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港七年申請綜援政策對新移民婦女的影響研究報告 (Chi only)

新移民權利

1. 背景

香港社會一直由內地移民來港形成,八十年代前因實施扺疉政策,以單身男士為主,八十年代後,中國開放,中港交流頻繁,中港婚姻增多,1995年開始,中港政府協議每日150個名額由中方審批來港團聚,大都是婦孺,但現時因不少子女在港出生,每日名額只用了約125個,其中約六成是成人,九成是已婚婦女來港照顧丈夫及子女。 這些婦孺輪候長時間才可以來港團聚,而來港後,香港政府規定他們必須居港七年才有投票權,即使經濟困難,家庭一半人居港七年才可以分配公屋,居港一年才可以申請綜援,過去資料顯示雖然大部份新移民屬於低收入家庭,但大都自力更生,最高只有約一成申請綜援。

 

過往十多年,香港政府除了提供120小時的新移民兒童適應課程,對新移民少有作出支援,這些新移民在種種限制下掙扎求存,亦暴露社會政策及服務的不足,例如:社會歧視嚴重、托兒服務欠善、勞工保障不足等,香港政府不但未正視,反而收緊福利政策。

 

2003年政府召開新人口政策專責會議,制定新人口政策,指出新移民兒童是香港未來的新力軍,有助解決香港人口老化問題,卻收緊對照顧這些新力軍的父母的支援,2004年開始新移民成人申請綜援資格由一年提升至七年,理據是:人口老化影響經濟發展、新移民人口流入增加、社會福利開支日增、社會福利的資格審批準則有不一致的現象(如:公屋需居港7年,但綜援卻只需1年)、居港7年能反映人於香港的貢獻(經濟) 、鼓勵新來港人士投入勞動市場、避免貧困人士為獲福利而來港定居,以及現時有其他經濟援助可支援新來港人士。而當時政府未有提供任何其他援助,直至2009年才設立食物援助,但只能半年申請六個星期食物,可見政府漠視新移民需要。

 

過去七年,約有一成有困難新移民成人申請綜援,但大部份不能獲援助,陷入赤貧生活境況。雖然社署強調運用酌情權,求助新移民表示通常未經審查,便被以未居港七年拒絕登記申請或被要求簽自動撤銷申請,即使患病單親新移民媽媽亦被拒,需要社工轉介或求助人多方要求,才有機會獲登記申請,幾經上訴,才約有三分一申請人獲助1。就算獲批准,亦需等數月至超過半年才酌情批准,可見社署酌情審批程序及效率極有問題。而獲酌情個案,除非有嚴重病情,否則無論子女多少年齡或丈夫病情多嚴重,都要每月找到月入不少$1630及同時工時120小時才可以酌情批准綜援。新移民婦女要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子女,一邊向社署報到搵工,有時被迫獨留子女在家上班,承受很大的生活壓力,子女的生活質素也受影響。但本港單親婦女只要子女12歲以下及經濟有困難,便可以獲批綜援,可見政策歧視新移民。

香港現時的社會福利政策,未有針對新移民的真實需要作出完善的調節,反而限制新移民享有社會福利資格,剝削新來港人士享有基本社會福利保障的權利,反映香港現有政策極缺乏維護人權原則,而且對新移民存有歧視和社會排斥。現時的新來港人士大部份是婦孺和兒童,因此新移民婦女不時面對因照顧子女而不能外出工作的問題,極需要托兒及就業等支援服務,奈何這些服務的內容及範圍存有很多不足,根本不能改善貧窮及就業等問題。

 

現時本港6歲以下的幼兒的托管服務有以下三種:育嬰園、幼兒園及社區保姆。育嬰園及幼兒園的服務時間欠彈性2,收費亦昂貴3,減免審查嚴苛,申請家庭除了要通過入息審查,還需要通過「社會需要」4審查,低收入家庭的婦女通常只能找兼職工作,月入約兩千,一方面難以負擔托管的費用,亦未必能滿足「社會需要」的父母工作時數等要求。

 

政府在2008年於全港各地區發展「社區保母服務計劃」,可以上門或留中心照顧幼兒。但計劃大多不包括接送,子女放學後需由家長接送至托管中心或家中,而且收費不菲。所以此新計劃未能全面協助婦女就業;再者,部份幼兒亦有需要做功課,計劃中未有包括功課輔導,服務實未能滿足基層家庭的需求。

 

現時6歲以上的托管服務只有「課餘托管津助計劃」,每月收費近千元,基層家庭難以負擔。全港托兒資助全免名額只有一千五百四十個。每區的配額亦不同,並不是按需分配,造成資源嚴重錯配,因此低收入家庭只能獲得半免資助,全免的個案甚少。再者,假期不開放,不包接送,大都不包括功課輔導或補習服務。低收入家庭教育程度有限,就算婦女不用上班,但教育程度有限,根本不能指導子女功課,亦難以負擔補習班的高昂費用。而婦女需長時間工作後,仍要照顧子女功課,對學歷較低的婦女來說簡直百上加斤,子女學業更不能得到好的輔導。

 

由於經濟拮据,不少婦女外出工作,大都乘子女上學而做兼職工作,但仍出現學校假期或早放,子女沒有人照顧的情況。若有些婦女是全職工作,在沒有托管服務下,子女獨留家中易生家居危險;有些子女常出外流連機鋪、網吧,無心向學或認識不良分子等,近年亦多了兒童疏忽照顧事件,每年新舉報虐兒個案近千。

 

為進一步了解政策對新來港人士的影響及其面對的困難。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2007年成立新移民綜援政策關注會,關注新移民婦女的困難,反映新移民婦女於經濟、就業及申領綜援的狀況,希望藉此引起社會關注、敦促政府檢討及改善新移民綜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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