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人權益聯盟 基層長者藥物需要調查
新冠疫情下醫療服務受阻,惟藥物服務卻不可間斷,本港逾兩成 (約28萬名) 長者屬「多重用藥」(同時服用五種或以上藥物),藥物需要尤其迫切,近日安老院藥物事故更反映長者誤服藥物可致極嚴重後果。現時基層社區藥劑服務不足,長者管理大量藥物極為吃力,「食錯藥」或「忘記食藥」等問題影響療效及健康,用藥混亂每年或浪費大量藥物及醫療資源。藥物服務急需改革,而疫情下免診取藥、藥物速遞、視像診症及社區藥劑服務等等新嘗試,亦為改變帶來契機。
為探討基層長者的藥物需要及提出政策建議,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及香港老人權益聯盟(老權)於2020年初以問卷訪問66位生活在貧窮線下,並需每日服用五種或以上藥物的長者。調查發現四成長者整理藥物困難,而七成受訪者於半年內曾不按指示服藥,五成服用錯誤份量藥物,四成更出現藥物問題感不適。此外,逾九成受訪者半年內有藥餘問題,五成多更經常食剩藥,反映長期藥餘浪費。
社協及老權建議政府發展社區藥物服務,由藥劑師向有需要「多重用藥」長者定期提供全面藥物評估、整合及最佳化,避免重覆或不必要藥物。同時進行個人化藥物教育,增加長者藥物知識及依從性,透過社區基層藥物服務,協助長期病管理及減輕公立醫院服務壓力。另外,政府應資助長者院舍採購社區藥劑服務,改善院舍內的藥物管理。
<調查背景>
根據統計署數字,本港逾七成長者(70.4%)患有長期病患,逾六成(62.3%)更需長期服藥[1],其中不少長者因同時患上「三高一低」(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及低骨質密度) 等長期病而服用數種至十數種藥物。本地及海外研究均指出,同時服用五種或以上藥物 (多重用藥) 的長者,容易混淆藥物種類及劑量。此外醫生及藥劑師無暇解釋藥物用途及服用方法,長者對藥物一知半解,亦減低藥物依從性,影響藥物療效及引致長者出現不良反應。根據醫管局數字,約四成65歲或以上病人正同時服用五種或以上藥物[2],與中文大學研究結果[3]脗合,顯示本港逾兩成長者有多重用藥問題。
審計署於2016年發表報告,批評醫管局配藥日數過長,一次過處方逾三個月以上藥物以供病人長時間使用,令平均每次配藥時間長達84.2日,可引致藥物囤積剩餘,浪費公帑[4],本會亦留意到基層長者難以管理大量藥物,導致浪費及囤積至過期。醫管局雖於2017年回應審計署報告,推出「覆配易」計劃減少每次處方藥物日數[5],惟計劃推行後每次配藥時間於2019年仍不跌反升增至98日[6],可見問題極為嚴重。
為了解基層長者於藥物處方,藥物依從性,藥物管理及藥物諮詢方面的需要,社協及老權於2020年1月間,由社工以問卷方式訪問66位居於深水埗,觀塘及黃大仙社區、年齡為60歲或以上、家庭收入低於貧窮線,居於香港、並於半年內曾同時服用五種或以上藥物的長者。受訪者年齡中位數為73歲,全數於公立醫院求診,平均正於3.1個專科求診,平均每天需要服用8.1種公立醫院處方的藥物 (表1) ; 60%受訪者居於公共房屋,21.5%受訪者居於不適切居所(劏房、板房或床位),16.9%居於自置單位 (表2) ; 53.8%受訪者為獨居,24.6%受訪者與配偶同住,20%受訪者與子女或子女及配偶同住。(表3)
<調查結果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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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長者不按指示服藥,分藥困難一半長者食錯藥
基層長者受年老及健康教育不足所限,較難理解藥物資訊,調查顯示只有一成 (10.8%) 受訪者清楚明白獲處方藥物的效用及副作用,四成 (40%) 受訪者不肯定,一半 (49.2%) 受訪者更完全不明白藥物的效用及副作用(表4),原因最主要為「醫生未有解釋」(91.4%),其次為「記性差」(5.2%) 及「未能明白理解」(3.4%)(表5)。在整理藥物 (分藥) 方面,近四成 (37.9%) 受訪者表示「沒有信心」(25.8%) 或「完全沒有信心」(12.1%)自行分藥 (表6);惟大部份 (81.0%) 受訪者需自行分藥,少部份有配偶(4.8%)或子女 (7.9%)協助,只有極少(4.8%) 受訪者有醫護人員協助分藥(表7);在沒有信心或完全沒有信心分藥的受訪者中,逾六成(63.6%)無人協助分藥,情況令人憂慮(表8)。調查發現逾一半 (49.2%) 受訪者曾在過去半年服用錯誤份量的藥物,更有一成(13.8%) 自覺「經常服用錯誤份量藥物」(表9);此外,調查發現近七成 (68.7%) 受訪者曾在過去半年不按時服藥或忘記服藥,更有一成(10.9%) 自覺「經常不按時服藥或忘記服藥」(表10)。
