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長者單身獨居住屋狀況調查發佈會

配額計分制要改革  開放單身申請簡約公屋

非長者單身獨居住屋狀況調查發佈會

社區組織協會在今年10月至11月期間,訪問131位基層不適切居所的非長者單身,了解其最新住屋困難及需要,並於今日發佈《2024年非長者單身獨居住屋狀況調查》。截止2024年9月底,公屋輪候冊上累積約91,000宗非長者一人申請,佔整體申請的約43%。房委會近月公布2022年調查,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者中有近40%為30歲以下,社會旋即熱議「青年躺平排公屋論」。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事實上,非長者單身的公屋輪候者每月入息中位數為10,000元,約60%的申請人只有小學或以下至中學水平。租住劣居所的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人普遍是弱勢,更多是收入低及積蓄少。政府推出再多的優惠措施,非長者單身困難戶亦難以負擔樓價,出租公屋是其唯一出路。

 

最新《長遠房屋策略》推算,全港約有127,500個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根據租管2020年的調查,有38.7%的劏房住戶為單人家庭。一人住屋困難涉及配額及計分制,年齡凌駕申請人的實際需要。不論非長者單身何時申請公屋、有何困難,亦要漫長等待,直至人到中老年方有上樓機會,期間更需蝸居於環境惡劣的劏房、板房或床位。公屋供應持續向穩,政府有底氣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惟多項政策包括簡約公屋都以「家庭、初生優先」,使人關注非長者單身的處境。

 

  1. 現存問題
    • 配屋取決於年齡 上樓年齡高

有申請公屋的受訪者年齡中位數為52歲,四成九人輪候時間為六年或以上,較過去的同類型調查高(2018年為45.6%、2021年的39.4%、2022年43.1%),並有兩成二申請達十年或以上。六成二受訪者表示,難以計算自己的上樓時間,選擇輪候時間仍需「十年或以上」的有一成七人。配額計分制過於著重年齡,年屆45歲者的一次性加分進一步擴大優勢,導致上樓年齡不斷推高。調查中,有六成七的受訪者居住在不適切居所六年或以上,五成八受訪者預測五年後仍會租住劏房、板間房或床位,只有不足1%的受訪者覺得自己有能力購買資助房屋。這反映基層非長者單身的社經向上流空間有限,即使較年輕的非長者單身,如沒有公屋介入,根本無法改變自己的住屋狀況,更遑論自置物業。

 

在過去五年,獲編配入住公屋的非長者單身申請者中,最年輕的介乎47至52歲,平均上樓年齡高達57歲,甚至已經貼近自願調隊至「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基本年齡58歲。當申請人年滿60歲時,將會自動調至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隊伍,長者隊有機會難以消化新轉隊申請,推高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環環相扣,造成骨牌效應。可見,如不及時處理,非長者單身無論何時申請公屋,都需要經歷漫長的等候,直至人到中老年方有上樓機會,最終只會將雪球愈滾愈大。

 

此外,以詳細資格審查(見主任)為例,2023年12月1日需要432分,兩個月後即2024年2月1日上升三分至435分,三個月後同步增加三分至5月1日的 438分,再過六個月後再升六分至最新11月1日的444分。除非申請人適逢年滿45歲或年長一歲,否則每月所加的一分將會被抵銷甚至蠶食。分數不斷拉高,對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人而言,見主任或編配公屋就像空中樓閣,可望不可即。

 

  • 首輪簡約公屋拒絕非長者單身申請

公屋供應頭輕尾重,政府在2022年宣布未來五年主導興建30,000個附獨立廁所及煮食空間的簡約公屋單位,預計一至二人單位面積約13平方米。調查中,有高達七成三非長者單身有興趣申請簡約公屋,主要是房租釐定以九折公屋租金結算、最少五年的穩定租期等。然而,政府表明簡約公屋以「家庭優先」,非長者單身即使輪候公屋滿三年,不被邀請參與2024年6月24日至7月15日舉行的首輪申請,亦未知何時能夠申請,六成四的受訪非長者單身對此感到不滿。

 

