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新聞稿 (Chi Only)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政府今日(10/11)公佈《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2020年本港貧窮人口多達165.3萬人(2019年為149.1萬)(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高達23.6%(2019年:21.4%),貧窮人口創2009年以來12年來的新高,貧窮率創2010年以來新高,新增貧窮人口16.2萬人,貧窮率(政策介入前)上升2.2%,;縱使政策介入後(只計算恆常現金),2020年貧窮人口仍多達121.1萬人(2019年:109.8萬人),貧窮率仍高達17.3% (2019年:15.8%),反映本港貧窮情況進一步惡化,情況令人極為憂慮! 若計及所有恒常及非恒常現金及非現金介入,本港貧窮人口仍多達55.4萬人(2019年:64.2萬人),貧窮率亦達7.9%(2019年:9.2%),情況極不理想。為此,本會回應如下:
- 政策介入前貧窮人口新高,反映勞動市場失效: 今年政府多番強調,政策介入前的貧窮人口屬純理論假設,儼如可以不理;然而,政策介入前貧窮人口新高,實際上是反映有沒有任何政府政策介入下,愈來愈多貧窮人口無力透過自身能力脫貧,就算努力工作亦陷於貧窮境況,這揭示映勞工於就業市場透過就業達致財富分配失效、無助脫貧的問題。當局務必正視如何強化勞工在就業市場的待遇,以促進個人和家庭能透過自力脫貧。
- 未有詳細顯示貧窮數據,不利監察貧窮狀況: 有別於過去八份扶貧報告,今年當局在公佈貧窮數據時,未有如以往列出「恆常現金」作為政策介入後的貧窮狀況,相反,今年報告卻將「所有選定項目」[包括:恆常現金項目、非恆常現金項目及非現金項目(尤其是公屋)]視作為政策介入後,當局局部公佈政策支援情況,並未有仔細分出恆常與非恆常項目的扶貧效益,不利公眾精準地監察貧窮狀況,以檢視各項扶貧政策的成效。
- 疫下就業困境,更應加強支援: 當局將2020年貧窮人口上升的原因,歸咎於宏觀經濟嚴峻,導致在職人口收入及工時減少。然而,本會認為正正因外圍經濟因新冠疫症的影響,當局更應未雨綢繆,積極思考如何強化勞工在失業及就業不足下的支援,以備外圍環境及社會因素的變遷,及早應對不同社群面對的貧窮問題。
- 未有公佈非綜援貧窮數字 忽視在職勞工支援: 以往多份扶貧報告,當局均會定期公佈非綜援在職貧窮的統計數據,惟今天卻罕有地沒有公佈,令公眾難以監察非綜援在職貧窮家庭的貧窮狀況,無從檢視相關政策成效,令人失望。去年(2020年)當局公佈政策介入前的非綜援在職貧窮家庭人口,2019年為2萬,政策介入後亦為2019年47.9萬人;在新冠疫症打擊下,本會估計2020年人數應有增加,惟政府未有公報相關數據。另外,雖然當局表示在職家庭津貼於2020年有助整體貧窮率減少0.8%,由2021年6月至2022 年5月的申領月份限時降低職津計劃非單親住戶的工時要求;惟職津計劃受惠人數仍只有約20.6萬人(截至2021 年9 月底),反映計劃成效不彰,當局亦未有認真檢視職津計劃的成效。
- 貧窮兒童人數增反映家庭貧窮: 另外,2020年兒童貧窮人口及兒童貧窮率分別為5萬人(政策介入前)及27.0%(政策介入前),遠較2019年的25.3萬人及24.9%為高;這亦反映在新冠疫症下貧窮兒童隨貧窮家庭人口急增,揭示政府完善託兒、功輔及推行全日制幼稚園教育,以及強化婦女就業支援的迫切性。
- 貧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 扶貧報告亦顯示,2020年青年貧窮人口及貧窮率分別為4萬人(政策介入前)及15.6%(政策介入前),遠較2019年的12.1萬人及4.8%為高。25至29歲貧窮青年近九成已完成學業,但仍有七成(69.5%) (2019年為:53.9%)無業,當中更有三成(30.4%)(2019年為14.7%)為失業青年,反映本港青年失業問題嚴峻。
