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2024年施政報告》意見書

完善扶貧政策 為基層添幸福

香港社會正經歷由治及興的階段。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拼經濟謀發展 為市民添幸福」,當中提出不少惠及民生的措施;在今年特區成立二十七周年的慶典上,政府亦將主題訂為「安心謀發展 奮力創明天」,盡顯當局重視市民福祉,致力提升公眾幸福感。過去兩年,行政長官帶領現屆政府施政為民,在各政策範疇已初見成效,惟仍有進一步完善空間。本港經濟雖已復甦,惟不少基層市民仍面對困境,當中包括:貧窮人士、二十多萬名不適切居所居民及弱勢社群(包括:新來港人士、照顧者、無家者、精神復元人士等)期望政府制訂相應政策和服務,協助他們脫離困境。

 

聚焦處理三大政策範疇

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當局亦應照顧市民福祉,尤其要著力強化對基層市民及弱勢社群的支援。為此,本會促請當局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聚焦處理三大問題,包括:(1)就業及勞工保障、(2)房屋及(3)扶貧三方面,措施建議如下:

 

就業及勞工保障

  • 開發新經濟增長點,發展地區文化及旅遊產業,資助各區推行文化旅遊活動,並針對基層勞工提供相應就業職位;
  • 完善再培訓計劃,為有經濟困難的基層勞工提供指定行業的在職培訓和考牌津貼;
  • 進一步改善託兒服務,釋放婦女勞動力以增加市場的人力資源供應;
  • 全面檢討優化補充勞工計劃及其他輸入外勞計劃,避免打擊本地勞工就業;
  • 研究就標準工時進行立法,加強勞工保障;
  • 工作簽證助團聚及家庭脫貧: 與中央政府商討,參照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先就「中港分隔單親」人士(即子女港人,其中一方家長是港人但已去世或離棄,一方家長是內地居民),增設一類工作簽證,讓這類現時不合單程證資格,日後60歲合資格申請無依靠年老父母來港投靠成人子女的單程證名額的單親家長憑增設的工作簽證早些來港工作,並在工作七年後可獲發永久居民身份證,既可以照顧家庭, 又可以工作增收入,即時助家庭脫貧及增加社會勞動力。
  • 檢討單程證政策,協助新來港人士盡快來港定居,檢討單程證各類別名額,以家庭需要計分,令急需團聚家庭儘早團聚。

 

房屋

  • 訂立「房最低標準」規管,規管包括單位人均面積5平方米(二人或以上住戶)至7平方米(一人住戶),同時安置受影響住戶,並設立消滅劏房及取締籠屋(床位)時間表;
  • 立法訂立房起始租金,租金水平為不可超出單位原來差餉租值的120%;
  • 恆常化現金津貼試行計劃,並將受惠對象擴展至非長者單身人士;
  • 放寬入住過渡性房屋的申請資格(包括:輪候公屋少於三年人士、因各種原因而未有申請公屋,但符合經濟審查的低收入住戶、收入僅僅超出申請入息限額的不適切居所住戶、家長是雙程證的家庭、以及其他弱勢社群等)。
  • 全面檢討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市區重建局角色,確保儘快落實中部水域人工島的土地供應策略,確保有足夠土地應對市區重建的土地需求。

 

扶貧

  • 深化精準扶貧策略,就幫扶的貧窮組群(單親家庭、劏房住戶、獨居或兩老長者戶),提供全面、聚焦、達致脫貧的支援服務,並持續發掘新的貧窮組群;
  • 檢討基本生活開支研究,檢討綜援津助水平,並引入綜援受助人就業儲蓄計劃,增強綜援戶的脫貧與防貧能力;
  • 改革醫管局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包括:新增豁免收費對象、放寬經濟審批資格、引入全家審查全家受惠概念、延長審查後減免資格有效期至一年、簡化申請程序及加強宣傳等。
  • 大量增加託兒、功輔及活動三合一的學校託管服務,增加長者及病患者照顧服務,釋放本地勞動力及增加基層就業自力更生的能力,亦加強老幼的照顧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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