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分隔單親媽媽會見保安局及入境處代表
「 分隔單親一家苦 60 歲才批一家貧
早批來港早團聚 工作簽證助脫貧」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聯同中港分隔單親代表會見保安局助理秘書長湯敬廉先生、入境事務處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簽證管制)丙 李冠宇先生及入境事務處總入境事務主任(居留權證明書) 何露明女士,反映中港分隔家庭在港未團聚狀況苦況,商討單程證政策如何幫助單親家庭及早團聚,不要60歲才批,應提早批,及提供家庭團聚工作簽證途徑,配合現時本港勞動力不足,既可以幫助子女脫離赤貧生活,又可以促進本港勞動力。
香港勞動力不足,在港照顧子女探親家長可填補及助子女脫貧
按政府最新「2023年人力推算」報告顯示,預計2028年人力情況,人力供應為356萬人,人力需求為375萬人,整體欠18萬人,較2023年多欠13萬人,本地勞動市場供需緊張。當中服務從業員(待應、銷售人員、保安員及廚師) 短缺為4.3萬至.4.8萬人;非技術人員(酒店房務員、清潔工、廚房幫工、 倉庫營運人員及搬運工人)短缺為4.4萬至4.9萬); 2023年服務從業人員及非技術人員年齡中位數分別為44歳及53歳,5年後的老齡化會更加嚴重。65歲及以上人口在2028年會較2023年增加38萬,可見人口老化嚴峻。另外,為解決安老院人手長期不足問題,政府於2023年開展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亦建議2024年第三季起額外提供8000個新配額,在三年內分批分配予院舍:第一年3000個、第二年3000個,以及第三年2000個,這都反映勞工力面臨重大挑戰,包括: 勞動人口老化及欠缺勞動人口補充基層空缺職位。政府需考慮人口結構變化對經濟及社會影響,面對嚴峻人口老化及勞動不足情況,更應積極有系統進行人口規劃,從不同途徑吸納不同類型勞動人口,填補缺口,以有效促進經濟繁榮發展。中港分隔單親正是穩定的人力資源,可補充基層行業勞動力。中港分隔單親一直在港生活,熟悉香港生活、文化,亦懂廣東話,較其他外勞有一定優勢,更易適應香港工作,故可成為基層工種的穩定勞動力。若能提早60歳前批這些媽媽來港工作,優先給予工作簽證,只要持續在港工作7年,取得香港身份證,定能協功她們一家脫貧,取消申請綜援,減少社會福利開支。
單程證類別不包中港分隔單親,60 歲老來才可投靠子女,年少勞動力不批,老來才批,脫貧無望
現行單程證的審批權由內地當局行使,每日有 150 個單程證 配額予5 類人士申請,包括:夫妻團聚、照顧老人、老人投靠親屬、兒童投靠親屬及居留權 子女及其他(如:繼承遺產),按照「打分制」及配額審批申請。每年香港約有 2 萬宗中港婚姻,佔香港婚姻三分一,然而幸福非必然,在港配偶已去世或夫妻不合,要離婚或在港一方失踪,有些家庭成為單親。本會研究發現,73.1%中港分隔家庭等待團聚已 11 年或以上,極為漫長,仍未見終點,實為漫長折磨。由於現時單程證名額類別並沒有涵蓋出現問題的中港婚姻家庭申請,讓在港子女申請內地父或母親到港照顧他們,但這些家長到 60 歲時,可以申請無依靠老人投靠成人子女名額來港,這樣,結果現時子女年少需要照顧及養育,家長卻未能來港,漫長赤貧成長期,這些子女大多未能健康成長,到 18 歲以上時,家長才以 60 歳年老無依靠名額來港團聚,既未能應現時香港子需要照顧之急需,又未能及時增加香港勞動力,反而十幾年後年老才來港,令香港再添老化人口,對家庭及社會發展都不是好事,這些家庭脫貧機會亦更微。
家庭赤貧,卻非精準扶貧對象,需要身份證工作以脫貧
按研究顯示,中港分隔家庭收入與全港相差 4.6 倍,19.2%家庭總收入為$3,000 或以下及 61.5%為$5,001-10,000,其收入中位數為$6,000,較全港住戶每月入息$27,500 低至 4.6 倍,全部受訪者每月入息中位數均低於貧窮線。政府多番強調精準扶貧策略,雖然中港分隔單親家庭是社會上最貧困一員,亦是單親,但這批媽媽因沒有身份證,香港子女長期在社會政策及福利上都被備受漠視。即使早前施政報告破格提倡有兒童的分配公屋、過渡性房屋、居屋政策優先及加分,全部都是針對家中有香港身份證的家長的兒童,因中港分隔單親家長沒有香港身份證,未能受惠新政策,改善生活,因此很多時需要居住惡劣環境、缺乏適切學習支援及食物三餐不足等。中港分隔家庭已是貧中之貧,但政府未有識別作精準扶貧,未有支援這些最弱勢兒童,導致貧窮日益嚴重。這都使兒童得不到平等機會發展,看不到未來。對中港分隔單親而言,扶貧最有效是媽媽有身份證,能一家團聚及自力更生,但單程證無批家長來照顧子女的名額,而現時用酌情批准,但即使入境處積極向內地要求酌情批單程證,家庭等十年也沒有消息,令母子都情緒崩潰及陷入長期赤貧苦況。