公營醫療服務壓力龐大,醫護人員分身不暇,藥物輔導不足下基層長者對藥物一知半解;此外調查受訪者平均每日服用8.1種藥物及10.5粒口服藥物,自行整理藥物 (分藥) 及依從指示服藥困難,減低藥物依從性,「食錯藥」情況普遍,影響療效及危害長者病人安全,不少受訪者更表示因藥物問題求醫以至入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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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長者服藥後感不適,藥物問題求助無門
多重用藥增加藥物產生交互作用,以及出現不良反應的可能性,調查發現四成受訪者 (39.7%) 在半年內曾於用藥後出現不明的副作用或不適,其中一成 (10.9%)更經常於用藥後不適(表11)。多重用藥長者面對大量藥物問題,惟公立醫院醫生及藥劑部在服務壓力下難提供適切支援,逾半 (55.4%) 受訪者表示診症時「完全沒有」足夠時間及機會向醫生反映藥物問題,只有極少 (6.2%) 表示經常有機會反映(表14);此外近半 (46.9%) 受訪者於取藥時「完全沒有」足夠時間及機會向藥劑師發問,只有一成 (12.5%) 受訪者表示經常有機會發問。(表15)
受訪長者如遇藥物問題,大部份表示將會「向醫護人員求助」(47.1%),其次表示將「繼續用藥」(19.6%),再其次為「自行停藥」(15.7%) 或「自行加減劑量」 (15.7%)(表12),可見逾半長者未有醫護人員專業意見下,自行處理藥物問題。在遇藥物問題將向醫護人員求助的受訪者中,最多受訪者表示將到公立醫院急症室求助(71.9%),其次為公立專科門診求助 (28.1%),再其次為向私家醫生 (15.8%) 及公立普通科門診 (14%) 求助。(表13)
由此可見,多重用藥長者普遍面對藥物問題,惟在欠缺基層藥物服務下求助無門,無奈使用急症室,或被迫置之不理/自行停藥。一方面增加急症室服務壓力影響輪候時間,另一方面長者自己停藥/加減劑量帶來健康危機,部份更表示因藥物不良反應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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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長者食剩藥,大量開藥欠缺統籌引致浪費
公營專科門診覆診間隔愈來愈長,2019年每次配藥日數長達98日[7],長者覆診期由每三個月一次至每年一次等,加上長者同時服用多種藥物,每次獲配藥物高達數百至數千顆! 每次獲配極大量藥物,除整理及分藥困難外,亦帶來大量藥餘浪費。調查顯示九成多 (95.4%) 受訪者於過去半年有藥餘,過半 (51.5%) 受訪者更是經常有藥餘 (表16)。面對剩下的藥物,八成 (82.8%) 受訪者表示將「留下看門口」,其次 10.9% 表示將立即丟棄藥餘,有小部份 (6.3%) 受訪者表示將藥餘轉贈他人(表17)。在「留下看門口」的藥餘中,最多長者 (34.5%) 表示永遠不會棄置藥餘,其次 25.9%表示會定期棄置,再其次 22.4%表示會自行判斷何時棄置藥餘,只有17.2%表示會按到期日棄置藥餘(表18)。除覆診間隔長之外,調查受訪者平均於3.1個專科診所覆診,藥物由數個不同專科醫生於不同時間處方,加上逾六成 (64.6%)(表19) 長者表示過去半年曾同時服用公立醫院及私家醫生處方的藥物,數位公私營醫生同時處方,欠缺統籌下大大增加處方重覆/不必要藥物的風險,同時亦帶來藥餘浪費。
多重用藥長者每次獲配大量藥物,帶來藥物儲存隱憂,此外藥物由不同公立及私家醫生處方欠缺統籌,帶來重覆處方及藥物相互作用問題,影響健康。藥物未經最佳化令過半受訪長者長期藥餘,不斷丟棄由公帑支援的藥物,極為浪費,亦增加不必要的藥物風險。
<政策及服務建議>
- 定期提供藥物整合及最佳化,研究長者友善藥盒
