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子女的長期居港內地父母人力資源優勢
政府最新「2023年人力推算」報告顯示,
現時累積雙非兒童人數超20萬,父母亦達40萬,
若這些雙非家長若內地無子女,香港出生的子女達18歲,
政策倡議如下:
1 從人口政策角度,長遠規劃分隔單親和雙非組群,不等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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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香港子女的長期居港內地父母工作簽證」,讓符合 60 歲可透過「年老父母來港投靠成人子女的單程證」的單非和雙非,
憑增設的工作簽證提早來港工作。 簽證可允許他們在港逗留36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憑工作情況續簽,並在工作七年後可獲發永久居民身份證, 既可以照顧家庭, 又可以善用他們的優勢,助家庭脫貧及增加社會勞動力。 -
仿效非本地畢業生在學期間受僱工作的校內兼職、
暑期工和實習安排等, 讓這些家長可在港從事每周不超過20小時的兼職工作, 助家庭脫貧及增加社會勞動力。 -
參考加拿大和澳洲,在不影響本地人就業的前提前,
讓這些家長可申請有限度的陪讀及工作簽證。 -
政府定期統計和調查,
掌握分隔單親及雙非等持探親雙程證人士及其子女的居港情況和生活 需要。 -
港府應與內地公安局了解符合 60 歲可透過「年老父母來港投靠成人子女的單程證」
的單非和雙非申請人數及背景及本港親人情況, 早日規劃香港所需的配套如就業、住房、醫療等。
2 改善「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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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先導計劃,讓兒童在港就讀的雙非和單非家長可透過「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在港參與本港急缺行業,如院舍的工作 -
標準化在港設立申請點或提供可合法中介名單,公開申請渠道,
讓雙程證探親人士可通過現有「優化補充勞工計劃」來港工作 -
標準化或降低中介收費, 勞工處與內地部分協商,可在港和內地設立申請點,
讓勞工不需經過中介可直接申請計劃 -
彈性處理需要僱主提供宿舍的安排,
如內地來港探親雙程證人士在港已有居所, 則不需住在僱主提供的宿舍中
3 對房屋政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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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取締劣質劏房的安置政策,
當中單非和雙非兒童必須得到住屋保障 -
為受取締劣質劏房政策影響的單非和雙非家庭提供援助,
包括替代住屋和搬遷津貼等 -
雙非和單非家庭已無法申請公屋,
社會房屋計劃應開放予有需要的家庭,仿綜援申請, 讓單非和雙非兒童家庭以香港親友代申請,能申請過渡性房屋, 以保障其住屋安全
4 為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提供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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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簽」涵蓋所有兒童在港就讀的雙非和單非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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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援計劃的申請應回復至2008年前的政策,即容許18歲以下、
內地人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以個人身份申請綜援。 及時雨基金和消費券等現金援助計劃亦需開放予他們申請。 -
恢復2003年之前的政策,
雙非和單非家長可享用與香港居民相同的醫療費用。
5 為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提供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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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方便、HA Go等電子App應開放予雙非和單非兒童使用。「智方便」
讓11歲或以上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均可開設免費戶口, 但雙非和單非未足11歲兒童將無法使用。HA Go讓持有香港身份證的18歲或以上人士可登記帳戶,家長( 須先成為HA Go會員)亦可為其16歲以下子女登記HA Go,但因雙非和單非家長因無本港身份證,無法開戶, 導致其本港出生的子女也無法登記。 -
不需擔保人和按金情況下,
雙非和單非在港就讀的兒童可憑兒童出世紙辦理圖書證。 現時雙非和單非兒童未足18歲, 需要提供保證人的香港身份證正本或副本才可辦理圖書證, 因其父母沒有本港身份證,兒童辦理圖書證困難。如沒有擔保人, 18歲或以上的非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仍可外借最多 10項圖書館資料,但每項外借資料須繳付可退回之保證金, 每項為港幣$170。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