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狀肺炎下籠屋板房居民的困難及需要問卷調查報告 新聞稿 (Chi only)

背景

因新冠狀肺炎(COVID-19)疫症自2019年12月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爆發,其後疫症蔓延至全球各地,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截至2020年5月11日資料,全球感染人數已逾411萬7740宗,死亡人數亦逾28萬2447人[1];疫情對香港帶來前所未的挑戰,截止5月11日,本港共有確診/疑似個案1,051宗,死亡個案有4宗,數字較低,但迄今為止全球感染人數和死亡人數均已超過2003年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經濟及各項出入境政策都大受影響及限制,基層市民的生活及就業首當其衝,最受影響。

 

而新冠狀病毒防疫工作,要靠口罩、酒精搓手液、漂白水等防疫物資,及人與人之間保持距離,可是環顧各個社群,需要共居一單位,共用廚廁的籠屋、板房居民最難防疫,及最受影響。

 

根據本會去信統計數索取的數字,2016年的數據有32,400戶(67,500人)居籠屋、板房、閣仔等要共用廚廁的不適切單位,最新長遠房屋策略2019年週年進度報告,2019年本港有119,100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較2018年116,600有所增加,當中居於有可見間隔物的分間樓宇單位,扣除86,500劏房住戶(約21萬人)(2019年),共住的床位及板房單位約30,100戶(約6萬人)。比較有獨立廁所的分間樓宇單位(劏房/套房),床位及板房要共用廚廁及屋內設施,人與人之間更難保持距離,更難防疫,床位通常15至18呎,板房24呎至50呎,單位除環境狹窄外,空氣亦不流通,共用洗手間等更增添傳播風險,一旦有人受感染,後果不堪設想。

 

香港於1994年訂立「床位寓所條例」,1998年實施,監管一屋12戶租約或以上的床位寓所,要求符合一定安全要求,及要每年申請牌照,包括走廊闊度不可少於1米、要有消防設備、每8人要有1洗手間、要保持衛生及具備消防設傭等措施。不過,上述條例僅規管提供「十二個或以上的床位」及只租予單人的單位,因此,不少板房及床位只要床位數目在12伙以下,便不受上述條例所管制,而且過去20多年來,愈來愈多床位單位,非法經營,不申請牌照。安全及衛生等都未受監管。加上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的法例分別於1998年及2004年取消,貧困人士更無居住選擇權,再惡劣及非法的籠屋,居民也無奈接受,無反價之力。.

 

香港近來曾有一宗確診個案,一名劏房住客確診兩天仍未送院,除增加同住母親的感染風險外,更令附近劏房租客人心惶惶,擔心因為劏房接駁喉管、空氣流通等問題增加傳染風險。

 

另外,籠屋、板房中不少居民從內地探親回港後,即使如實申報居住床位單位,希望可以入住檢疫中心,但衛生署卻依然表示可以家居隔離,令同屋很驚慌會有集體感染的風險,可見政府忽視在床位/板房等共住等狹窄及共用單位環境下的傳染風險。

 

公屋是籠屋、板房居民唯一改善居住環境的希望。 但最新公屋輪候數字,截止2020年3月,有近26萬宗公屋輪候申請,撇除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高達5.4年,單身人士更要等候10年以上,而絕大部份租住床位板房的為一人住戶,根本分配公屋的希望很難達到,而其他大些的單位又太貴租,負擔不起,所以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繼續蝸居於板房床位單位,在疫情下,更是擔驚受怕過日子。

 

2019年香港勞動市場接近全民就業,失業率降至2.8%的極低水平,惟通脹情況仍舊嚴重,基層收入工資趕不上物價升幅,愈來愈多家庭陷入貧窮中,2019年6月修例後引發連串社會衝突,失業率(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升至3.4%;再加上今年疫症爆發,基層更跌落谷底,失業、開工不足的情況再惡化,現時本港的失業率已攀升至4.2%,基層的失業/開工不足情況更慘烈。

 

