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發表《內地來港移民分析:社會經濟地位的動態變化》研究報告
(2021年6月9日——香港)香港浸會大學(浸大)經濟系的研究團隊受社區組織協會委託,進行了有關內地來港移民的研究,今天 (6月9日) 發表了題為《內地來港移民分析:社會經濟地位的動態變化》報告。
研究團隊的負責人浸大經濟系系主任鄭毓盛教授指出,從全球範圍看,移民政策在很多國家成為主導選舉政治的議題,反移民的聲音此起彼落。但反移民的聲音不一定建基於理性討論,一般民眾對移民的狀況和特徵存在著明顯的誤解。香港也面對同樣情況 ,有關內地新移民的討論存在偏差。這次研究希望能夠擴闊和深化相關的討論,並利用數據分析釐清事實。事實上,內地來港移民的特徵近年已經出現重大變化,無論收入和教育水平都大幅提高。量化分析顯示,內地移民對緩解香港人口老化和促進經濟轉型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假如過去二十年沒有內地移民及他們在港出生的子女,香港人口將更為老化,反映未來勞動力供應的20歲以下人口,也會減少近四分之一。
另一研究團隊成員浸大經濟系副教授張宏亮博士指出,本研究利用2001年至2016年四次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5%樣本微觀數據,以嶄新的方法探究內地移民居港超過七年後的社會經濟狀況,發現整體上他們的收入與本地居民的收入趨同。今次的一些發現在過去的相關研究中並未被提及,因而未有受到重視,例如早期來港的內地移民,其中不少高學歷的人士並沒有在港長居,很可能在抵港數年後便離開。政府應該考慮制定留住人才的策略。
鄭毓盛教授進一步補充,內地移民對香港的人口結構以及未來勞動供給影響重大,香港政府在制訂人口及人力資源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內地來港移民的角色,並以相關政策配合。對於本地出生人士與內地移民的磨擦,香港政府一直過於被動,應更積極採取措施促進不同社群之間的和諧共處,並設法保護受歧視群體的利益。香港政府在搜集移民資料方面未臻完善,應在人口普查或專項調查進一步收集數據,並促進移民抵港後的追蹤調查及移民後代狀況的研究,作為未來制定政策的基礎。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女士指出內地新移民一直被標籤化,甚至被歧視。為了客觀地評價內地移民對香港社會經濟的貢獻,這次特別邀請浸會大學的學術團隊進行嚴謹的分析,研究結果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她十分感謝研究團隊的努力。她亦希望政府及社會加強有關新移民的研究及提供更多客觀資訊,政府應制定政策協助家庭儘早團聚及融入社會,令家庭及社會都有良好的發展。
有關報告可於以下連結下載:https://bit.ly/3cFSTJt
有關報告的主要研究成果見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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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內地來港移民分析:社會經濟地位的動態變化》
主要研究結果
研究團隊介紹,本研究從三個方面進行,得出以下主要結果,並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
(一) 國際文獻的啟示
過往香港有關移民政策的討論,集中於移民的短期影響,特別是福利開支負擔。回顧國際文獻,讓我們擴闊視野,認識移民多方面效益及長期貢獻的研究框架。其中的啟示包括:
