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個女性無家者研究發佈會(Chi only)
女性無家者人數屢創新高 倡增設專為女性無家者而設的綜合服務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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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香港無家者人數近十年來有增無減,根據官方數字顯示 ,經由社署登記的無家者人數由2014年的787人,提升到2021年六月底的1562人,增幅接近一倍(98%),亦創下了近年社署登記無家者人數的新高。而當中女性無家者佔整體露宿人口的百份比,亦由2014年的約佔5.5%(43人),躍升近一倍至2021年約10.9%(171人)。而由於官方數據乃依靠無家者自願接受登記,因此實際人口理應比登記人數為多。
女性無家者在其背景、經歷、需要及困難等往往與男性有所不同,例如女無家者更著重私隱及人身安全、對於生理衛生的需求亦較男性高,因此有必要就性別差異作出具針對性的研究探討。然而回顧眾多有關無家者之研究,大都未有以性別類分,或以男性無家者為研究重心,鮮有針對香港女性無家者的探討。為了更精確地掌握及探討香港女性無家者的背景、特性、困難和需要,因此本會進行了是次先導研究,旨在為女性無家者歸納出適切的介入及服務提供改善建議,並倡議社會及政府關注她們的需要及回應其訴求。
2.研究結果撮要
是次研究針對於近兩年內,曾經或仍然露宿或居於不穩定居所的女性為主要研究對象,以質性研究的方式,由2020年10月起至2021年3月, 共訪問了十五位個案,就各種個人問題(例如精神及生理健康、成癮問題等)、情感需要及社會因素進行多角度分析。同時亦訪問了包括聖雅各福群會、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救世軍等其他為無家者提供服務的機構同工,分享服務女性無家者的手法及心得,並探討現有服務之不足及收集意見。
2.1 無家者之性別差異:女性較多情感、情緒及精神健康層面上的需要
女性露宿的原因除了普遍的經濟困難、受疫情影響、有精神健康問題、有成癮問題(毒癮、賭癮、儲物癖等)或健康問題等,值得留意的是女性無家者相對男性有較大的情感需要,高達八成受訪人士有不同程度的情緒支援需要、三份一人更有依附他人的傾向。有女性無家者因不願與伴侶分開而選擇一起露宿,及拒絕接受分開安置的安排。亦有人因喪偶不欲留在家中觸景傷情、睹物思人而流落街頭。即使是單身的女性無家者亦表示很需要有人願意聆聽及為她們提供情緒支援。
此外,透過同工的經驗分享中總結出女性無家者患有精神病的情況普遍,研究中的15位受訪者中亦有五成三人需要接受精神科治療及跟進。而很多時候她們的病識感低,不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女性無家者都不太願意與人接觸,使外展社工/同工亦難以接近及提供服務。
2.2 現有服務之不足
2.2.1無家者服務側重於男性
現有的無家者服務及措拖以男性使用者為主導,以現時政府提供僅222個資助緊急及短期宿位為例,當中女性宿位只佔31個 ,未能回應本港愈百多位女性無家者的住宿需要,宿位嚴重不足。而現有緊急住宿服務的提供,亦未有顧及女性無家者較著重私隱、安全感等生理及心理需要的獨特性,不少因而抗拒接受服務。
2.2.2 服務未有照顧個案人際網絡需要,有伴侶的無家者被迫分開
現行無家者服務大都著重於顯性需求如住屋需要,忽略了服務使用者現有的生活圈子或是她們的情感支援伴侶對案主的重要性。以緊急住宿服務為例,均只服務單身人士,未有提供可讓異性伴侶無家者共居的住宿服務,即使二人已成合法夫妻,也需按宿舍要求男、女分開入住,截斷了他們情感上的互相支持。因此有伴侶的無家者,均寧願選擇一起留在街上,抗拒分開接受服務。
2.2.3 宿位少、宿期短、限制多
香港現行資助女性宿位只有31個,全為單身人士宿位,完全沒有2人住戶宿位, 而且各宿舍皆有不同入住條件,不少個案都因而未能符合資格入住。而即使乎合入住宿舍條件,她們又需面對重重舍規所規範,以宿舍門禁措施最為困擾她們的日常生活,亦間接限制了她們找工作的種類;加上不少女無家者擔心共住環境易與人起衝突,因此均捨棄入住宿舍。此外,現時資助或非資助宿舍,其入住年期最多只是3-6個月,而社工介入處理個案讓她們重整人生,一般需時一年左右,因此住宿期短容易增加無家者再露宿的機會,亦令同工後續跟進困難。
2.2.4精神健康服務不到位
現行社會上並沒有專門提供給露宿者的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及為她們而設的精神健康政策。醫管局及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ICCMW)亦礙於服務欠彈性及安全上的考量,機乎不會著手跟進無家者的需要,令照顧無家者的精神健康的責任落在外展服務隊之中。而現有受資助的四隊無家者外展隊當中,亦只得三隊各自聘用一名精神科護士進行恆常外展,資源人手比例嚴重不足之餘,職能及權限上亦不及精神科醫生。
此外,露宿的生活容易令無家者錯過接受治療或覆診的機會,治療後續的社區跟進亦會因缺乏固定住址而斷掉,加上無家者缺乏接收資訊的渠道,對現有服務不了解亦不知如何求助等,均反映了現行精神復康服務之不足及不到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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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建議
3.1 增設專為女性無家者而設的綜合服務隊伍
針對女性的獨特需要,成立專為女性無家者而設的綜合服務中心、外展隊及緊急住宿服務。例如可參考英國的例子,聘用全女性的專業團隊去服務女性無家者、而且工作員需具備處理情感創傷的知識及技巧,以及掌握家庭及兒童服務的資源運用等。
3.2 增設不限性別及關係的雙人宿舍
建議參考外國例子,為有伴侶/同伴的無家者增設不限性別及關係的雙人宿舍,可顧及其人際需要及支援網絡,配合社工的跟進及介入,有助更持久地脫離露宿。
3.3 透過社會房屋計劃,提供另類的住宿選擇
除宿舍服務外,建議社會房屋增加1-2人單位供應量及放寬申請限制;以「賓館x社會房屋計劃」 為例,讓女性或有伴侶無家者可有另類及可負擔的住宿選擇。
3.4 住宿服務設計及規劃需更具人性化及提供更全面的支援服務,以及延長住宿期至2年
緊急住宿服務需增設隔間或獨立房取代「大通舖」以符合女士的需要;在宿舍規劃設計時宜具彈性及考慮使用者的工作需要,並且增加社工/個案管理員,提供輔導服務及兼顧她們住宿以外的其他需要, 並且延長資助宿位住宿期至2年。
3.5 增撥資源加強專為無家者而設的精神健康服務
現行露宿者支援服務(外展隊、住宿服務等)增設情緒及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增撥聘用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料醫生的額外資源。並且建議加強無家者前線服務、醫管局及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ICCMW)之連結及合作,將無家者納入為醫管局及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特定服務群組之一,讓前線工作員可與對方的指定對口單位加強溝通及合作,減少個案出院後因缺乏固定地址失聯而斷掉跟進,導致病情再三復發的情況。
特別鳴謝參與同工分享: 聖雅各福群會、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救世軍、余翠笙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