本會建議
為此,本會要求如下:
- 精準扶貧訂立滅貧目標: 政府雖然不斷指出已推出了多少扶貧項目,但過去多年政策介入前後的貧窮人口和貧窮率不斷上升,反映在缺乏扶貧綱領和減貧目標下,導致扶貧工作失去方向和目標。為此,當局應訂立精準扶貧策略,訂立各貧窮組群的滅貧目標,以便定期檢視各扶貧政策成效並作出改善。此外,因應政策介入前的貧窮人口急升,當局應提升最低工資水平,並開創更多惠及基層勞工的就業機會。
- 放寬申領在職家庭津貼的工時限制: 當局應放寬申領在職家庭津貼的工資限制,讓更多低收入的在職家庭勞工受惠於計劃。目前當局決定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當局降低非單親住戶工時要求,領取基本津貼的工時要求由144小時下降至72小時,中額津貼的工時要求則由168小時剛下降至132小時。本會建議,在非常時期,工時由原先非單親住戶及單親住戶分別所需的最少144和36小時,進一步放寬至原本所需時數的四份之一,即最少36及9小時,藉此讓計劃受眾涵蓋更多未完全失業但就業不足的勞工。另外,兒童津貼亦應與工時脫勾。
- 設立負稅率制度扶助在職貧窮家庭: 長遠而言,當局應推行「負稅率」制度,直接補貼每月收入低於貧窮線的在職貧窮家庭,免卻申請在職家庭津貼的手續和程序的煩惱,避免減低他們的申請意欲。
- 儘快設立失業及就業困難援助金幫助失業人士: 為協助因疫情而失業或嚴重就業不足的人士,簡單而快捷地提供接近其原有收入的財政援助,當局應設立「失業及就業困難援助金」;受惠對象為過去兩年曾受聘或自僱的勞工;申領「基金」一個月前失業或嚴重就業不足(即工資減少不少於五成)的人士。「基金」不設入息及資產審查。發放金額方面,失業人士可領取失業前申報工資(必須提供稅務紀錄、強積金供款、僱傭合約或其他可茲證明的資料並宣誓確實。兩萬元以上工資只當作兩萬元計算。)的八成,上限16,000元,為期最長六個月。另外,在嚴重就業不足人士方面,可領取失業前申報工資與現時工資之差額的八成,上限16,000元,為期最長六個月。為達致彌補勞工的工作收入損失的目的及鼓勵就業,「基金」不會因現有工資作出任何扣減。另方面,當局亦應將「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的受惠對象,放寬至就業不足人士。
- 增設實習職位,支援不同年齡青年就業: 此外,因此非常時間,不同教育程度投身職場的青年均面對就業困難,加上工作經驗不足,往往缺乏競爭力和議價力。為此,當局應撥款資助企業聘用年青投入職場,並向企業提供資助,鼓勵企業開設更多實習崗位,並增加就業職位,改善青年就業情況。
- 檢視長者扶貧政策,調升津貼水平: 貧窮長者方面,現時當局主要透過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扶助貧窮長者人口。是次貧窮報告反映不少貧窮人口屬退休長者;然而,縱使政策介入後,仍有為數不少長者難以脫貧(18.8萬人)(貧窮率:14.5%)(2020年)。為此,當局應檢視現行扶助貧窮長者的福利政策,包括放寬以上各項計劃的申請資格、並調高向受助人發放的津貼金額,確保受助人接受津貼後,收入能達致貧窮線以上水平,強化福利政策對貧窮長者的經濟支援。
- 全面檢討綜援制度,重訂基本生活水平: 對於沒有就業能力的貧窮人口而言,當局主要透過綜援制度提供協助,然而,除了一人住戶外,其他綜援受助人獲資助水平均低於貧窮線,接受綜援協助後亦難以脫貧,甚至仍處於匱乏困境。過去二十多年來綜援制度均未有作出全面檢討,為此,當局應全面檢視綜援制度,以基本生活預算模式重訂綜援金額,強化綜援作為社會安全網對弱勢社群的支援。同時,當局亦應定期進行匱乏研究,檢視本港人口匱乏狀況,以助制訂相應扶貧政策和措施。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謹上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