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通關需求申訴會 (Chi Only)
「長期封關無人道 家庭悲慘被分隔
至親危病盼見面 恐未見最後一面」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與急需回內地探患病親人或辦證單程證等急務的基層市民召開申訴會,指出長期封關下,香港的基層家庭因經濟困難及隔離時間限制,很多重要家庭要務及團聚都面對困難,對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甚至至親去世,未能奔喪,造成一生遺憾,指出因不同家庭原因而要往返中港兩地基層人士的通關需要被忽視,因此特召開申訴會,反映不同家庭長期分隔兩地的苦況,要求通關名額應包括非公商務及特殊緊急需要。
新冠肺炎疫症至今已蔓延兩年,中港出入境管制措施遲遲未放寬,市民普遍期望兩地早日「通關」;日前特區行政長官表示正密鑼緊鼓籌備通關,並指通關需逐步有序,無可避免要有配額制。據報,當局在通關名額上會優先處理有經濟需要人員往來,卻未有提及如何處理其他有需要人士,亦未有界定何謂有「迫切需要」者。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全球感染新冠肺炎疫症人數已逾2.7億人,死亡人數為528萬人;在香港方面,至今確診12,472人,死亡人數213人,住院人數為68人。雖然感染新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的死亡率並不高,惟疫症當前,中港政府因應疫情發展,兩地政府先後推出多項出入境管制措施以控制疫情,估計受影響港人的包括: 約十萬需要往來中港工作及居住、過百萬有親友在內地、近十萬中港婚姻家庭過萬需要內地材料過境開工、近三萬跨境學童等。香港2020年11月23日取消部份港人返回本港後需隔離14日的政策,其後於2021年4月27日起推出「回港易」計劃,容讓身處中國內地或澳門回港的香港居民,回港後免受14日強制檢疫,然而,由於粵港澳三地政府一直仍未就通關安排達成共識,香港居民或港人在港的內地家屬回內地仍未有相應免強制檢疫的措施。
家庭長期兩地分隔 生活全方位受嚴重打擊
事實上,中港兩地在家庭照顧、團聚、工作、貿易、學習、旅遊等方面都有密切關係,香港人八成在內地都有親友,每逢過節或紅白事都會有聚會,亦有十萬港人中港每日往返工作、貿易、居住、上學,亦有十萬中港婚姻家庭等團聚,更有香港老人搬往內地退休,香港親人間中回去探訪及照顧,疫症下,中港兩地政府先後推出多項出入境管制、檢疫抗疫措施,對無經濟能力的基層影響特別大,不少基層香港人未能回內地近兩年,夫妻、父母子女被迫分居近兩年,至親急病,亦不能回去見最後一面,各行各業百業蕭條,市道嚴重下滑,對民生實在影響很大,不少中港家庭,包括香港永久居民或新移民均受影響,長期分隔或影響工作、上學及家庭生活,不少家庭,即使是香港夫婦、父母子女也要分隔兩地近兩年。
為了解疫情下中港出入境管制對本港基層市民的影響,本會今年曾展開調查,了解疫症下中港出入境管制對基層家庭的影響(2021年2月)。調查發現兩地管制出入境政策,最主要(69.2%)令親人有病/有事,不能前往照顧/幫助、收入減少/開工不足(40.8%)、一家被迫分隔兩地(33.2%),甚或有親人去世,不能前往奔喪(14.6%)、或因需在港就學,被迫由內地搬來香港居住(12.7%)、或需辦理單程證,但不能前往(10.5%)等。中港兩地居民關係密切,超過八成基層市民的父母在內地,需要定期回內地照顧及探訪;加上中港婚姻夫婦被迫分隔兩地亦影響情況、有香港兒童滯留內地,被迫停學,甚或內地親友有事,不能前往內地幫助,有些家庭更為著工作整家搬回港,或與配偶分隔兩地,更有原內地居住跨境香港兒童被迫搬來港;甚或因無錢支付一家數人的隔離費,未能回內地辦/領單程證,又怕不回內地會取消其申請,顯得束手無策。長期中港出入境隔離政策損害基層市民經濟及家庭生活,甚至造成一生遺憾,實在極需政府人道處理。
另外,本會亦曾就疫情對中港分隔單親家庭的困難及需要(2021年5月)進行調查;在中港分隔單親家庭方面,家人多年來被分隔之苦況,惟單程證政策一直未有改善,疫情下分隔單親更為赤貧且身心受壓,近受訪九成母親及超過三成子女三餐不繼,同樣需要政策援手。
