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人士 – 資訊權利

獲得資料

入獄時會獲得哪些信息?

會獲發一本《在囚人士須知》以及有關申訴專員的資料單張。在為新收納在囚人士而設的啟導課程中,會獲提供更多資料。

是否索取常見公共資料,如政府施政報告?

可以在懲教署圖書館瀏覽一般公共資料;但在囚人士不能自行索取獨立的報告資料。目前不可索取施政報告。

哪些資料不允許在監獄內發放?

可能會影響院所良好秩序及紀律的資料,例如賽馬馬經等。

一般通過何種方式提供資訊(視頻,海報,小冊子等)?

形式比較豐富。根據曼德拉規則55,監獄管理部門應當在監獄的公共區域突出展示資料概要。根據曼德拉規則63,囚犯應能以閱讀報章雜誌和特種機關出版物、收聽無線電廣播、聽演講或以監獄管理部門核准或控制的類似方法,通常獲知比較重要的新聞。

一般書面資料會以何種語言提供?如果是文盲或視障人士會有哪些特別安排?

以須知為例,有超過20種的語言;原則上提供在囚人士可以閱讀的文字版本。文盲及視障人士的特別安排尚不清楚(口傳囚友等)。根據曼德拉規則55指出,如果囚犯不懂其中任何語言,應當提供口譯協助;如果囚犯為文盲,應當向其口頭傳達資料;對於有感官殘疾的囚犯,應以適合其需要的方式提供資料。

獲得書籍

監獄的圖書館設施如何?

每所監獄均須設有圖書館,每名囚犯均須獲准借閱其內的書籍及其他可供閱讀的讀物和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經常交換該等書籍或讀物,但須符合署長所決定的條件。

可以收受來自監獄以外的書籍、刊物嗎?

可收受來自監獄以外並由署長所決定的書籍、期刊、報章或其他刊物,但載有關於製造任何槍械、彈藥、武器、爆炸品、有害或造成傷害的物體、令人醺醉的酒類或《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所指的任何危險藥物的資料;刻劃、描述或鼓勵在監獄內使用暴力或任何囚犯逃離監獄;性質是便利在監獄內賭博,或在其他方面是不利於獄中任何囚犯改過自新的;性質是鼓勵獄中任何囚犯犯第61條所列舉的任何行為或任何刑事罪行;或性質是對任何個人的人身安全或對該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的,可扣起和處置該刊物或該部分內容。

獲得報紙

在囚人士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獲得報紙呢?

首先,院所會提供報紙給所有在囚人士傳閱。另外,在囚人士可申請每日收取一份報紙,費用由親友代付,但該在囚人士必須同意遵守申請時所獲通知的各項條件。

如果要每天收取一份報紙,親友可以怎樣進行訂閱和代付呢?

在申請獲得批准之後,在囚人士可以要求親友向有關報章的督印人或註冊代理商訂閱報紙,並代付報紙費用。

如果親友未能幫其代付,該如何付費呢?

在囚人士亦可申請從個人財物中取用金錢來支付報紙費用。

院所會對報紙進行保安檢查嗎?

會,並可能抽起當中會影響院所良好秩序及紀律的內容。比如,載有關於製造任何槍械、彈藥、武器、爆炸品、有害或造成傷害的物體、令人醺醉的酒類或《危險藥物條例》

(第134章)所指的任何危險藥物的資料;刻劃、描述或鼓勵在監獄內使用暴力或任何囚犯逃離監獄;性質是便利在監獄內賭博,或在其他方面是不利於獄中任何囚犯改過自新的;性質是鼓勵獄中任何囚犯

犯第61條所列舉的任何行為或任何刑事罪行;或性質是對任何個人的人身安全或對該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造成威脅的,可扣起和處置該刊物或該部分內容。

接觸互聯網

在囚人士可以在獄中使用互聯網嗎?

