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5月13日討論「特區政府採取精準扶貧策略」

現屆特區政府採取精準扶貧的策略,處理本港貧窮問題。扶貧委員會早前識別三個精準扶貧目標群組,包括: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俗稱「劏房」)住戶(約214,200人)、單親住戶(約213,300人)及長者住戶(約555,300人),合共約 950,800人。(立法會CB(2)595/2024(03)號文件)。多項精準扶貧項目已開展。當局處理貧窮問題的決心值得肯定,本會現就完善精準扶貧策略作出下述建議:

 

  1. 重設貧窮線衡量扶貧成效,引入多元匱乏概念檢視貧窮狀況,繼續現有的大扶貧政策要維持及再精進改善

現屆特區政府採納針對個別弱勢社群的精準扶貧策略,停用「相對貧窮」概念劃出貧窮線以整體檢視及衡量各項措施成效的做法。以住戶收入定義貧窮人口屬國際社會普遍做法,有助全面檢視社會的經濟成果分享程度,亦有助香港與其他地區比較貧窮狀況以往特區政府提供貧窮線的數據外,亦計算政府政策介入後的扶貧成效,可以宏觀分析香港市民的收入狀況及政策整體介入後的扶貧成效,與精準扶貧針對個別社群的情況深入扶貧及個別組群分析,相輔相成,作為檢視貧窮狀況的貧窮線及作為扶貧策略的精準扶貧根本沒有矛盾,無需非此即彼。為此,本會促請當局重設貧窮線,並定期更新統計數據,以助更系統地監察本港貧窮狀況。

 

另外,社協認為香港除了維持以收入模式(即全港住戶收入中位數一半以下)來定義貧窮線外,同時可引入資產貧窮的概念來檢視本港貧窮狀況,分析低/高收入、低/高資產不同組合下的貧窮人口情況,甚至住戶開支;此外,當局亦應引入多元匱乏(multiple deprivation)的概念,訂立基本生活清單,多元地檢視及監察本港貧窮情況。這亦有助引入新視角,讓當局及公眾思考是否需要及如何從資產貧窮角度處理貧窮問題,甚至可用以評估各項精準扶貧項目對目標群組的成效如何。

 

而貧窮線下的數目亦不一定會年年上升,例如;2020年是新冠狀病引致很多人失業,所以貧窮人口增至156萬,但新冠狀病後,貧窮人口,雖然扶貧會無發佈,但根據統計處資料,樂施會取得資料2023年第一季是136萬,所以就業提升, 貧窮人口亦會下降。

 

過往扶貧委員會會以政府政策介入,例如恒常現金的在職津貼、綜援、學生資助、現金津貼等,計算扶貧成效,此等宏觀的大政策計算應繼續及應同時不斷完善大的扶貧政策。

 

  1. 增加識別精準扶貧目標群組針對各面訂扶貧指標及設立扶貧個案專人跟進

除上述三個扶貧目標群組外,社協認為除住戶特徵、就業及收入情況、受惠於政府現金福利的情況、居住環境、租金負擔、撫養負擔及其他等面向以外;當局更應針對各扶貧面向訂定相應的扶貧績效指標(即扶貧「KPI),舉例如下:

 

  • 以劏房戶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平方呎)而言,目前中位數為65平方呎;當局會否設立扶貧目標監督改善進度,例如:以提高人均居所面積中位數至某一百分比(例如:75平方呎)戶數升跌、就業率、收入等。

 

  • 以單親住戶每月人均收入中位數而言(6,300元),金額遠較整體住戶(10,600元)為低,會否設立扶貧目標,將單親住戶的每月人均收入中位數上調一至兩成(如:介乎7,000元至7,500元)、就業率、入托率等。

 

  • 以長者的身心健康而言,目前不少長者在身心健康、社交參與、照顧等亦不足,當局會否為長者身心健康、照顧訂立扶貧目標,精準地提高長者身體健康和精神健康水平,縮短老人等候照顧的時間。

 

  • 設立扶貧個案主任跟進– 應分區將貧窮家庭,分工由社會福利人員/志願團體專人跟進為家庭度身訂做脫貧計劃,善用各扶貧及社區資源,例如:單親家庭參加了托管,扶貧主任可以再跟進其就業進展或培訓或技能提升等,以確保扶貧資源落實到有需要的人身上、全面為家庭作出支援,並達至脫貧或減貧。

 

