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兒童調查系列二十– 貧窮家庭對幼稚園教育及收費的意見與 全港幼稚園收費調查報告 (Chi only)
兒童權利關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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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背景
香港是先進富裕城市,但貧富懸殊嚴重程度名列世界前茅,過去數年,通脹高企,工資追不上通脹,愈來愈多家庭陷入貧窮中,兒童最受影響。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全港有1,027,300名18歲以下的兒童,當中近249,100名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1],其中84,472 名(2013年12月)兒童領取綜援,其他16萬多名貧窮兒童來自低收入家庭,香港兒童貧窮率高達24.2%,換言之,本港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一名生活在貧窮線下。
本會多年來致力關注本港貧窮及基層兒童獲得平等教育的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8條第1款規定,締約國確認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為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此項權利;第2款(b)項亦規定,締約國應鼓勵發展不同形式的中學教育、包括普通和職業教育,使所有兒童均能享有和接受這種教育,並採取適當措施,諸如實行免費教育和對有需要的人提供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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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推行免費教育的狀況
香港於1971年實施6歲至12歲六年免費教育,1978年實施小一至中三九年免費教育,免費教育政策三十多年沒有檢討,而且免費教育只免學費,學生仍要支付不少書簿雜費活動費等,直至2008年9月實施小學至高中十二年免費教育,惟幼稚園仍未實施免費教育;縱使幼童家長獲發學劵及可申領學生資助或綜援,貧困幼童家庭仍需大量自費補貼各項學習開支,貧窮學生未能享有平等教育機會。
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2年7月承諾任內推行十五年免費教育,並諮詢不同持分者意見,報告書推出至今,政府仍無任何時間表及內容如何推行15年免費教育,教育局只多次表示需要研究,亦未有就學生資助制度進行檢討或改革、午膳津貼未有包括「半額」學生資助問題、只推出一次性措施,未有長遠改革,對清貧學生缺乏持續支援。惟現時學劵金額仍不足,過半數幼童學童家長需自付學前教育費用;卻未有檢討學生資助金額及資助範疇。
此外,學童在幼稚園及高中學習階段亦衍生不同學習費用(包括:校服費、活動費、制服費、參觀費、勞作費、上網費及各項雜費等),為兒童的學習造成極大阻礙。這些不利因素,均與提倡藉完善的教育協助兒童脫貧的理念相悖。可見香港特區政策落後,亦未能隨著經濟水平提升,改善整體兒童的生活水平。
教育是脫貧的主要途徑之一,幼稚園教育亦是當今兒童成長及基層兒童脫貧一重要部份。過往幼稚園教育一直被視為學前教育,並未視為教育制度其中一必須部份。不少研究早已指出,完善的學前教育對兒童往後學習及成長有顯著的影響。時至今天,幼稚園教育已成為每名兒童接受基礎教育不可或缺的學習需要,若缺乏充份的學前教育機會,將直接影響兒童日後接受小學、乃至中學教育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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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的報告書
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於2015年5月公佈以「兒童優先,給他們一個好的開始」為願景的報告書,強調為兒童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為當中一項教育目標。因應貧窮家庭兒童的經濟困境,當局應針對他們教育需要,提供適時支援,否則難說以兒童優先,亦無從給窮孩子一個好的開始。
