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香港露宿者 調查報告 (Chi only)

背景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以下簡稱社協) 因觀察到露宿者人數激增及露宿者服務不足,故此於一九九九年起開始為露宿者提供服務,並於同年進行了一次香港露宿者的調查報告。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主要因失業被迫露宿街頭[1]

 

自九七回歸後,本港一共經歷了三次經濟低潮,包括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零三年沙士事件及零八年全球金融海嘯。每次經濟衰退,均導致不少公司倒閉,裁員不斷,失業率攀升。部份人士可能因而陷入再露宿的惡性循環,即失業-露宿-就業-再失業-再露宿的局面。

 

為解決經濟收縮,高失業率問題,於2001年,當時擔任財政司司長的梁錦松表示,政府鼓勵港人北上尋找機會,希望利用本港優勢開發中國市場,藉此帶動香港發展[2]。及後幾年,往中國內地工作的港人大幅上升,由2001年第二季176,300人,增至2005年第一季228,900人,升幅達三成[3]

 

可惜金融海嘯的衝擊,加上內地勞動法的修訂,儘管中國近年經濟急速發展,最終也難獨善其身。多間公司、工廠相繼倒閉,連曾經實力雄厚,擁有過萬員工的玩具龍頭企業亦要宣告清盤[4]。根據政府統計處《第49號報告書》顯示,2008年第三季在內地工作港人減少至212,600人,比起2005年第一季減少約16,000人。另外,澳門博彩業自2008年起開始滑落,很多新酒店、新賭場建築工程被迫擱置,令過去數年赴澳工作,逾萬個本港建築業工人頓時失去工作。若將內地及澳門兩者合計,估計本港正面對近三萬名失業港人的回流潮。

 

由於創業失敗,或長期失業,部份回流港人積蓄所餘無幾[5]。但政府表示,為配合《人口政策報告書》建議,以「防止長期在香港境外居住的人士回港後,隨即依賴綜援過活」,於2004年1月1日起,本港居民須連續居港最少一年[6]方合符綜援申請資格[7]。有關措施令部份回流港人得不到即時援助,被迫露宿街頭。

 

 

在港人選擇北上闖新天的同時,部份人則選擇留港尋覓機會。自2003年沙士事件後,本港失業率逐漸下跌,就業職位增加。但基層市民就業情況未見改善,工作普遍「散工化」、「長散化」,部份人士亦開工不足[8]。根據政府統計資料顯示,個人入息5,000元以下的僱員,由1996年22萬人大幅上升至2009年第四季近50萬人[9],可見在職貧窮問題嚴重。

 

部份在職貧窮人士傾向留在市區生活,以節省交通費及較容易尋找工作。但他們沒有公屋,而市區欠缺廉價私人單位或床位出租,板間房或床位的租金呎價足以媲美豪宅[10],故此在收入微薄的情況下,他們唯有選擇在市區露宿,節省開支。

 

根據以上觀察,社協於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期間,進行了是次「香港露宿者調查」。

[1] 可參看社協《香港露宿者調查報告1999》

[2] 信報財經新聞 2001.12.04  P07 《梁錦松:鼓勵北上不是「逃荒」》

[3] 可參看政府統計處《第49號專題報告書 – 在中國內地工作的香港居民》

[4] 開放雜誌 2008.11.01  P03 《玩具業的蕭條》

[5] 太陽報 2009.03.23  A07 《回流用剩八蚊綜援落空露宿》

[6] 離開不超過56天,即過去一年在港居住不少於309天,亦作連續居港一年計算

[7] 可參看立法會《CB(2)1879/06-07(01)號文件》

[8] 可參看社協《基層勞工在職貧窮調查報告》

[9] 可參看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書2009年10月-12月》

[10] 可參看社協《籠屋板房套房研究報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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