上述扶貧目標將有助針對地識別目標群組困境,制訂相應扶貧策略,並量度各扶貧政策成效,從而達致精準扶貧。

 

此外,文件提出目標群組在物質以外的需要,例如:長者住戶的身心健康及社區參與等。社協認為上述分析擴闊了社會對貧窮的認知,增加了認識貧窮的面向;事實上,相關物質以外的需要亦同樣出現在其他貧窮社群(如:劏房戶、單親住戶、精神復元人士等),當局在檢視或策劃相關服務時,應納入其他貧窮社群為受助對象。

 

除上文提及三個目標群組外,貧窮社群還包括其他貧窮人口,包括:貧窮兒童、貧窮青年、職貧窮住戶、綜援受助人、無家者、精神復元人士、少數族裔、居住於劏房內又不符合申領各項福利的中下夾心階層等,當局應一併檢視上述各社群的生活狀況,擬備統計數據等指標定期分析。此外,各項社會政策均對貧窮人口生活影響深遠,例如: 安老、醫療、房屋政策等,當局亦可從社會政策的視角,評估各項政策對貧窮社群的影響。

 

  1. 完善現行精準扶貧項目

現時當局正推行各項精準扶貧項目,對應基層需要,值得擴展,當中有些可以再完善之處,本會意見如下:

 

3.1共創明「TEEN」計劃

社協支持當局推行共創明「TEEN」計劃,計劃有助推動學員開闊眼界,加強自信,建立正向人生觀;計劃中創立的校友會,亦可延續計劃對參加的清貧青少年帶來的正面效應。然而,共創明「TEEN」計劃亦有不少問題,包括:

 

  • 計劃受惠人數少,服務廣度待增加——目前計劃受助對象於第一期有2,800名、第二期有3,830貧童,並尤其以劏房兒童為主,貧窮兒童覆蓋面仍有不足;由於參加者主要為初中生,排除了高小清貧學童。2020年12至15歲的貧窮兒童人數亦近7萬人。單單以此初中組群估算,假設當中有兩成兒童居於「劏房」,估計最少約1萬4千名初中生居於劏房等不適切居所。若每年只有數千名兒童參加計劃,最快也要四、五年始能讓全部劏房兒童受惠,反映計劃受惠人數仍需擴大

 

  • 非所有貧童受惠——參考《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政策介入前18歲以下的貧窮兒童多達5萬人,佔全港兒童人口逾四分一(27.0%),本港每四名兒童中便有一名屬貧窮兒童。

 

  • 僧多粥少,建合理機制分參加優次——計劃只有數千名劏房初中生參加,名額供不應求,應建立合理機制,更公開透明確知排列參加者的優次。

 

  • 計劃導師具熱誠,培訓及持續支援不能少——有志於參與計劃的友師,均是義務無償擔當導師,運用其人生及社會經驗,啟蒙計劃的清貧學童;除了具有熱誠和耐性外,為確保表現符合計劃的期望,參加前的培訓工作必不可少,這亦避免各義工因個人對計劃有不同理解,影響了服務內容的一致性。

 

  • 導師背景應多元,服務時間當上班——除提供培訓支援外,為鼓勵更多人參加計劃擔任友師,當局可建立企業獎勵制度,或安排工作影子等團體參訪活動,及做友師計入上班時間,以增加友師人數及參與度,以免友師太忙,影響參與時間及師友傳授機會。

 

  • 活動次數不足,次數時數須增加——計劃內的師友互動活動主要分為大型講座(mass lecture)和一對一(1 to 1 basis)兩大類,連同各種形式活動,一年計劃期內師友僅有約12次的活動(包括實體或網上聯繫),數量有待增加。師友計劃是「生命影響生活」的計劃,師友經歷從不認識(甚或抗拒)、初步確立關係、產生信任、分享生活和對事物意見、建立價值觀等各個階段,欲速則不達,有效的師友關係最少亦要數年時間培育;要在一年內塑造、改變甚或建立一個人的價值觀和人生態度,實在不太現實,更難言助貧童消除跨代貧窮。

 

  • 一萬元個人發展津貼及一年時間太少,學習支援及時間應加碼——計劃為每名參加者提供5,000元的啓動資金在友師的指導下使用,完成一年活動,再給5,000元,總共一萬元,以實踐個人發展計劃,雖然津貼可用於補習或參加其他課外活動,惟津貼金額太少及只有一年,未能難以制訂較長期的發展計劃,對貧困學童亦未足夠。