單程證名額未盡,剩餘名額應調配特別批准單親家庭照顧子女,助家庭脫貧,增社會勞動力
之前每日單程證名額因居留權子女減少,名額有剩,一直沒有作出調配,2011 年中港政府才將之前用剩的名額調予超齡子女,但 150 個名額仍未有用盡,過去 10 年平均每日只用了 94 個。估算有過千名香港人未成年子女靠內地父或母親以探親證來港照顧,三個月要隨家長回鄉續證,需缺課及影響學業。如果家長獨自返去內地續期,95.2%要讓子女 獨自留家、61.9%交由朋友暫託、42.9%交由親友暫託、14.3%是日間由親友照顧, 但晚間是獨留在家。父母離開子女返內地續期,對兒童有很大負面影響,大部份都表示缺乏安全感(90.4%)、感焦慮(84.6%)、無人照顧(73.1%)、感害怕(71.2%)、使自卑 (67.3%)及自行煮食容易發生意外(55.8%),這都不利兒童身心健康及社交發展。中港政府應將這些剩餘的名額,撥予特別批准中港分隔單親家庭家長來港,既可以及時照顧子女,又可以工作,增加香港勞動力,又不會增加單程證名額。
酌情審批過程,缺乏透明審批機制,中港家庭成人球
香港入境處並沒有家庭團聚審批權,只能接獲求助個案後,向內地公安局反映,等候內地公安局酌情批准,過程緩慢。內地公安局亦有權拒絕或不接納香港入境處要求,因此內地的單親父/母親長年只能持三個月的探親證來港照顧香港子女,一年多簽要特殊批。正因為兩地缺乏統一的官方架構處理審批,變成各省各地方各有政策,處理不一,中港分隔家庭需要不停四處奔波,到不同的公安局了解,都不受關注,不知道該向哪一個地方查詢是好,故兩地政府應加強緊密交流,設立查詢部門,有公開途徑讓申請人了解進度。
在港連續續期措施取消,中港兩地再奔波,兒童情緒變不穩定
疫情期間,中港分隔單親媽媽獲入境處酌情在港延長逗留,除了帶來方便和節省時間,也讓他們一家人的相處時間機會增加不少,有助穩定兒童情緒、學業、成長發展。隨著內地通關,赴港探親簽注可全國通辦,家長可以到深圳辦三個月探親,有進步及有幫助,但一年多簽仍要回原戶口地,需要酌情處理及用更長時間待審批,往返內地續証的交通和住宿仍然花費不少,時間虛耗,有些家長只好託親戚或鄰居暫託子女,迫不得已下還要帶同子女缺課回鄉辦証,影響他們心理狀況及學習表現,不利其成長發展。
本會有以下建議
家庭團聚是不容剝奪的天賦人權,中港政府亦簽署國際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面對這群無依無靠的孤兒寡母的多次求助,依照國際人權公約,中港政府均有責任「以積極的人道主義態度協助其家庭團聚的申請」及維護兒童權益。而這些孩子是香港的未來棟樑,中港政府應及早作出支援,以助健康成長,日後貢獻社會
- 政府精準扶貧政策,中港分隔單親家庭應為精準扶貧的對象之一,針對其需要,作出支援,以助家庭團聚及脫貧。定期統計和調查,掌握準移民、分隔單親甚至雙非等持探親雙程證人士的居港情況和生活需要;
- 中港政府應加速安排香港單親子女的內地媽媽酌情批准單程證來港定居照顧子女;
- 香港政府應立即聯絡內地中央公安部商討,在政策上將之前剩餘的單程證名額撥批中港單親媽媽來港定居照顧子女,及給予香港政府,內地申請輪候來港團聚人士的資料及入境審批權,並在 150 個名額內的其他類別加入單親來港照顧子女的類別。
- 香港政府應立即聯絡內地中央公安部商討,將60歲時可以用在內地無依靠來港依靠香港成人子女的家長,提早現時壯年時批准來香港,可以工作照顧家庭及促進本港勞動力。
- 設立家庭團聚工作簽證(可以指定行業及每年續簽)予中港分隔單親,年滿在港工作7年,可取得香港身份證。
- 一年多簽探親政策應惠及子女為香港居民的單親父/母或再婚單親;
- 香港政府應行使酌情權,批准特殊困難的母親身份證留港照顧子女。雙程證來港,如有需要可以在港續期;
- 恢復 2003 年之前的優惠政策,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可享用與香港居民相同的醫療費用;
- 公屋、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應仿效社署綜援,准許中港分隔單親兒童申請。
- 社署的服務及食物銀行服務應涵蓋中港單親家庭雙程證家長
- 社署家庭服務中心及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應為雙程證母親及其子女提供服務;
- 應成立中港家庭團聚協調機關,協調申請、監督審批、處理投訴,保障婦孺權益;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