護老者支援服務和護老者津貼等。上述支援服務雖多元,但名額遠不及實際需要。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共7,978人在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內登記輪候各類型的資助長者社區照顧服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的平均輪候時間為10個月[2]。
服務不足令有需要長者未能及時、適時使用服務,身體輕度缺損的長者健康加劇惡化,容易過早跌入中度或嚴重身體缺損的狀況,令服務輪候隊伍更長,形成惡性循環。護老者長期照顧家中弱老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容易令自己健康狀況也變差,致無力繼續照顧弱老;社區支援服務有助分擔護老者的照顧工作與負擔,讓他們有喘息的機會,從而鼓勵及協助護老者繼續照顧弱老,令弱老能實踐留在社區居住的意願。
上述統計處調查發現約1/4長者(280,500人)自我照顧能力低[3],於日常生活需要別人協助;當中47.6%有照顧者提供協助。在該群有照顧者照顧的長者中,37.3%(49,700人)以子女為主要照顧者,26.3%(35,000人)以配偶為主要照顧者。隨著人口老化,需照顧年老配偶、父母或其他親屬的長者人數不斷上升;社會有需要檢視以老護老的情況,了解年長護老者的需要與困難,審視現行社區支援服務、護老者支援服務與津貼政策,以提供更適切支援予年長護老者,讓長者能在親人關懷下度過晚年、居家安老。
2009年統計處數據
人數 | 百分比 | |
自我照顧能力低長者 | 280,500 | |
子女作為主要照顧者 | 49,700 | 37.3% |
配偶作為主要照顧者 | 35,000 | 26.3% |
家庭傭工 / 護士作為主要照顧者 | 34,200 | 25.6% |
親戚 / 朋友 / 鄰居作為主要照顧者 | 14,500 | 10.9% |
嗇色園於1997年進行了「嗇色園年長護老者計劃」個案需要及問題意見搜集,訪問了25名年長護老者的現況,屬較小型問卷調查,當中未有使用標準量表。
救世軍於2007年進行了《女性護老者身心社交狀況調查》,訪問了約三百名女性護老者,探討她們的客觀生活條件,以評估她們的生理、心理和社交狀況,三者如何影響護老者的生活質素、對「高危護老者」進行分析。救世軍另外於2015年發佈《男性護老者照顧壓力及服務需要調查》,訪問了約二百名男性護老者,發現他們自評抑鬱程度較低,或受傳統性別觀念影響,不容易把感受和困難宣之於口,有「爆煲」的潛在危機。
是次調查綜合探討男女年長護老者的生活狀況,並以沙氏負擔訪問(ZBI)量表輔助評估護老者的照顧壓力。
[1]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2009年):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四十號報告書:長者的社會與人口狀況、健康狀況及自我照顧能力 (網址 http://www.statistics.gov.hk/pub/B11302402009XXXXB0100.pdf)
[2] 資料來源:社會福利署(2016年):輪候資助長者社區照顧服務的人數
(網址 http://www.swd.gov.hk/doc/elderly/LTC%20Statistics%20CCS(Chi)(Oct%202016).pdf)
[3] 註:統計處對於長者自我照顧活動能力方面的評估,根據其未能獨立完成的自我照顧活動(包括上落床和坐立、行走、穿衣、飲食、上廁所及洗澡)的數目來釐定,並將其活動能力分為四個級別(分為一至四級)。 (網址 http://www.statistics.gov.hk/pub/B11302402009XXXXB01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