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3/12)公佈《2019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2019年本港貧窮人口多達149.1萬人(2018年為140.6萬)(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高達21.4%(2018年:20.4%),貧窮人口創2009年以來11年來的新高,貧窮率創2010年以來新高,新增貧窮人口逾10萬人,貧窮率上升1%,;縱使政策介入後,2019年貧窮人口仍超過109.8萬人(2018年:102.4萬人),貧窮率仍高達15.8% (2018年:14.9%),反映本港貧窮情況進一步惡化,情況令人極為憂慮! 若計及所有恒常及非恒常現金及非現金介入,本港貧窮人口仍多達64.2萬人,貧窮率亦高達9.2%,政策介入後貧窮人數雖有所減少,但仍有一成人(9.2%)處於貧窮境況,情況極不理想。為此,本會回應如下: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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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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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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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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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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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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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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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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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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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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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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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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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人口(萬)
(政策介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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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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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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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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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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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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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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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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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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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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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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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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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人口(萬)
(政策介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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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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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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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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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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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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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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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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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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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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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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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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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率(%)
(政策介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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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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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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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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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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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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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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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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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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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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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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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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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率(%)
(政策介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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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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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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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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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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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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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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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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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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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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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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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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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圍環境變遷,更應未雨綢繆: 當局將2019年貧窮人口上升的原因,歸咎於宏觀經濟變化、當年的社會事件,以及中美貿易戰,導致有一半增長貧窮人口是因為在職家庭少了工作人口及工作,然而,本會認為正正因外圍經濟不可抗逆,當局更應未雨綢繆,積極思考如何強化勞工的就業支援,以備外圍環境及社會因素的變遷,及早應對不同社群面對的貧窮問題。
2. 在職貧窮勞工失業欠支援: 在非綜援在職住戶方面,政策介入前的貧窮人口,亦由62.2萬(2018年)上升至66.2萬(2019年),政策介入後亦由45.5萬(2018年)升至47.9萬人(2019年);縱使政府設立在職家庭津貼,在2020年7月起全面大幅調高職津的津貼金額,但截至2020年10月底,累計僅約7.7萬個住戶(涉及約25.4萬人,包括10萬名兒童)受惠於職津計劃,反映計劃扶貧力度薄弱且成效不彰。
事實上,2019年反修例的社會衝突,以及2020年新冠疫症,令經濟大受打擊,各行各業難以營運,經濟陷於癱瘓,不少低收入家庭被迫面對失業和就業不足的境況,工作時間被迫減少,低收入的在職家庭勞工難以符合申領在職家庭津貼的工時要求。
3. 貧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 扶貧報告顯示,2019年青年貧窮人口及貧窮率分別為91,300人及9.7%,較2018年上升1,200人及0.4%。25至29歲貧窮青年近九成已完成學業,但仍有五成多(53.9%)無業,當中約一成半(14.7%)為失業青年;另外,18至24歲貧窮青年的失業亦高達8.9%,反映本港青年失業問題嚴峻。
為此,本會要求如下:
1. 精準扶貧訂立滅貧目標: 政府雖然不斷指出已推出了多少扶貧項目,但過去多年政策介入前後的貧窮人口和貧窮率不斷上升,反映在缺乏扶貧綱領和減貧目標下,導致扶貧工作失去方向和目標。為此,當局應訂立精準扶貧策略,訂立各貧窮組群的滅貧目標,以便定期檢視各扶貧政策成效並作出改善。
2. 放寬申領在職家庭津貼的工資限制: 當局應放寬申領在職家庭津貼的工資限制,讓更多低收入的在職家庭勞工受惠於計劃。本會建議,在非常時期,工時由原先非單親住戶及單親住戶分別所需的最少144和36小時,放寬至原本所需時數的四份之一,即最少36及9小時,藉此讓計劃受眾涵蓋更多未完全失業但就業不足的勞工。
3. 設立負稅率制度扶助在職貧窮家庭: 長遠而言,當局應推行「負稅率」制度,直接補貼每月收入低於貧窮線的在職貧窮家庭,免卻申請在職家庭津貼的手續和程序的煩惱,避免減低他們的申請意欲。
4. 儘快設立失業援助金幫助失業人士: 現時政府推出的支援失業人士、開工不足人士的計劃,都是一次性及受惠人數少,保就業計劃更是幫不到這些開工不足或失業的人士,亦不符合申領綜援資格。因應失業率高企,疫症在短時間內亦難以全面解決,當局應設立失業援助金,在綜援制度以外設立非供款式的失業援助金,失業援助金的津貼額為每月正常收入的80%,上限為16,000元,最多可領取六個月津貼。
5. 增設實習職位,支援不同年齡青年就業: 此外,因此非常時間,不同教育程度投身職場的青年均面對就業困難,加上工作經驗不足,往往缺乏競爭力和議價力。為此,當局應撥款資助企業聘用年青投入職場,並向企業提供資助,鼓勵企業開設更多實習崗位,增加就業職位,並協助青年各行業職位的情況。
6. 檢視長者扶貧政策,調升津貼水平: 貧窮長者方面,現時當局主要透過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扶助貧窮長者人口。是次貧窮報告反映不少貧窮人口屬退休長者;然而,縱使政策介入後,仍有為數不少長者難以脫貧(39.1萬人)(貧窮率:32.0%)(2019年)。為此,當局應檢視現行扶助貧窮長者的福利政策,包括放寬以上各項計劃的申請資格、並調高向受助人發放的津貼金額,確保受助人接受津貼後,收入能達致貧窮線以上水平,強化福利政策對貧窮長者的經濟支援。
7. 全面檢討綜援制度,重訂基本生活水平: 對於沒有就業能力的貧窮人口而言,當局主要透過綜援制度提供協助,然而,除了一人住戶外,其他綜援受助人獲資助水平均低於貧窮線,接受綜援協助後亦難以脫貧,甚至仍處於匱乏困境。過去二十多年來綜援制度均未有作出全面檢討,為此,當局應全面檢視綜援制度,以基本生活預算模式重訂綜援金額,強化綜援作為社會安全網對弱勢社群的支援。同時,當局亦應定期進行匱乏研究,檢視本港人口匱乏狀況,以助制訂相應扶貧政策和措施。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