雖然報告書認同幼兒免費教育的重要性,惟僅側重於半日制免費教育,對全日制幼兒教育有限,資助不足,不利全面釋放本地勞動力,以支援在職父母;報告亦僅建議政府向經濟上有需要家庭提供額外資助以支付學童的學習或教育開支(例如購買書本和校服等)。雖然社會對於全日制學前教育是否有利幼童學習未有最終結論,惟在增加家長及學童選擇的大原則,以及配合人力資源政策,當局應為選擇半日制、全日制或長全日制的幼稚園學童提供免費教育。
報告書亦並未有建議規管學校收入項目、或為其他各項雜費提供資助(例如冷氣費、茶點費、美勞費等等)。此外,報告未有建議固定的幼師薪級表,僅建議由學校自訂,恐怕未能為幼師提供穩定及可持續的薪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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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現行幼稚園教育概況及對學前貧窮幼童的資助
根據教育局資料,香港的學前服務是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提供的教育和照顧。幼稚園是向教育局註冊;而幼兒中心則向勞工及福利局轄下的社會福利署註冊。幼兒中心包括育嬰園及幼兒園兩類服務機構,前者為由出生至兩歲的幼兒服務;後者為兩歲至三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而幼稚園則為三至六歲的兒童開設。現時大部分的幼稚園只開辦半日制課程,計有高班、低班及幼兒班,部分幼稚園同時開辦全日制課程。香港的幼稚園全屬私營機構,分非牟利幼稚園及私立獨立幼稚園兩類;由志願團體或私人開辦。
現時不少國家已引證6歲前的幼兒教育是人才培養的基石,但香港的幼兒教育三十多年來仍停留在幼兒照顧式,而非必然的教育。特區政府自2007年起推行學劵制,惟學劵計劃資助只限學費,而學費資助包括學劵及學生資助,書簿及雜費則完全沒有資助。[2]2014/15學年的學費減免上限(包括學券資助及學生資助)為半日制幼稚園每名學童每年26,500元,以及全日制幼稚園每名學童每年40,500元。若學費超此數,家庭要自行補貼。
在2014/15學年,全港有978所幼稚園,其中760所屬本地非牟利幼稚園,學生人數約為144 700 人;另外114所屬本地私立獨立幼稚園,學生人數約為22,000人。在全港17.6萬名(176,397人) (2014/15學年) [3]正接受幼兒教育的兒童中,2013年生活在貧窮線下的3至6歲兒童人口達47,500人[4],2014/2015年度42,180宗沒有領取綜援個案申請學生資助減費[5],但只有24,781宗申請個案獲全免學費資助,即僅五成半(56.8%)在職貧窮家庭的幼兒學費獲全免,其餘貧窮家庭亦要自行負擔學費。再者,縱使獲得全額資助,不少幼稚園學費亦會超出學劵上限,對基層家庭經濟構成沉重負擔。幼稚園的教育資助只限學費,而學費資助包括學劵及學生資助或綜援。[6]
此外,教育局有為參加學劵制的幼稚園設立學費上限。2014/2015學年學券計劃下的學費上限,以半日制學額計算為每名學童每年30,020元,以全日制學額計算為每名學童每年60,040元。縱使幼兒學童家長獲得全額資助,由於全免金額的上限低於普遍幼稚園學費標準,基層家庭仍須自行補貼學費及其他雜費。
在2014/15學年,全港有42,180個案向學生資助事務處申請減費,完成處理的申請數目為41,614宗;在37,605宗成功申請個案中,當中只有23,001宗申請獲全免(100%)學費資助;假設每宗申請包括1名幼童,則不足一半幼兒申請者獲全免。[7]由於大部份幼稚園學費都超出政府資助,幼稚園學費昂費,絕非貧窮家庭可負擔,在資助不足下,不少家庭只好找質素較差學費較便宜的學校,無奈放棄參與部份學校舉辦的學習活動和節衣縮食,嚴重妨礙幼兒學習機會及成長。此外,幼稚園資助不包括書簿雜費車船等津貼,除了學費開支,家長還要自付書簿費、茶點費、車船、冷氣費及雜費等,即使綜援,也只津貼書簿費及校服,其他一律欠奉。
再者,全免金額有上限,若學費超資助上限,即使全免家庭,其實都要自行補貼學費。事實上,全港超過一半幼稚園學費都超出政府資助上限,而申請全日制學費全免,要通過社會需要審查,要父母均已有工作,並入息低於限額,而且一家最多批准兩名子女全日制全免,很多想外出工作婦女根本很難在安置子女入讀全日制前找到工作。但幼稚園學費昂費,非一般家庭可負擔,資助又不足,令不少家庭被迫找質素較差學費較便宜的學校或減少讀一年,並謝絕參與所有活動及節衣縮食,嚴重妨礙幼兒學習機會及成長。
為進一步了解現時學前教育資助有何不足之處及對這些貧窮學生的生活及學習的影響,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2015年6至8月進行名為「貧窮家庭對幼稚園教育及收費的意見調查」。
[1] 即按住戶人數劃分居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一半及以下的人口。