第一,從宏觀上看,移民對人口結構和經濟轉型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總體好處在計算狹義的財政和經濟影響時很容易被忽略。第二,要評價新移民的影響,不應只衡量他們短期內對社會和經濟帶來的負擔和收益,而應該全面評估移民移居本地後不同階段的收入水平和融入程度。第三,移民對當地的影響不止於一代人,他們的第二代和其後的多代人對當地的影響,也應該作出估量。第四,對移民的利弊分析還應包括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的受養移民,他們不僅有益於移民家庭,同時也直接或間接地對本地社會經濟發揮重要作用。國際文獻對上述議題已進行了大量研究,深化了相關討論;反觀香港,這些議題仍未受到學界和政府重視。
(二) 移民政策比較: 美國、德國、新加坡與香港
研究團隊介紹香港移民政策近年的轉變,並與移民人數最多的美國和德國,以及背景相似的新加坡進行比較。
由於香港社會特別關注以家庭團聚為由的單程證政策,研究團隊比較分析這些國家的家庭團聚移民政策。香港對家庭團聚的審批並不算寬鬆。美國及德國每批出1個工作相關的移民簽證,就有1.9個與家庭團聚有關的簽證獲批;而香港的比例為1比1.2,反映以家庭團聚方式移居香港的比例較美國及德國低。審批要求方面,也唯獨香港的單程證設有配額,導致輪候時間數以年計;反觀其他國家只須待幾星期至幾個月處理行政工作。其中,德國的情況特別值得留意,因為來自歐盟的公民可以自由遷徙形式移民德國,德國政府對此沒有審批權,情況與香港單程證相似。
香港面對經濟轉型和人口老化的挑戰,政府正逐步調整引入移民的策略。就內地來港移民方面,除了實施以家庭團聚為由的單程證制度外,還發展了多種途徑吸納移民。美國、德國和新加坡同為先進經濟體,同樣面對人口老化問題,亦有吸納移民以促進經濟發展的誘因。這三個國家採取截然不同的處理移民方法,美國致力創造平等環境,德國主動促進移民融入,新加坡則重視吸納合適人才。但是,香港
3的政策沒有美國那樣強調平等權利,不及德國積極鼓勵移民融入,也沒有像新加坡以周詳的政策維繫多元種族的團結。
在香港,本地人與內地新移民,其實同文同種,只是由於兩地社會制度和生活模式不同,新來港移民和本地居民可能較容易產生磨擦。這與一些國家內部因宗教、文化和種族存在著巨大差異而出現矛盾,不能相提並論。香港政府過於被動,可能使民間磨擦引致的矛盾加劇;在被動的角色與積極進取的策略之間,仍有很多選擇,這應該是香港政府和民間探討的方向。
(三) 研究團隊首先綜合香港政府各部門總體數據,然後利用2001年至2016年四次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以下均簡稱「人口普查」)5%樣本微觀數據,量化內地移民對緩解人口老化和促進經濟轉型的作用,以嶄新的方法探究內地移民居住超過七年後的社會經濟狀況。主要發現如下:
(1) 近年抵港的內地新移民,其特徵發生顯著轉變,這些轉變包括學歷及收入兩方面。首先,2001至2016年間,15歲以上的内地新移民,只有初中或以下學歷的比例由70.4%減少至52.2%,而具大專或以上學歷的比例由5.7%增加至19.5%,2016年具有碩士學歷的比例達8.5%已大大超過全港15歲以上人口的4.9%。同一時期,在收入方面,内地新移民主要職業每月收入中位數及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分別增加70.8%及45.1%,幅度比全港人口的40.9%及33.6%更高。此外,內地移民的抵港年齡越低,更進一步提高他們後來取得學士學位的機會。根據2016年人口普查資料分析,9歲前抵港內地移民取得學士學位的比例超過45%,而13至15歲抵港取得學士學位的比例則只有約30%。
