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政府延長內地入境強制檢疫令 新聞稿
特區政府今日(6月30日)宣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要求從內地入境或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湖北省除外)在抵港後,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隔離檢疫14天的規定,有效期將由7月7日延至8月7日。[1]
對於政府在缺乏充足理據下再度延長檢疫令,本會表示強烈不滿和極度遺憾,主要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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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海外疫情不一樣 延長檢疫令無據
政府發言人表示,留意到不少海外國家在放寬減少社交接觸措施後,疫情反彈,錄得大量新增個案,因此需要再次實施有關措施。事實上,中國內地疫情早已受控,尤其是廣東省和澳門特區等地,過去多日來均錄得極低甚或零確診的本地新增個案,情況與海外國家風馬牛不相及,不可同日而喻;可見本港特區政府忽視內地實際情況,一再延長內地入境人士強制檢疫令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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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視跨境家庭及人士生活需要 影響兩地經濟活動
過去數月,當局多次延長從內地入境人士的強制檢疫令,反映特區政府漠視跨境家庭及工作人士的困境,同時亦窒礙兩地正常經濟活動。香港特區政府未有急市民所急,無視逾二十萬名在內地生活港人及跨境人士的基本生活需要,當中包括10多萬名在內地定居的港人長者、4萬多名經常往返中港兩地工作人士、14萬名中港跨境家庭人士,乃至2.7萬名中港跨境學童等。當局延長檢疫令的說法含糊,令人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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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反映粵港澳三地政府各自為政 若名額設特定對象亦不合理
另方面,雖然特區政府一直表示與廣東省和澳門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在聯防聯控的工作框架下,研究訂立互認檢測及互免檢疫機制,更多次提及三地認可「健康碼」,惟討論多時,一直只聞樓梯響,至今落實無期。據報,當局曾表示因應經濟發展需要,先行考慮合適分配限額,名額約僅2,000至3,000個,對象為必要往來兩地人士,即需要處理公務或商務活動人士。本會認為不論當事人是否從事公務或商務事宜,均有出入境自由和其需要(例如:探訪親人、回港就醫等等),當局沒有理由亦不應限制其他人士申請上述配額,分配配額的理據不足,亦忽視逾廿萬名在內地生活及跨境人士需要。此外,政府曾表示香港市民可在本港個別認可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惟檢測費用高昂,有效期僅七天的檢測,每次費用多逾1,000至2,000多港元,遠高於澳門(180澳元)及內地(16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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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本會建議如下:
- 特區政府必須檢視延長從內地入境人士的強制家居檢疫令的理據,儘速放寬有關規定;
- 粵港澳三地政府應儘快確立三地互認「健康碼」;若然香港特區政府必須設立配額,當局亦應讓所有市民申請,並隨機抽選獲配額人士,體現制度公平和平等,而非優待特定商務人士,以免損害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賦予居民享有的出入境自由。
- 由於核酸檢測收費高昂,日後若推行核酸測試,當局應考慮使用內地較便宜的檢測試劑,或為驗測提供資助,同時儘快增加每日檢測數量,便利市民申請往來粵港澳三地;
- 由於不少居民未必一定有智能手機或善用電腦操作健康碼,特區政府在推行健康碼時,必須做到簡潔易明,便於使用,便利不黯科技設備的長者、殘障或有特殊困難人士;
- 現時仍有為數不少的香港居民因避免接受回港後十四天的強制家居隔離,而被迫滯留中國內地各省市。特區政府在商議粵港健康碼時,必須優先處理現時在內地港人;只要在內地的香港居民在內地已辦理合資格的健康碼便應可以返港,並豁免回港後須接受14日居家檢疫。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謹啟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新聞公報 政府公布最新防疫措施 (2020年6月30日)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6/30/P20200630005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