[2] 2014年《施政報告》宣佈,2014/15年學年的學券資助額每年增幅為2,500元,由2013/14學年的17,510元加至2014/15學年的20,010元,2015/16學年為22,510元,另外,2016/17學年學劵金額為22,510元。
學年的學券資助額每年增幅為2500元,即由現時17,510元加至2014/15學年的20,010元及2015/16學年的22,510元。
[3] 香港教育局 香港幼稚園教育統計資料http://www.edb.gov.hk/tc/about-edb/publications-stat/figures/kg.html
[4] 2013年,全港3至6歲的兒童人口為212,500人,因此,若身處貧窮線下的3至6歲47,500名貧窮兒童計算,該年齡組別的兒童貧窮率為22.4%。(資料來源: 政府統計處)
[5]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統計撮要 http://www.wfsfaa.gov.hk/sfo/tc/statistics/kinders.htm
[6] 領取綜授的學前兒童,在2015/16學年可獲的最高幼稚園學費津貼分別是全日制幼稚園為每年40,500元、半日制幼稚園為每年26,500元,其餘學費津貼按實際所需費用支付。除學費津貼外,領取綜援的幼稚園學童每年可獲發一次與就學有關的選定項目定額津貼,以應付與就學有關的選定項目開支(即課本、文具、校服、雜項及一筆過小額開支)。幼稚園(幼兒/低/高班)津貼金額方面,每名學生每年可獲發的最高津貼額為3,425元。
參考資料: 社會福利署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2015年7月) http://www.swd.gov.hk/doc/social-sec1/CSSAG0715c.pdf
[7]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2015/16學年http://www.wfsfaa.gov.hk/sfo/tc/schemes/kinder.htm#3 | |||||||||||||
資助幅度 |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 (港元) | 2人家庭 |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 (港元) | 3人家庭 (或2人單親家庭) |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
(港元) |
4人家庭 (或3人單親家庭) |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 (港元) | 5人
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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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免 (100%) | 0至36,108 | 9,027 | 0至43,712 | 14,571 | 0至40,215 | 16,756 | 0至36,108 | 18,054 | |||||
3/4 免 (75%) | 36,109至44,230 | 11,058 | 43,713至44,230 | 14,743 | 40,216至44,230 | 18,429 | 36,109至44,230 | 22,115 | |||||
半免 (50%) | 44,231至69,818 | 17,455 | 44,231至69,818 | 23,273 | 44,231至69,818 | 29,091 | 44,231至69,818 | 34,909 | |||||
不合資格
(申請不成功) |
69,818以上 | 17,455以上 | 69,818以上 | 23,273
以上 |
69,818以上 | 29,091
以上 |
69,818以上 | 34,909以上 | |||||
若參考同期官方貧窮線(2015年第一季),每月收入處於貧窮線下的貧窮家庭可獲全免(100%)資助。見下表:
住戶人數/住戶 | 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港元) | 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港元)
的50% (即貧窮線) (2015年第一季) |
1 | 8,000 | 4,000 |
2 | 18,000 | 9,000 |
3 | 28,100 | 14,050 |
4 | 35,300 | 17,650 |
5 | 36,500 | 18,250 |
6 | 39,300 | 19,650 |
全港家庭整體 | 30,000 | 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