無論資源如何緊張,有為的政府應該合理地調配,真正做到為任何群組內的弱勢排憂解難,不應厚此薄彼。政府提倡「長者優先、「家庭優先」、「初生優先」等,切實不同群體的獨特需要,實屬無可非議。惟面對非長者單身群組,政府偏偏採用漠視其住屋困難的態度,例如「配額及計分制」開宗明義地違背「三年上樓」承諾、非長者一人在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中,選樓程序排在最後、現金津貼排除單身申請等。簡約公屋對非長者單身來說,無異是枯木逢春,但如今連最後一根稻草亦不見蹤影,生活更見困難。

 

調查中,有五成四非長者擔心日後開放簡約公屋申請時,感興趣項目已經一掃而空。第一批簡約公屋單位數目佔整體供應約五成七,牛頭角彩興路及元朗攸壆路落成在即,緊接推出的為屯門第3A區及啟德用地。其中,啟德的規模更是冠絕13幅用地,分兩階段共提供約10,700個單位,最快約於明年第四季推出第一期。可見,政府愈遲開放非長者單身申請簡約公屋,便會愈收窄非長者單身的選擇權,愈易面對心儀項目名額已滿、整體供應減少的情況。

 

  • 簡約公屋多1至2人單位 非長者單身可填補

彩興路及攸壆路率先提供約4,400伙簡約公屋單位,政府截止2024年10月底合共收到近11,700份申請,超額認購約1.5倍。簡約公屋打下強心針,惟政府仍需小心行事,帶領各界齊心協力,做好政策解說及宣傳功夫。特別是截止2024年3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住戶人數為2.6人。根據2024年1月立法會文件,一至二人單位佔整體簡約公屋供應超過約70%。可見,住戶類型有機會與單位面積錯配,使簡約公屋主張的「家庭優先」難以百分百奏效。

 

現時符合簡約公屋申請資格的小家庭對象主要是獨老、雙老、有子女的單親及夫妻二人,受制於學校網絡及生活圈子等因素,影響他們搬遷至新區的積極性。相反,雖然最受非長者單身歡迎的用地依舊是市區,但亦有近三成受訪者會願意考慮新界區或任何地區。開放非長者單身申請簡約公屋,既可滿足困難戶的殷切需求,亦可確保資源運用得宜,達到公私兩利,兩全其美的作用。

 

簡約公屋的單位編配原則會視乎申請人「居住在劣居所的時長」、「申請住戶家庭成員」、「健康」及「選區」,而在100分的基礎上加分。根據「申請住戶家庭成員」的評分標準,若住戶來自二人或以上家庭、有60歲或以上長者、兒童或嬰幼兒時,每項可以獲得最少5至20分。可見,簡約公屋與非長者單身的計分制如出一轍,即使放寬非長者單身一人申請,在沒有家庭成員的加持下,其分數極易陷入不利水平。調查中,分別有七成七及五成受訪者要求政府納較客觀的標準,例如「收入」、「住屋類型」作指標,保障有困難的非長者單身仍有一定的入住機會。

 

  • 拒絕接受長者住屋 被扣減編配機會值商榷

政府於1980年代引入「長者住屋」計劃,為60歲或以上的單身長者提供院舍式的租住房屋,並提供24小時的福利員服務,以鼓勵獨居長者之間互助照顧。長者住屋因需要共用設施,空置率逐漸變得高企。於是,政府在千禧年代起實施改善空置的措施,例如停建單位、全面撤銷入住年齡限制,將二型及三型的長者住屋編配予非長者申請人。截止2023年3月底,二、三型長者住屋的空置率分別為15%及9%。

 

長者住屋的房型適用於一至二人家庭,非長者單身有一定程度的被派機會。現行政策規定,除非長者單位發生過「不愉快事件」,否則申請人拒絕接受編配,將會被計算一次的有效編配。八成五的受訪者直言,此做法並不妥當。儘管「百貨應百客」,但時移世易,共用設計本為不合時宜,申請人因擔心衛生、鄰里爭執及私隱等而拒絕接受,實屬合情合理。當局扣減申請人珍貴的編配次數,容易讓人有「霸王硬上弓」的觀感,迫使非長者單身接受編配,以堵塞長者住屋空置所造成浪費的詬病。

 

