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回應《2019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新聞稿

政府今日(23/12)公佈《2019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2019年本港貧窮人口多達149.1萬人(2018年為140.6)(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高達21.4%(2018:20.4%),貧窮人口創2009年以來11年來的新高,貧窮率創2010年以來新高,新增貧人口逾10萬人率上1%;縱使政策介入後2019貧窮人口仍超過109.8萬人(2018:102.4萬人),貧窮率仍高達15.8% (2018:14.9%)反映本港貧窮情況進一步惡化,令人極為憂慮! 若計及所有恒常及非恒常現金及非現金介入,本港貧窮人口仍多達64.2,貧窮率亦高達9.2%介入後貧人數雖有所減但仍有一成人(9.2%)處於貧境況極不理想為此,本會回應如下: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人口()

(政策介入前)

134.8

132.2

129.5

131.2

133.6

132.5

134.5

135.2

137.7

140.6

149.1

人口()

(政策介入後)

104.3

103.1

100.5

101.8

97.2

96.2

97.1

99.6

100.9

102.4

109.8

(%)

(政策介入前)

20.6

20.1

19.6

19.6

19.9

19.6

19.7

19.9

20.1

20.4

21.4

貧窮率(%)

(政策介入後)

16.0

15.7

15.2

15.2

14.5

14.3

14.3

14.7

14.7

14.9

15.8

 

1.      外圍環境變遷,更應未雨綢繆: 當局將2019年貧窮人口上升的原因,歸咎於宏觀經濟變化、當年的社會事件,以及中美貿易戰,導致有一半增長貧窮人口是因為在職家庭少了工作人口及工作,然而,本會認為正正因外圍經濟不可抗逆,當局更應未雨綢繆,積極思考如何強化勞工的就業支援,以備外圍環境及社會因素的變遷,及早應對不同社群面對的貧窮問題。

 

2.      在職貧窮勞工失業欠支援: 在非綜援在職住戶方面介入前的貧人口亦由62.2(2018)上升至66.2(2019),政策介入後亦由45.5(2018)升至47.9萬人(2019)縱使政府設立在職家庭津貼,在20207月起全面大幅調高職津的津貼金額,但截至202010月底,累計僅約7.7萬個住戶(涉及約25.4萬人,包括10萬名兒童)受惠於職津計劃,反映計劃扶貧力度薄弱且成效不彰。

 

事實上,2019年反修例的社會衝突,以及2020年新冠疫症,令經濟大受打擊,各行各業難以營運,經濟陷於癱瘓,不少低收入家庭被迫面對失業和就業不足的境況,工作時間被迫減少,低收入的在職家庭勞工難以符合申領在職家庭津貼的工時要求。

 

3.      貧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 扶貧報告顯示,2019年青年貧窮人口及貧窮率分別為91,300人及9.7%,較2018年上升1,200人及0.4%2529歲貧窮青年近九成已完成學業,但仍有五成多(53.9%)無業,當中約一成半(14.7%失業青年;另外,1824歲貧窮青年的失業亦高達8.9%反映本港青年失業問題嚴峻。

 

為此,本會要求如下:

 

1.      精準扶貧訂立滅貧目標: 雖然不斷指出已推出了多少扶貧項目但過去多年政介入前後的貧人口和貧率不斷上升在缺乏扶貧綱領和減貧目標下扶貧工作失去方向和目標。為此當局應訂立精準扶貧立各貧組群的滅貧目標以便定期檢視各扶貧政成效並作出改

 

2.      申領在職家的工資限制: 當局應放申領在職家的工資限制讓更多低收入的在職家勞工受惠於計劃。本會建議,在非常時期,工時由原先非單親住戶及單親住戶分別所需的最少14436小時,放寬至原本所需時數的四份之一,即最少369小時,藉此讓計劃受眾涵蓋更多未完全失業但就業不足的勞工。

 

3.      設立負稅率制度扶助在職貧: 長遠而言,當局應推行「負稅率」制度,接補貼每月收入低於貧窮線的在職貧窮家庭,免卻申在職家的手和程序的煩惱,減低他的申意欲

 

4.      儘快設立失業援助金幫助失業人士: 現時政府推出的支援失業人士、開工不足人士的計劃,都是一次性及受惠人數少,保就業計劃更是幫不到這些開工不足或失業的人士,亦不符合申領綜援資格因應失業率高企疫症在短時間內亦難以全面當局設立失業援助金,在綜援制度以外設立非供款式的失業援助金,失業援助金的津貼額為每月正常收入的80%,上限為16,000元,最多可領取六個月津貼。

 

5.      增設實習職位,支援不同年齡青年就業: 此外,因此非常時間,不同教育程度投身職場的青年均面對就業困難,加上工作經驗不足,往往缺乏競爭力和議價力。為此,當局應撥款資助企業聘用年青投入職場,並向企業提供資助,鼓勵企業開設更多實習崗位,增加就業職位,並協助青年各行業職位的情況。

 

6.      檢視長者扶貧政策,調升津貼水平: 貧窮長者方面,現時當局主要透過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扶助貧窮長者人口是次貧不少貧人口屬退休長者然而,縱使政策介入後,仍有為數不少長者難以脫貧(39.1萬人)(:32.0%)(2019)。為此,當局應檢視現行扶助貧窮長者的福利政策,包括放寬以上各項計劃的申請資格、並調高向受助人發放的津貼金額,確保受助人接受津貼後,收入能達致貧窮線以上水平,強化福利政策對貧窮長者的經濟支援。

 

7.      全面檢討綜援制度,重訂基本生活水平: 對於沒有就業能力的貧窮人口而言,當局主要透過綜援制度提供協助,然而,除了一人住戶外,其他綜援受助人獲資助水平均低於貧窮線,接受綜援協助後亦難以脫貧,甚至仍處於匱乏困境。過去二十多年來綜援制度均未有作出全面檢討,為此,當局應全面檢視綜援制度,以基本生活預算模式重訂綜援金額,強化綜援作為社會安全網對弱勢社群的支援。同時,當局亦應定期進行匱乏研究,檢視本港人口匱乏狀況,以助制訂相應扶貧政策和措施。

 

協會 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