 

        共創明「TEEN」的檢討成效,顯示計劃有一定的成效,證明此計劃值得擴展,而當中有些項目可以再改善,以裨益更多貧困兒童,當中包括:

 

  • 增加受惠人數:當局應儘快擴大受惠規模和惠及所有貧窮兒童,容讓更多清貧學童受惠。

 

  • 擴闊受惠對象:計劃不僅針對劏房初中生,亦未有處理其他年級的劏房兒童需要,更明確擴展至至非劏房的貧窮兒童。

 

  • 建立申請優次機制:訂立合理機制,讓有興趣參加計劃的清貧學童獲公平參加的機會。除了透過非政府機構及學校轉介申請個案外,當局應引入經濟審查制度(例如:入息及資產審查)或社會因素(例如:單親家庭學童、殘疾學童、特殊學習需要學童等),以訂定參加者的優次。

 

  • 增加師友培訓:由於計劃進行各階段均會面對不同問題,師友亦可能感到困惑迷茫,因此,機構須對為師友提供恆常培訓,亦要協助師友們彼此交流和支援的機會。此外,相關機構需要清楚訂明友師的角色˴權力和責任˴相應的操守範疇,更要訂定計劃內的年度及季度服務目標,以便更有效地監督計劃的執行,並檢討服務的成效。

 

  • 設立配對津貼,鼓勵企業參加:當局應鼓勵不同企業和各行業僱主參加,包括提供配對津貼/獎勵制度予參加計劃的企業˴鼓勵企業將導師參加計劃的服務時間當作上班時間換算,以吸引更多人擔任導師,確保導師來自各項各業和增加多元性。

 

  • 增加師友接觸要求:增加計劃內的活動次數(例如:不少於24次,假設每兩星期一次)或時數(例如:全年接觸不少於100小時),以增加師友互助接觸的機會。計劃服務期亦應由目前一年訂為不少於兩年,以增加計劃的深度。

 

  • 個人發展計劃最影響成效:根據共創明天檢討成效,發現個人發展計劃對學生影響最大,建議計劃如未能招足夠的友師,仍可以進行,要加強個人發展計劃的活動。

 

  • 增加獎學金額:啓動資金在友師的津貼額應不少於10,000元。另外,完成計劃後參加者另獲發的5,000元獎學金,同樣應增加至不少於10,000元,以加強對參加者的激勵。

 

  • 開放競投服務:建議每期開放予志願團體競投,增加良性競爭,加強服務質素。

 

3.2  社區客廳

社協支持透過社區客廳支援居住於劏房的住戶,增加他們活動空間,更給予他們喘息空間。對此,社協有以下改善建議:

 

  • 儘快擴展服務——現時已有一個社區客廳試行、三個在籌備中。社協認為社區客廳應在有較多劏房的區域(如深水埗的不同區議會選區)設立多個,同時儘快擴展至其他有劏房的地區(如荃灣、觀塘、東區等地)。

 

  • 免費服務內容——社區客廳提供的社會資源應儘量免費,如:直接提供免費私功課輔導予劏房學童,減少居民需要被轉介至其他服務單位使用服務的問題。除了兒童及家長外,社區客廳的服務亦應照顧到特別社群的需要,包括:婦女、長者、少數族裔、精神復元人士等。政府應提供支援予營運機構,以提供或轉介相關服務,以回應有各項需要的社群。

 

  • 建立劏房家庭社區網絡及社區資本:政府應在社區客廳的基礎上,為劏房家庭建立社區支援網絡及社區資本,令劏房家庭改善生活及增強脫貧能力。

 

  • 開放競投服務——當局應公開競投社區客廳的服務。

 

3.3  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

社協十分支持當局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事實上,以往託管服務欠善、名額不足,在學生熟習的學校環境內,推行課託、功輔及課後活動三合一的服務,正好擊中目前有兒童的貧窮家庭之痛點,以往由於不少學校均擔心課後校園管理涉及人手及保險等額外成本,因此只有限度地推行「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未有更整全地推行三合一的服務。

 

目前建議的試行計劃較周全,但亦主要依重個別學校自願決定,是否學生有需要的學校都會主動參加計劃,容讓多少清貧學童受惠,會直接影響計劃的擴展。為促進落實計劃,本會建議如下:

 