(2) 內地移民具緩和人口老化和促進經濟轉型的作用。我們估算近20年來港的內地移民,及他們提高生育率對人口結構的影響。倘若沒有這批內地移民及他們在港生育的子女,本港人口將更為老化,年齡中位數將由43.3歲上升至46.1歲,代表未來勞動力供給的20歲以下人口比例更減少近四份之一。內地移民也促進了本港經濟轉型,比較2001年及2016年兩次人口普查資料,在整體就業人口或勞動人口增長幅度最大的行業及職業,內地移民均展現出更大的升幅,顯示他們更積極投入整體有所增長的行業,具促進經濟轉型的重要作用。而本地出生人士在最高收入的職業仍保持超過整體的增幅,顯示他們不少能在經濟轉型中投身更高薪的職業。
(3) 在港的內地移民逐步與本地出生人士趨同。首先,勞動人口參與率整體上與本地出生人士趨同,以1997年至2001年抵港男性內地移民為例,他們2001年的勞動人口參與率較對應的本地出生人士低11.9個百份點,這差距已於2016年已收窄至0。我們分析2016年人口普查後亦發現,女性單程證新移民的勞動人口參與率只有39.8%,低於全港整體的68.2%,但於年齡稍大、較少照顧子女需要的組別,勞動人口參與率與本地女性相若。
(4) 內地來港移民在香港逗留多年之後,他們的社會經濟狀況發生了什麼變化?究竟他們的收入是否與本地出生人士保持距離,抑或逐步融入本地經濟,達到收入與本地出生人士趨同?為了作合適的比
4較,我們利用適當加權的方法調整了內地移民的收入,發現這「調整後收入」不斷改善。以1997年至2001年抵港的男性內地移民為例,他們的「調整後收入」與本地男性人士收入相比,2001年差距為10,600元(39.3%),於2016年已縮窄至4,300元(14.5%);同期抵港的女性內地移民,「調整後收入」與本地出生女性人士收入的差距,從2001年的10,300元(45.0%)下降至2016年的6,600元(25.4%)。這段時期抵港的內地移民,大都通過單程證來港。當我們以更長遠目光來作分析,內地移民的社會經濟狀況以及對香港的長期貢獻,比居港未滿7年時期有顯著的改進。
(5) 很多高學歷的內地新移民可能在抵港數年後離開。以1997年至2001年抵港男性內地移民為例,2001年達28.2%擁有學士或以上學歷,2006年銳減至14.6%,幅度接近一半,其後更持續下降。這現象在過去的相關研究中並未有被發現,因而也未有受到重視。這些移民倘若能長期留港居住及工作,對本港的貢獻也許會相當大。
(6) 低收入內地新移民亦出現了顯著的變化。2014年至2019年期間,單程證新移民貧窮率比整體香港家庭為高,但只佔全港貧窮戶很低的比例,2019年僅為3.7%。單程證新移民家庭領取綜援的比例高於全港家庭領取綜援的比例,但政府每年綜援開支中新移民家庭所佔比例不高,近幾年僅為4.0%的水平。
(四) 綜觀上述分析,我們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政策建議:
第一,內地移民對香港的人口結構以及未來勞動供給影響重大,香港政府在制訂人口及人力資源政策時,必須充分考慮內地來港移民的角色,並以相關政策配合。就單程證的審批方面,香港政府應與內地商討,爭取加快讓內地適齡兒童盡快接受本港教育,更早融入本港生活,為社會和經濟作出更大貢獻。香港現時雖有引入內地人才的政策,但並沒有注意到早期來港的移民中,有大比例的高學歷移民已經離開,未有長期留港。政府應該考慮制定留住人才的策略。
第二,香港政府應更積極促進本地出生人士和內地來港移民之間的和諧共處。政府及官員應建立平等價值觀的論述,並明確地展示對維持社群和諧生活的立場。政府應多舉辦文化交流活動,讓內地移民和本地出生人士加深認識彼此不同的文化,從而互相尊重。政府除提供就業技能培訓外,還應協助他們了解本地職場、居住環境和公共空間的生活文化,減低與本地出生人士磨擦的可能。當社會出現本地人和移民的磨擦,乃至出現較極端的言行,政府應該有所回應。對於內地移民受到歧視的情況,香港政府不應消極迴避,應積極保護受歧視群體的利益,包括探討在立法層面上限制歧視行為的可能性。
第三,完善移民資料搜集工作,以便進行深入分析。應在人口普查加入相關問題,或進行專項調查,以區分移民抵港途徑,並促進移民抵港後的追蹤調查及移民後代狀況的研究,作為制定政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