申訴專員公署研究顯示,2017/18至2021/22年期間,每年平均有超過約1,400宗拒絕接受長者住屋編配的個案。這難免會衍生出額外的行政處理成本,可見長者住屋的編配政策及程序有待商榷。

 

  • 轉家庭隊最多保留18個月輪候時間 做法嚴苛

《公屋申請須知》列明,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並轉為家庭申請。申請人在「配額及計分制」下的輪候時間,可以撥入家庭申請內,但以半數計算,並以18個月為限。調查中,近四成的受訪者有成家立室的意向,但三成八人因輪候時間的轉換方法而「降低組織家庭」的意願。

 

結婚生子是人生重要決定,涉及不同的考慮,政策導向是其一。當局訂立轉隊的輪候時間上限,估計是防止有人鑽空子,借增加家庭成員加快上樓時間,亦避免轉隊後個案的輪候時間超出三年上樓承諾或平均上樓時間,形成派樓程序大亂。然而,非長者單身因流失輪候時間而打消組織家庭的念頭,與現時鼓勵生育的政策方針有所抵觸,可見以一年半為限有牽強附會、站不住腳之嫌。再者,人生際遇各有不同,前線接觸的非長者單身有因離離合合,而幾乎不斷重新計算輪候時間,結果上樓無望,反映劃線在18個月乃過於苛刻。

 

  • 現金津貼不支援非長者單身 住屋壓力大

調查中,受訪者的租金佔入息比為約三成一,租金成為受訪者其中的住屋痛點。當公屋租客遇上經濟困難時,可以向房署申請租金援助計劃。非長者一人家庭的申請資格是租金佔入息比例逾18.5%,但不高於25%,通過者可獲寬免四分一的租金。受訪的非長者單身之住屋及經濟處於更劣勢,但慘成「百無一族」,無法受惠於經濟支援。

 

政府現時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在2025年年中前會恆常向輪候公屋滿三年的一人住戶提供1,300元津貼,但受惠對象不包括非長者單身,使單身的希望落空。計劃目標是「纾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可見政策動機既是減輕基層生活壓力,亦是政府為早年房屋政策失利導致「基層長時間輪候公屋」而承擔責任。政府當年硬推配額及計分制,使匱乏、較年輕的單身不斷被「後發先至」,動輒苦候公屋十年,最終促成一人床位、板房的亂象。由此,政府應向非長者單身派發1,300元津貼,為他們帶來喘息空間,以展現擔當。

 

  • 一人綜援金額低 超租津嚴重

調查中,受訪者集中從事藍領工作,例如「飲食、外賣、洗碗」(兩成一)、「地盤、散工/雜工、三行、裝修」(一成八)、「清潔」(一成八)。本港2024年8月至10月的失業率為3.1%,雖然仍處於低水平,但基層工種包括「餐飲服務活動」及「樓房裝飾、修葺及保養」失業率皆逾5%,屬各行業最高,「清潔及同類活動」有顯著升幅至2.7%。本港集中精力拼經濟、謀發展,正循三大中心等方向深耕,經濟轉型總會迎來陣痛。如缺乏政府的協助,中高齡非長者單身勞工將首當其衝受到影響,收入變得浮動。加上,有五成二的受訪非長者單身勞工積蓄少於10,000元,其中三成八人的積蓄更少於5,000元,經濟下行時所產生的韌性較低,隨時跌入綜援網。

 

然而,現時一人綜援戶的每月租金津貼僅得2,515元,有五成七的受訪綜援戶出現「超租津」情況,有兩成六綜援戶租住床位、籠屋或太空艙,可見綜援租津的調整機制落後,嚴重脫離租務市場,使有需要的非長者單身蝸居於惡劣住所。

 

  • 每年限額2,200 非長者單身上樓難

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單身的每年上樓配額訂於整體公屋編配的10%,並以2,200個為上限。本港過去公屋供應量緊張,非長者單身成功上樓的個案少之又少,2019/20至2023/24年間的平均實際獲得公屋編配數量僅得約1,600宗。

 

現屆政府上台後,全面提速、提效、提量地建屋,近期公布未來五年的總體公營房屋供應達到189,000伙,相信每年平均落成約35,000個公屋單位,超過長策目標。而最新一般公屋輪候時間維持在5.5年,亦遠低於2021/22年的歷史高位6.1年。