  • 增加撥款並設獎勵金:當局應大力撥款,資助參與計劃學校聘用專責人手(包括:退休教師、大學/大專學生等),並提供足夠資助,支援學校應付各項必要開支,包括:額外清潔費用、額外保險、額外活動費資助、額外水電費等,當局甚或可考慮提供特別津貼,獎勵參與計劃的學校,從而吸引更多學校參加;

 

  • 延長服務時間:試行計劃小學生課後託管最長留校至下午六時,個別學校最長可運作至七時;由於在職基層家庭工時極長,不少更工作至晚上,當局應容讓營運機構可改按兒童的實際需要提供延長服務(若有需要可同時提供晚餐),例如: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十時,容讓更多清貧學童受惠;如人數太少,亦可以與附近中心或社區客廳接駁服務。

 

  • 安排接送服務:由於不少小學生家長因工作,未能接送年幼學童,當局應設接送服務,提供津貼予義工家長或學校員工接送參加計劃的學生回家及往返校園;

 

  • 周末周日全面開放校園:因學校是學童熟悉的環境,空間充裕且安全,除了居所外,普遍是兒童最常留逗和活動的地方,當局應考慮進一步善用各區校舍,安排星期六及日等非上課時段全面開放校舍,並提供一系列如語文班、興趣性、學生自修室等學習及康樂服務,善用校園空間,讓更多清貧家庭學童受惠;

 

  • 擴闊受惠對象:試行計劃對象應由清貧家庭的小學生(6至11歲兒童),擴闊至幼稚園,現時大部分幼稚園只有半日制,但家長都是較年青及想工作,如有託管服務有助家長就業。

 

  • 將課託納入學校資助必須部份:目前當局初期或可在劏房戶或弱勢家庭學童地區推行先導計劃,惟長遠而言,當局必須確保服務到位且供應名額充裕。若參與學校數目不足,將直接影響計劃的成效。為此,當局須了解各學校參與計劃的困難,提供相關的誘因,若仍不成功,當局或須將提供課託服務,納入為資助學校的必須條件,確保學校能全面發揮扶助弱勢家庭學童的社會功能。

 

  • 應有專人跟進家長就業及提升收入。

 

3.4  照顧長者住戶

在關愛隊成立後,已推行「關愛隊—支援獨老和雙老住戶、護老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支援社區中的獨居及雙老長者。社協建議可透過以下途徑加強對社區中的長者支援:

 

  • 整合並增加社區長者服務資源——本港各社區亦有不少社會福利機構為長者提供服務,除關愛隊外,當局應考慮整合社區服務長者的資源,並增加社區中服務長者之機構的資源,強化對社區中弱勢長者的支援。

 

  • 加強支援長者照顧者——當前社區中亦有不少長者或殘疾人士的照顧者,因長期照顧長者或殘疾家庭成員,導致沉重身心壓力,為此,當局應加強對長者照顧者支援,並參考理工大學顧問報告的建議,特別是為照顧者提供津貼,建議放寬申領津貼資格的規定(例如:取消需要5年前開始輪候長期護理服務、容許有長生津、綜援或傷殘津貼的照顧者獲照顧者津貼),並須加強輪候服務期間的支援服務,特別為社區中特別複雜及高危的個案提供支援,並為照顧者提供24小時緊急暫顧/暫託支援。

 

  • 推行「長者社區保姆試行計劃」——當局可考慮透過關愛基金,資助推行「長者社區保姆試行計劃」,聘用基層婦女及其他人士,在接受基本訓練後,協助照顧社區體弱獨居長者及雙老家,同時領取薪酬,亦可令清貧長者受惠,達成雙贏局面。

 

  • 改善現時政府的「中老年就業計劃」——以現時政府預算放於「中老年就業計劃」的資源,就長者就業扶貧方面, 建議推行「老年就業友善計劃」,包括:

 

  • 為有醫生病假證明長者,按病假日子提供「有薪病假」,長者勞工作為先行者,不用跟現時最低勞工法例,要連續病4日才獲有薪病假;

 

  • 基於長者或因長期病要覆診或個人需要,為長者勞工每月提供關愛假期

 

  • 改善現時中老年就業計劃的津分配比例,僱主每月津貼為5,000元,而年長僱員每月津貼只有1,000元,應改善至僱主及年長僱員所得津貼為五五比例,真正鼓勵長者就業。

 