不可以。這使得在囚人士缺乏機會接觸外間資訊(access to information),與現代社會產生差距,不利其日後重投社會。

外國經驗是,現時匈牙利、希臘、俄羅斯、瑞士等地,均已容讓犯人在獄中使用互聯網,主要原因是確保在囚人士在獄中仍能與瞬息萬變的社會保持聯繫,同時亦有助日後出獄後更容易適應社會生活。瑞士懲教當局更在獄中開辦課程,教育在囚人士使用互聯網。另外,在美國部份州郡,例如: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州、密西根州等,均容許在囚人士使用電子通訊設備,在囚人士的家屬在登記後,更可發送短訊予犯人以作聯繫。

因此我們建議為在囚人士提供使用互聯網服務,以便更好地接觸外間資訊,為在囚人士提供電子郵件(e-mail)及短訊。

教育、就業培訓

哪些在囚人士可以參加教育課程?

未滿21歲的在囚人士必須接受半日制強制教育課程,成年在囚人士則可自由參加。課程由合資格的教師任教,並採用教育局認可的教科書作為教材。

存在的問題是,成年在囚人士參加人數多寡,直接原於參與課程亦沒有工資/津貼,大大打擊犯人進修意欲。因此我們建議:(1)增加就學名額,改革課程內容;(2)為報讀課程的犯人提供類似再培訓的津貼。

在囚人士可以參加哪些公開考試?

懲教署鼓勵在囚人士參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和其他本地及海外考試機構主辦的公開考試。年輕在囚人士可修讀達至高中程度的正規課程,並可用學校考生身份參加由二零一二年開始舉辦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年在囚人士則可用自修生身份參加考試。此外,在囚人士亦可參加由英國城市專業學會和英國倫敦工商會等機構舉辦的公開考試,考取認可資格。

如果有意於院所內進修,可以申報課程嗎?

可以,在囚人士可以申請報讀自修課程或認可外間教育機構的遙距課程。

可以申請教育資助嗎?需要什麼條件呢?

有意進修的在囚人士可向「在囚人士教育信託基金」和「在囚人士教育資助基金」申請教育資助,以繳付學費、考試費、購買參考書籍及學習器材。詳情可以向更生事務人員/教育組主管職員查詢。

在囚人士可以參加哪些職業訓練呢?

為青少年犯人提供半日強制性的職業訓練,並包括五大行業:(1)樓宇粉飾、(2)屋宇裝備、(3)商業服務、(4)個人服務、(5)餐飲服務。成年犯人方面,懲教署亦會為成年犯人提供有限度的培訓名額,審核標準主要視乎其獄中表現是否良好及其意願。工業及職業訓練組為成年在囚人士提供有意義的工作及職業訓練。職業訓練會通過各類訓練計劃及公開考試,幫助在囚人士學習工作技能及獲取認可的資歷。

 

目前存在的問題是,職業訓練名額不足,課程未切合就業市場的需要。因課程學習的技能他日未必有用,參與課程的津貼不足(現時每月僅獲每月在囚平均工資),沒有類似再培訓課程的津貼(每日為$153.8),大大打擊犯人進修意欲。

以英國的經驗為例,英國政府提出的更生策略強調三大優先:

  • 與僱主團體共同設立合作聯盟,以持續性推動鼓勵各行各業的僱主參與聘用更生人士,當中包括政府部門與僱主團體共同設計及推行新的技能訓練內容以協助在囚人士日後有效融入就業市場;
  • 重整監獄中的教育及技能培訓工作,發展類似「校園模式」的培訓系統,以更全面以及能與時並進地給予在囚人士學習及技能提升的服務,同時將獲發出工作合同作為監獄刑罰計畫一部分,以推動在囚人士更積極參與在囚期間的更生計畫;
  • 重點強化給予在囚人士在出獄前已能獲得僱主的聘用,令他們在更早階段以能藉就業重回社會。

社協建議如下:

  • 增加職業訓練名額,改革課程內容;
  • 為報讀課程的犯人提供進修津貼;
  • 本港懲教機構應全面檢討及修訂其政策,並確立以更生為懲教工作的首要目標;同時,政府應增撥資源,加強在囚人士的就業技能訓練,並推動與私營機構的合作,確立在囚人士出外試工制度,以加強更生人士的就業能力;
  • 為企業提供稅務優惠,鼓勵僱主聘用更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