 

房屋供應的捷報頻傳,固然值得欣喜,但有五成八受訪的非長者單身認為難以受惠於政府支援。的確,即使沒有新增的非長者單身個案,按現時的公屋編配機制,將要超過40年時間消化現時的隊伍。可見,每年2,200個配額下,非長者單身在公屋供應緊張時,會直接備受牽連,上樓個案銳減,但即使公屋供應穩定,非長者單身亦只能望樓興嘆。現時大環境利好,政府絕對有底子去大刀闊斧改革配額及計分制,讓有需要單身可以在收成期中得益。

 

  • 基層單身難向上流 忌一竹篙打一船人

政府引入配額及計分制時,所持的基礎為年輕人向上流、有相當比例的申請人居住於獨立單位/公屋,云云。然而,受訪的非長者單身的收入中位數低至9,500元,六成人預測自己未來收入沒/沒太可能上升,原因為「年紀大」、「教育程度低」等。五成八人認為,五年後會繼續租住劣居所,有能力自置資助房屋或私樓的個案寥寥可數。可見,政府出於理順公屋資源,進行一定干預,立意本是無可厚非,但全面漠視所有非長者單身的住屋需要,有一葉障目、以偏概全的錯判。

 

現行機制下,申請人的年紀凌駕於住屋、健康、收入等一切,成為決定配屋次序的金科玉律,導致有需要的非長者單身亦難以上岸,容易誤殺良民。實際上,房署現時會對配額及計分制下,輪候公屋滿五年但未來兩年尚未到達詳情資格審核的申請者,進行定期的收入及資產核查,過去每年平均會有一半接受查核的目標申請者被取消資格。可見,現時已經有足夠措施確保資源用得其所,不被濫用,政府應適時調整極端的編配原則,保障基層單身人士。

 

  • 單身無出路 難以整頓劏房市場

最新《施政報告》具體公布簡樸房的標準,以回應中央於2021年提出本港要「告別劏房」的要求。調查中,有兩成八的非長者單身居住床位及板間房。市面的太空艙及板間房類型、隔間及設計千奇百怪,林林種種,政府現公布的簡樸房政策能否規管所有種類的太空艙及板間房,仍存有未知因素。床位及板間房須共用設施,住屋質素極不人道,呎租達到驚人的87元,房屋完全被商品化。在保障基層住屋權面前,政府不應抱殘守缺,更應貫徹「敢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施政目標,突破非長者單身的住屋困局。

 

居於劏房的住戶中,有近四成為一人家庭,可見政府要取締劣質劏房,必須先妥善處理非長身單身的安置出路。調查中,有六成五成人關注中短期居所的「租住期,不希望搬來搬去」,三成八關心「完約後的住屋銜接」。雖然過渡性房屋優化至放寬八二比,但非長者單身的公屋輪候時間長,現時確實的住屋期平均為兩至三年,視乎日後形勢決定能否續約,亦會使單身特別不安。

 

  1. 社協建議
  • 大幅增加非長者單身配額,並制定清晰時間表,逐步重新兌現「三年上樓」目標承諾;
  • 改革計分制,並且為居於不適切居所、獨居的非長者單身額外加分;
  • 即時開放輪候公滿三年的非長者單身可以申請簡約公屋;
  • 簡約公屋編配機制入更多客觀因素,例如申請人的收入水平等,增加有困難戶的成功入住機會;
  • 長者住屋引入自願申請機制、公屋申請人拒絕接受任何的長者住屋,不會被扣減編配機會;
  • 非長者單身轉為一般申請者,可以保留的相對應輪候時間增至三年;
  • 現金津貼恆常化,受惠對象涵蓋非長者單身;
  • 檢討綜援租金津貼調整機制,金額上限以應付九成私樓綜援戶租金為目標;
  • 所有床位、太空艙及板間房納入簡樸房的規管對象,修訂《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制定起始租金,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出租後年租金收入不能高於其差餉租值120%;
  • 每年興建出租公屋35,000間,延長過渡性房屋租住期。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謹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