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間樓宇單位水電費報告 (Chi only)

一. 背景:

新冠肺炎自本年一月底持續至今才稍有緩和跡象,香港市民四個月來除需頻頻搜購生活用品及防疫物資外,為減少社交傳播風險,亦需長時間逗留家中。政府早期支援欠奉,基層市民連月來不但開支大增,更同時面對失業、停工、開工不足等困境。政府鼓勵公司安排員工在家工作,然而基層市民一般任職體力勞動工作,疫情期間只能手停口停,變相被停工停薪,被迫留在家中放取無薪假,而小朋友亦因多月停課而需留在數十平方呎的家中足不出戶。

同一時間,剛踏入五月氣溫已旋即升至33度,居於不適切分間樓宇單位的市民,蝸居面積極細,而且單位欠缺通風、天台屋住戶更是每天在烈日下「乾煎」,逗留在家亦令電量使用大增。疫情下,公共服務及工程停擺,公共屋邨被徵用為檢疫中心,預期未來公營房屋供應只會進一步滯後,93,900戶分間樓宇單位住戶在如此不景的市道下,因缺乏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繼續被業主收取高昂租金及遠高於市面定價的水電費用,實在百上加斤。故此,本會在今年1月至4月期間訪問192個租住劏房或板間房的住戶,透過其租約或租單以了解其包括租金、水費、電費等支出。

 

二. 調查結果撮要:

1. 是次調查共訪問192戶劏房或板間房或天台屋租客,平均家庭人數為2.6人;
2. 受訪租客中,178戶(92.7%)租住深水埗分間樓宇單位、8戶租住油尖旺或太子、其餘3戶租住九龍城、荃灣或觀塘,故今次調查主要反映九龍西地區,所有住戶均屬於中電供電範圍;
3. 經濟情況方面 約八成(82%)受訪者以工作支持生活,只有不足一成半(13.7%)領取綜援;
4. 房屋現況及 申請公屋方面 77.6%(146戶)受訪者有輪候公屋,接近七成(68%)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六成半(64.7%)居於沒有任何分間的劏房或板間房中,兩成半(25.7%)居於一房單位;
5. 租金方面 租金中位數與上年同類型調查相同,仍為$4,200,其中租金$6,000或以上的住戶佔15.7%,比去年微升3.1%,疫情下租金未見回落;
6. 電費方面 2020年1月至3月每度電中位數與上年度同類型調查相同,仍為$1.6,最高為$2一度電。每戶每月用電量中位數為130度,每人只使用52.7度電,97.4%住戶用電量在400度電以下,即於中電定價應只為約$1一度電。每月電費中位數為$225,最高電費為$882;
7. 水費方面 2020年1月至3月每度水中位數為$15,最高為$20一度水,嚴重高於水務署所訂下水費連排污費$11.97的最高水平,只有2.9%受訪者水價比12元為低。每戶每月用水量中位數為6個立方米水,每人使用水量中位數只為2.5立方;每戶每月水費中位數為$88.5;
8. 水費連電費中位數為$307,最高一戶的水電費開支為$1,192;
9. 租金連水電費中位數為$4,433,最高的劏房戶達$9,196;
10. 水電費佔租金比例中位數為7%,超過三成(32.9%)受訪者水電費開支佔租金超過10%或以上;
11. 租金連水電費佔住戶入息比例中位數為34.4%,兩成(20.6%)住戶租連水電費用佔去家庭收入超過五成,值得一提的是,因疫情期間失業及開工不足等情況,當中3%住戶租金連水電更已超過該月入息;
12. 接近100%受訪者均非直接交水電費用予水務署(98%)及電力公司(98.4%),而是交予業主或包租或地產,分別一成及接近一成半受訪者完全無法知悉每月水費(12%)及電費(14.7%)讀錶數。

 

三. 問題分析:

  1. 疫情下人心冷漠,政府業主皆漠視劏房戶困境

是次調查中八成受訪家庭以工作支持生活,為數不少居民於疫症期間因停工、無薪假、失業等等原因令收入大減,但居民轉述大部份業主不願意暫時減租共渡時艱,故是次調查的租金中位數與上年相同為$4,200,疫情下亦未見回落。

 

另外,兩成受訪住戶過去數月的租金連水電費用,已佔去家庭收入超過一半,當中3%住戶單單住屋開支更已超過該月入息。政府拒絕成立失業或開工不足援助金,令不願申領綜援的居民被迫動用儲蓄以應付開支。

 

然而,其實八成受訪者正在輪候公屋,而接近七成更是已輪候公屋超過三年,若然政府房屋規劃得宜,今時今日該些居民則均已「上樓」,無須仍屈居在沒有任何分間的劏房或板間房中,承受昂高住屋開支。