有見及此,本會在今年4月至5月期間,以問卷方式訪問了385戶租住籠屋、床位、板房的居民,以了解他們在疫症期間面對的就業經濟、衛生、居住、防疫等問題。

 

調查結果及分析

是次問卷共訪問385戶籠屋、床位、板房的居民,共479人。

 

1. 床位板房疫情下被迫擠居風險高,家居隔離如放計時炸彈,隨時群組感染

現時本港仍有約3萬戶(6萬人)租住極度惡劣、無獨立廁所或甚至沒有設立廚房的床位或板房,居住面積更不足20呎,更普遍十多人一屋,平日已不宜居,疫情下人與人之間需要保持距離,更不宜居,可惜居民別無選擇,被迫冒險居住,更有居民外地回港,在床位、板房做家居隔離,令同屋驚慌會受感染及憤怒政府安排失當,認為在籠屋、板房家居隔離,不是隔離,是放了計時炸彈在隔離,如爆發疫情,牽連甚廣,實在不堪設想。

 

2. 共用設施隨時成病毒溫床,密閉空間更增風險

超過一半受訪者單位(54%)單位需要7至10人共用一個廁所,有4.5%單位更需要16至20人共用一廁,22%受訪者指廁所並未有安裝廁板,約一成受訪者表示疫情至今從未有人清潔單位內部共用空間(8%)及廚廁(9%),以上種種極有可能增加病毒傳播風險。

此外,三成(31%)受訪者所住單位並未有可以向室外打開透氣的窗戶,反映空氣並不流通。更甚是,五成(52%)受訪者指現時自己租住的床位/房間內並沒有向室外打開透氣的窗,當中23%為單位及房間皆無窗戶,在如此環境下,也會進一步增加單位安全隱患。再加上,受訪者中只有不足2%擁有獨立洗衣機,如當中有一人受感染,衣物混合清潔亦增加交叉感染風險。

 

3. 抗疫物資不足,住客難防疫

疫情至今持續四個月,近日政府才宣布會向市民派發口罩,並沒有及早急市民所急,超過一半(57%)的居民曾要重用口罩、或大排長龍輪隊領取免費口罩或以超貴的價錢買口罩,在缺乏防疫物資下,居民感到相當無助及難以防疫。

 

4. 居家不安全,無法在家防疫

政府及專家鼓勵市民在家以防疫,但三成多(33.2%)受訪籠屋/板房居民表示在家不安全,尤其又沒有口罩,他們表示屋內人多,又不知同屋去過甚麼地方,很容易交叉感染,五成受訪者更表示在單位內沒有戴口罩感到有被傳染風險;而口說不擔憂的居民,細問下亦無奈表示因為根本沒有辦法解決防疫困難,所以感到擔心也沒有用,聽天由命。過半數受訪者擔心單位內居住人數多又密集,同時需與人共用飯桌及洗手間、亦擔心自己防疫用品不足及單位先天結構影響通風等。14%的居民表示會減少用共用設施,7%在鼓勵留家的情況下,竟然因為擔心室內風險更高而選擇多外出。

 

5. 八成失業/開工不足開飯交租成問題

八成(82%)有工作的受訪者表示因肺炎疫症而導致失業或開工不足,當中39%於疫情期間因公司倒閉或裁員致失業,其主要原因是不少基層工種受疫症影響嚴重,例如建造業、飲食業、運輸等。15%受訪者近月收入下跌至$0、31%月入低於$5,000,最近一個月整體家庭入息中位數只有$5,500,租金佔收入比率中位數高達36%,三成受訪者租金佔去近月收入超過五成,繳付租金後的生活費用中位數只得$3,800,即每日開支只約為$122.5。而失業的居民大多有欠租及開飯成問題的情況,估計其中三成人無辦法下只好申請綜援。

 