「配額制」需透明、公平、公正 且兼顧不同家庭社群需要
據日前行政長官向傳媒表示,當局正密鑼緊鼓籌備通關,初期會有「配額制」,惟一直強調會優先將名額撥予有經濟需要人士,惟未有提及如何處理其他有需要組群。有商界人士更表示首階段或有1,000至2,000個名額。本會認為,各社群均有其特別需要,當局不應將所有或絕大部份的配額編配予商務人士。主要建議如下:
- 配額制劃定名額予非商務原因個案申請: 當局應該將通關配額制分為不同類別,包括商業事務需要、非商業事務需要及其他特殊情況,確保不少於一半的配額用於商務以外的申請個案中(例如:若有1,000個配額,當中不少於200個用於非商業事務的探親,另外300個用於其他特殊需要及緊急的申請)。
- 申請對象: 身處本港的香港居民或在港的港人內地親屬
- 申請條件:
3.1 商業類別: 須回中國內地處理企業事務的公司持有人、高級管理人員、法律代表或會計/審計人員等有需要的工作人員。
3.2 非商業的探親類別: 須回中國內地探望家人的香港居民或在港的港人內地親屬
3.3 其他特殊需要及緊急申請: 當局應清晰「有特殊/迫切需要」的定義,可以參考深圳為特殊緊急出境需要市民的處理,受理以下類別申請,包括(但不限於): (白事)奔喪、紅事(婚嫁)、治病、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探望危重病人、需回內地辦理申請/領取單程證、探望在囚親屬等。申請人需要上載相關文件證明以支持其申請。
- 審批準則: 由於不同家庭及個案情況各異,申請人除了需符合上述申請條件外,為確保申請有序進行,當局可考慮引入計分制度審核申請,當中包括:
4.1 與探訪對象的關係: 當局可按申請人與涉事對象的關係緊密程度計算相關分數(例如: 直繫親屬(夫妻、子女)最高、其次為祖(外)父母、孫兒;親友等)。
4.2 緊急程度: 如商務申請者須證明有急切簽約需要、親屬患有危疾者或須提供醫療證明。
4.3 輪候時間: 訂立輪候冊,即申請配額時間愈長,所得分數亦相應提高。
4.4 往返頻密程度: 如申請一次過往返,分數或比多次往返的申請人獲較高分數 。
- 申請辦法: 可以用紙表或上網申請,特殊緊急申請,符合緊急條件後,先報先得,以免延誤,其他名額,定期劃定申請時限,容讓各申請人在期限前提交申請資料,並交由當局審核,申請人亦可以知悉其獲得的分數;得分較高的申請人將可較優先獲得配額;若特分較高的申請者人數亦超出該次配額上限,便可採取電腦隨機編配方式進行,以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 覆檢和上訴機制: 當局應設立覆檢機制,讓不滿決定(例如: 認為評分不合理)的申請人提出覆檢申請,同時應訂立上訴機制,容讓不服當局決定的申請人提出上訴。
- 定期檢討配額機制: 當局亦應訂立通關配額制實施時間表,視乎疫症進展及具體申請輪候人數的多寡,適時檢討申請配額機制、配額數目,以求盡快增加通關名額。
- 豁免有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種新冠疫苗的規定: 此外,中港兩地政府或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曾接種一劑或多劑新冠疫苗的證明,作為申請配額的要求,惟由於有需要往返中港兩地人士或因其健康原因而未能接種新冠疫苗,因此,當局應許只要申請人能提供相關健康證明文件,便可獲豁免提供接種新冠疫苗的證明,可以以檢測代替。
- 若需要檢測,應降低檢測費: 成功申請配額的人士,或需在前往中國內地前需要提供核酸檢測證明,當中涉及檢測費用,惟開支動輒逾數百元;由於疫情下基層市民失業及開工不足情況嚴重,收入大減,實在無能力支付昂貴的檢測費,當局應降低檢測費,若能證明經濟有困難者(例如:失業、低收入人士或社會福利計劃受助人),當局可考慮提供免費檢測及出證書之服務。
- 封關已維持了近兩年時間,對民生經濟打擊好大,而中港兩地的疫情亦較其他國家穩定,只要維持戴口罩、檢查體溫、檢測/疫苗、健康碼等衛生檢疫下,建議兩地政府應儘快全面通關,讓市民生活恢復正常。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