 

  1. 水電收費花樣百出,高按金高定額收費樣樣齊

業主經營劏房為求利潤,不願減租亦是意料中事,然而缺乏住屋權保障下,業主及租客的權力不對等更於是次疫情體現。分間單位水電收費一般由業主、包租或地產另外定價,而且價錢比起一般定價為高,是次調查每度電價中位數為$1.6,最高收費為$2,遠比平均電價$1.218為高;而每立方水價中位數為$15,最高為$20,當中只有2.9%受訪者的水價比水務署最高收費的12元為低。

 

另外,幾乎100%受訪者均非直接交水電費用予水務署(98%)及電力公司(98.4%),約一成受訪者更是完全無法知悉每月水電費用量的讀錶數。故此,疫情期間部份收租者不願上門抄錶,而又因部份租戶的水電錶被鎖上,業主及租戶均無法得知讀錶數,收租者便已多種方式「巧妙」處理,例如直接累積欠費至之後一次過繳付、或以之前月份水電量作計算去收取水電費用。

 

除此之外,部份租客因回鄉渡歲離港多天,更發現讀錶數竟然會照樣變動;而又有居民因單身獨居,水電用量較少而被改為以定額收費,每月達百元;亦有居民以數千元的水電費按金,以換取業主同意收取較低租金等等。

 

  1. 電費回贈難到手,電費津貼亦「爭崩頭」

正因為分間單位住戶通常不是水電帳戶持有人,故雖然財政司司長在上年推出的紓困措施,為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注入每月210元的電費補貼,但幾乎所有劏房戶均未有收到有關回贈。而在高昂的水電定價後,受訪者最高一戶的水電費開支為$1,192;水電費佔租金比例中位數為7%,超過三成(32.9%)受訪者水電費開支佔租金超過10%或以上。

 

故在收入減開支增的情況下,大量居民期望在「管制計劃協議」下,由兩電向劏房戶發放的一次性電費津貼,但以中電供電範圍為例,劏房住戶名額只有10,000個,而現時單是九龍及新界的劏房已超過70,000個,該津貼亦只是先到先得,仍有大量居民難以受惠,而且今年度金額雖已提升,但亦只有$600,不足三個月的電費中位數($225),亦只是在困境中聊勝於無。

 

  1. 冬季水電收費已失控,夏季情況變本加厲

今次調查時段為今年1-3月的劏房水電使用情況,今年1-3月平均氣溫屆乎18.5-21.3度,雖然比往年氣溫高,但上述時段天氣涼快,水電用量會比夏季少得多。過往,會有人嘗試辯護,指出由於劏房單位涉及多個住戶,而且沒有獨立分錶,累計多戶的用水用電量有機會比一般單位住戶高,因而收取高於電力公司及水務署的費用是合理。不過,今次調查反映即使用水用電量一般較低的冬季,業主或地產並沒有因而調整水價及電費水平。可見,踏入夏季,用水用電量大增的情況下,屆時租客要承受的水電費開支只會激增。

 

四. 政策建議:

  1. 發放能源補助,紓緩基層壓力

雖然近年兩電有發放劏房電費津貼,但名額有限,數字遠低於全港劏房住戶數目,兩電也未有相應劏房資料庫用作發放津貼。今年及明年將會再推出關愛基金N無人士津貼,按過往經驗,當中會有為數不少的劏房住戶申請。有見水電開支為基層經濟壓力開源的其中一環,加上現時經濟情況下滑,百上加斤,故建議政府應考慮在關愛基金發放能源補助,並配合相關項目發放,以減輕行政費用之餘,也能儘早將津貼發放到有需要住戶身上。

 

  1. 杜絕濫收水電,重推租務管制

政府近月設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本會認為小組應將濫收水電問題一併放入租管內處理,以免有業主借水電濫收費用。事實上,有不少租約內有列明水電費計算方式,不過政府往往基於「合約精神」及「私人市場運作」,拒絕監管有關開支。但在業主租客租務權力完全失衡情況下,租客根本沒有話語權。因此,租管小組應一併將劏房水電問題納入小組工作範圍以內,以杜絕相關問題繼續發生。

 

  1.  加強巡查檢控,水務署責無旁貸

調查反映每度水中位數為$15,收費根本遠超水務署所訂下水平,已經與累進制度完全脫離關係,賣水一事顯而易見。雖然近月水務署發信提醒勿向租戶濫收水費,並鼓勵市民作出相關舉報。不過,對於肉隨砧板上的劏房租客,舉報後的結果不證自明。可見,舉報制度效果有限。作為政府部門,水務署應該主動執法,包括主動巡查劏房單位是否有濫收水費情況,有足夠證據時甚至要考慮檢控,以達致阻嚇力之效。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