6. 床位板房環境差卻呎租媲美豪宅,疫情下居民欠租增

床位居住面積遠低於全港161呎的水平;呎租中位數卻高達111元,為其他甲類住宅單位接近三倍。另外73%的板房床位租金超過一人綜援租金津貼上限$1,885,當中4%租金更超過$3,000。七成領取綜援人士面對超租情況,需要以生活費另作補貼。疫情下,多居民失業,大多業主無減之餘,更如常加租,而床位亦比較平時爆滿的情況,有個別出現空缺的情況,有床位及板房貼出欠租的告示,居民無收入下,被迫退租或走租,搬往更惡劣環境或露宿街頭。

 

7. 床位寓所條例執法不力

床位寓所條例要求業主/經營者要領牌及保持衛生,但政府的持牌籠屋名單愈來愈少,沒有領牌的籠屋卻愈來愈多,而疫情下,有牌無牌的籠屋,大多未做好清潔衛生的工作,可見政府執法不力,令條例形同虛設。疫情期間,亦不見政府有何支援或關注。

 

8. 住屋經濟援助最急切

板房床位人士可謂社會上最底層的一群,以中年為主,除了住屋環境最為惡劣外,也容易受就業市場波動影響。當中不少人指已經被裁或失業一段時間,無法受惠於防疫抗疫基金措施。大家最想政府提供租金津貼、設立失業或開工不足補助金、開設更多給基層的短期職位,創造就業機會、以求在疫境下,有瓦遮頭及有收入,可惜政府未有作出適切的支援。

 

9. 籠屋板房以單身為主,單身最受社會忽視

是次調查可見,84%是一人家庭,可見籠屋板房以一人家庭為主,社會對單身人士的協

助亦最少,例如:公屋分配額,十多萬單身輪候公屋,每年只有二千個配額,還設計分制,非長者單身輪候公屋年期長達十年以上,很多政府或坊間的資助/基金都忽視單身人士的需要,不包括單身或入息限額過低,所以單身人士未能得到適切的支援,甚至未能申請公屋,更容易自我忽視及陷入貧窮狀況中。

 

策建議:

1. 統籌全港各區助基層集體訂購防疫用品,並向弱勢社群免費派發基本防疫裝備

2.積極考慮將抗疫物資納入《儲備商品條例》,並訂立不少於3個月的社會需求儲備

3.為受疫症影響的籠屋板房提供「抗疫津貼」

4.籠屋板房不應作為家居檢疫點

籠屋板房要共用設施,而且環境擠迫,政府應不容許作為家居隔離的地點,應提供檢疫地方,以保障居民健康及防止爆發群組感染。

5.加強床位寓所條例執法及支援管理

民政署應加強床位寓所條例執法,及支援業主/經營者管理,尤其是在疫情期間,應主動聯絡業主及租客,提供資訊及支援,亦督促業主/經營者執行清潔工作,做好防疫工作。

6.加快批准經濟支援

疫情期間,基層特別需要支援,大部份公務員卻常處於在家工作的狀態,結果基金、綜援、搵工、再培訓等居民急需的支援,全部難於接觸及申請無門或較平常更緩慢,令基層更陷入困境,所以政府在疫情期間,應加強及加快服務市民的工作,並儘量靈活寬鬆,而不是迄今大部份基層仍未得到支援。

7.善用防疫抗疫基金推行社區防疫工作,支援受疫情影響的特別社群,及創造就業機會

8.設立失業/開工不足基金

政府應立即設立類似公益金抗疫基金的失業/開工不足基金,讓有困難的居民立即可以一星期內得到支援,同時要研究長遠設立失業保險制度,保障勞工權益。

9.增加房屋供應,儘速解決房屋問題

10.設立租金津貼和恢復租金管制

11.應重視單身人士的需要及提供平等機會

一人家庭亦有房屋、生活資助的需要,政府及社會應一視同仁,為單身人士提供平等機會,例如:公屋應單人及家庭輪候機會均等,取消單身計分制及增加單人公屋興建量及配額,各項資助/基金應惠及單身人士。

12.推行樓宇清大行動  業主定期進行消毒清工程

 

2020.5.17

[1]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6/429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