  • 鼓勵長者就業支援服務:不少長者仍想就業,只是難長時期支撐長達8小時以上的工作,政府應鼓勵僱主,將工時縮短,另外,65歲以下的年長勞工的醫療、強積金、工傷等,很多時不受保,建議政府應與企業商討擴闊範圍。在職家庭津貼長者的工作時間要求,應跟從單親時間,從現時144至192小時,下降至36-72小時。

 

4. 建議增加推行的精準扶貧項目

除以上現有的四項精準扶貧項目外,社協認為特區政府應為劏房貧窮戶及其他社群額外提供以下支援

 

  • 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推行改善家居援助計劃

改善家居援助計劃始於2020年6月社會福利署推出類似項目,計劃著實讓逾二萬戶不適切居所住戶受惠,成功為劏房戶紓困,本會建議繼續安排計劃,令志願團體可以協助政府支援劏戶住戶。本會建議簡化申請程序及增加物品種類,當局可考慮在預批之後,讓申請住戶自行購買物品,並憑單據實報實銷,將審批權交給營運機構。另外,不要每類別設上限,應在總資助額下,為家庭需要而度身訂造,亦不要規定在指定商店購買。另外,原計劃的津貼額早於2020年前制定,津助金額已因近年通脤上升,導致實際購買力下降,為此,當局應按住戶人數調高每戶的非現金資助津貼額,建議如下:1人(由8,500元增加至10,500元)、2人(由10,000元增加至12,000元)、3人(由11,500元增加至13,500元)、4人或以上住戶(由13,000元增加至15,000元)。

 

  • 重設「N無津貼」

另外,由於提供現金援助更具靈活性,亦可更全面照顧基層不同的需要,故建議推出以下可紓緩劏房住戶住屋開支上的津貼項目,包括:重設「N無津貼」:目前仍有有7萬戶不適切居所人士沒有申請公屋亦無領取綜援,不少更因申請條件所限而未能申領職津,當局應繼續向無公屋、無綜援人士發放現金津貼(俗稱「N無津貼」),從而讓更多劏房戶受惠,同時亦有助社福機構與N無人士建立關係,發掘其生活需要,從而提供實質支援,為其建立長遠支援網絡。

 

  • 為劏房居民提供搬遷津貼

劏房大多集中在舊區唐樓,當中有不少樓宇日舊失修,而不同業主維護物業的情況參差,故劏房單位內滲漏、石屎剥落的問題可謂屢見不鮮,有部份劏房更出現安全隱患。而文件中提出的「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無疑能協助劏房戶優化家居,但無助解決個別劏房而出現而不宜居的核心問題。前線接觸居民發現不少基層家庭因難以負擔搬遷支出而不得不留在住屋環境惡劣、甚或有安全隱患之單位。故建議政府為有經濟需要之劏房戶提供一次性的搬遷津貼,提供誘引令基層人士搬離不宜居的單位,同時減輕他們於搬遷上的開支。

 

  • 強化支援基層單親婦女推行婦女社區照顧計劃

建議根據2021年人口普查,2021年全港年中人口為7,394,700人,其中4,022,200為女性,3,372,500 為男性。根據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貧窮人口為 165.3 萬,女性貧窮人口為 887,000,佔貧窮人口超過一半(53.7%),女性貧窮率為 24.2%,較男性(766,000)的 22.9%為高,相差12.1萬人,反映女性貧窮問題嚴重。為此,當局應深入分析貧窮婦女問題,並提出相應建議措施。在貧窮婦女人口中,當中身處單親家庭的婦女情況尤其突出。目前單親家庭主要分為(1)在職單親和(2)領取綜援兩大類別。當局應為協助單親婦女訂立以下扶貧指標,包括(並不限於): 育有幼兒的單親家庭使用兒童託管服務比率、收入低於貧窮線下50%或以下人口、資產少於申領綜援資產限額人數、健康狀況(如:患上抑鬱及其他疾病等)、居住不適切居所, 且面積少於家庭住戶人數(以每人70平方呎為標準)的人口、是否備有工作/就業技能人口、綜援領取人數是否與家庭住戶人數(恒常在港居住) 配合等指標。

 

因應單親婦女的貧窮情況,本會建議當局可推行婦女社區照顧計劃,聘用貧窮婦女向社區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照顧(如: 定期關懷、家居照顧、煲湯煮飯、清潔家居、陪診等),此舉既可增加婦女工作收入,亦可彈性地照顧家庭成員。另外,對於需接受専業培訓的婦女,當局可資助志願團體協助婦女考取各項牌照、設計並使用APPS及電話予長者及殘疾人士程度作配對,培訓期間亦向受訓婦女提供督導服務,以確保服務質素。與此同時,當局亦應考慮增加幼童託管名額、擴大學校託管服務量(增加名額及服務點等),推行家庭友善政策,並為重回職業崗位、重投職場的婦女提供津貼鼓勵就業。

