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患者關注醫療改革聯席 自願醫保計劃意見調查報告及意見書 (Chi only)

政府於2010年10月6日公佈《醫保計劃 由我抉擇──醫療改革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下稱「諮詢文件」),提出推行自願醫療保障計劃(下稱「醫保計劃」)作為輔助融資方案。醫保計劃旨在由受規範及監管的醫療保險公司及私營醫療機構提供,令現時未能投購私人醫療保險的高風險人士(包括長期病患者)及長者均可購買,享有醫療保險保障。政府更會以五百億元公帑推動市民購買,包括為高風險人士、長者等提供經濟誘因。

 

為了解長期病患者及其照顧者對醫保計劃的意見,長期病患者關注醫療改革聯席(下稱「聯席」)於2010年11月至12月期間,透過全港的病人組織向其轄下的會員發出問卷,以收集意見。聯席共收回256份有效問卷,結果如下:

 

(一)    背景資料

256名受訪者中,長期病患者有218名,佔受訪人數的85.2%;照顧者有38名,佔受訪人數的14.8%(見表一)。受訪者的男女比例約各佔一半(見表二)。受訪者年齡組別主要是45-59歲(46.5%),其次為60歲或以上(34.6%)(見表三),年齡中位數為55歲,較全港長期病患者平均年齡64歲年輕。[1]

 

長期病患者的受訪者中,接近四分一(23%)患有兩種或以上的病患(見表四),超過一半(56.1%)需要覆診兩個專科(見表五),他們的患病年期中位數為10年(見表六)。

 

經濟方面,接近三份一(28.2%)受訪者的主要收入是靠自己工作(見表七),稍高於全港長期病患者從事經濟活動的比例(26.1%)。[2]超過四份一(26.1%)受訪者的每月收入高於$30,000,月入介乎$5,000-9,000的同樣約佔四份一(24.6%)(見表八)。受訪者的月入中位數介乎$15,000-19,000之間,較全港就業長期病患者每月收入中位數9,300為高,同時受訪者月入兩萬元或以上的比例約為四成(40.6%),亦較全港相同月入的就業長期病患者的比例(20.5%)為多。[3]

 

醫療保險方面,超過六成半(67.1%)的受訪者沒有任何醫療保險,接近四分一(23.5%)的受訪者有購買個人醫療保險,不足一成(9.5%)的受訪者由僱主提供醫療保險(見表九)。有醫療保險的受訪者,其醫療保險保障的範圍最多是「住院及手術費用」(43.6%),其次為「住院現金」(26.5%)及「危疾治療」(23.9%),最少為「門診費用」(6%)(見表十)。

 

總括而言,受訪者較一般長期病患者年輕、就業比例較高、每月收入較多,換言之,受訪者較能代表有經濟能力的長期病患者及照顧者,而他們正是醫保計劃的潛在投保者。

 

 

[1] 香港政府統計處第48號專題報告書《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

[2] 同上

[3]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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