 

  • 強化支援中港分隔單親家庭

在單親家庭中,其中一特別組群屬中港兩地分隔的單親家庭,根本本會早前調查,發展中港分隔單親家庭的家庭收入中位數為$6,000,僅為全港住戶每月入息$27,500的兩成(21.8%),陷入嚴重赤貧境況,當中近八成住戶三餐不足,營養不足亦有損兒童發展; 七成開支大增,開源減少子女活動機會,損害兒童參與活動的權利,值得留意的是,近七成(69.2%)來自中港分隔單親家庭的兒童有嚴重抑鬱症狀,反映兒童精神健康面對壓力挑戰。

 

由於中港分隔單親家庭的兒童均屬香港居民,當局應儘最大努力協助他們。當局應全方位支援中港分隔單親家庭發展,加強子女抗逆力,並紓緩中港分隔家庭的貧窮狀況。具體服務包括: 提供免費食物、輔導、房屋、學習津貼,並由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向有需要的中港分隔單親派發基金,對象為「一人綜援二人用」的住戶,每月給予補習費及課外活動津貼,食物銀行可連續發放給這些特定群組。另方面,關愛基金亦可津貼中港分隔家庭子女參加學校/課外活動津貼、酌情安排入住出租公屋或過渡性房屋。

 

對這些家庭而言,家長儘快批單程證來港,有香港身份證,可以工作養家及照顧子女,是最有力的支援,尤其在內地沒有子女的,60歲時可以用無依靠年老父母的名額批准來港,與其老年才來港,中港政府應儘快提早批准,一方面裨益家庭及子女脫貧及發展,一方面增加社會勞動力。

 

5. 其他建議

現屆特區政府在扶貧工作上推行更具體的介入工作,值得正面評價。社協就如何分析扶貧工作成效,提出以下補充建議:

 

  • 當局建議採取脫貧與扶貧兩大面向的策略,協助有需要的貧窮人士,除了助有能力自力人士脫貧,以及向不能自助人士扶貧外,亦可思考如何增加準貧窮人士的抗貧力、減低準貧窮人士跌入貧窮狀況的風險。

 

  • 除目前分析劏房戶、單親住戶和長者住戶外,當局應增設其他貧窮組群的分析,例子一:在職貧窮住戶,檢視其貧窮成因,並訂立相關指標,例如:在職貧窮住戶的教育程度、低收入勞工從事行業及職位分佈、相關行業的資歷及投能需求、培訓課程等,從而訂定精準扶貧策略,改善在職貧窮人口的生活狀況。例子二:無家者人口變化、露宿原因、再露宿原因、服務需要等。

 

  • 此外,除制定微觀的績效指標外,檢討個別計劃的成效外,當局亦應設立宏觀績效指標,相指標亦要具有指導性(例如:相關貧窮人口減少百分比、住戶收入提升幅度、勞工就業能力提升幅度等),方能全面檢視各項計劃和措施對脫貧或扶貧帶來的效應。

 

社協期望特區政府吸納各方意見,共同致力令香港成為「無窮社會」,讓每名香港市民均可以「共同富裕」。

 

6. 訂立「貧窮影響評估機制」(poverty impact assessment mechanism)

現時本港扶貧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檢視現行政策和探討新措施,以達致防貧及扶貧的目的,促進社會向上流動及為有特別需要的群組提供支援;就扶貧議題進行研究及專題分析,以協助制定相關政策及措施。由於貧窮問題成因涉及多方面,各項公共政策與亦貧窮相關,包括:房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勞工等;為有系統地檢視現行政策和探討新措施,特區政府應訂立貧窮影響評估機制,規定任何政府決策局、執行部門、公共機構在制訂政策或提供服務時,有系統地評估建議的政策及服務對貧窮人口帶來的影響,並提供減少對貧窮和弱勢社群生活狀況的影響的措施。縱使政策或服務在推行及檢討階段,亦應按照評估機制仍定期檢視,並便修訂政策或服務。此外,有關評估機制亦應同時應用於現行政策,整全地檢視政府各項政策,減少不利扶貧成效的情況。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