醫管局需主動識別「多重用藥」及有藥物需要長者提供支援,可基於現時「覆配易」[8]計劃對象增納不同風險因素,包括是否獨居及照顧狀況、認知能力、是否於數個專科覆診等進行評估。針對「多重用藥」及有藥物需要長者,社協及老權建議參考國外藥物服務[9],由藥劑師定期約見長者提供全面藥物評估、整合及最佳化,透過整合不同專科醫生、私家醫生及補健藥品處方,避免重覆或不必要藥物;同時由藥劑師進行個人化藥物教育,增加藥物知識及依從性。
為便利多重用藥長者,社協及老權建議醫管局研究採用樂齡科技,研究中央自動化藥物包裝,為有需要長者配藥時提供預先分裝藥物,預先按服用時間及劑量包裝藥物,減少長者於自行分藥時出錯,保障安全。政府也應資助長者院舍為院友提供藥物包裝,避免錯派藥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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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服務社區化,地區康健舒緩醫院壓力
新冠疫情下,醫管局提供標準藥物取藥服務,病人可選擇到連鎖社區藥房取藥,並由藥劑師覆檢及提供藥物諮詢。社協及老權建議恆常化社區藥物覆配計劃,一方面減少每次配藥的日數以免長者管理大量藥物,另一方面便利長者無須離開居住的社區;社區藥劑師可透過醫健通系統聯繫醫管局及更新病人用藥狀況,並長期在社區提供藥物諮詢,以免長者不必要地使用急症室。
現時各公立醫院藥劑服務已備受壓力,社協及老權建議增設社區藥物服務,透過十八區「地區康健中心」網絡連結社區,利用康健中心既有公私營合作機制,以物色、資助及監管社區藥物服務,為多重用藥長者及有需要病人提供社區基層藥物服務,減輕公立醫院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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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醫療人力,加強基層藥物服務支援長期病管理
現時近三十萬名長者屬「多重用藥」,人口老化下藥物服務需求龐大。然而,醫療人力資源未有善用,安老院舍、社區照顧服務、健康中心等鮮有專業藥劑師提供藥物服務,往往耗費護士等其他醫療人力協助備藥、分藥及解答藥物問題,出現人手錯配。根據食衛局醫療人力檢討報告,現時藥劑師人手充足,並即將出現人手過剩[10],社協及老權促請當局善用專業醫療人力,透過藥劑師於社區及院舍加強基層藥物服務,並籍此協助長者管理長期病監察健康。
附錄: 調查結果列表
2020年9月
基層長者藥物使用調查結果列表
表1: 受訪者資料 | ||||
年齡 | 正求診的專科數目 | 每日服用藥物種類 | 每日口服藥丸數目 | |
平均數 | 73.89 | 3.14 | 8.08 | 10.47 |
中位數 | 72.50 | 3.00 | 7.00 | 10.00 |
表2: 受訪者居所 | |||
百分比 (%) | |||
公屋 | 60.0 | ||
分隔單位 | 16.9 | ||
床位 | 1.5 | ||
板房 | 3.1 | ||
自置居所 | 16.9 | ||
院舍 | 1.5 | ||
總數 | 100.0 |
表3: 受訪者居住情況 | ||
百分比 (%) | ||
獨居 | 53.8 | |
配偶同住 | 24.6 | |
子女同住 | 10.8 | |
朋友同住 | 1.5 | |
配偶及子女 | 9.2 | |
總數 | 100.0 |
表4: 你是否清楚明白醫生所處方藥物的藥效及副作用? | ||
百分比 (%) | ||
清楚明白 | 10.8 | |
部分清楚/不肯定 | 40.0 | |
完全不清楚 | 49.2 | |
總數 | 100.0 |
表5: 部份或完全不清楚的原因是? | ||
百分比 (%) | ||
醫生沒有解釋 | 91.4 | |
自已未能理解 | 3.4 | |
記性差 | 5.2 | |
總數 | 100.0 |
表6: 你是否有信心能夠自行處理分藥的程序? | ||
百分比 (%) | ||
完全有信心 | 7.6 | |
有信心 | 54.5 | |
沒有信心 | 25.8 | |
完全沒有信心 | 12.1 | |
總數 | 100.0 |
表7: 過去半年,主要是誰幫你整理藥物? | ||
百分比 (%) | ||
自已 | 81.0 | |
配偶 | 4.8 | |
子女 | 7.9 | |
社康護士/醫護 | 4.8 | |
其他 | 1.6 | |
總數 | 100.0 |
表8: 沒有信心/完全沒有信心分藥的受訪者中,過去半年,主要是誰幫你整理藥物? | ||
百分比 (%) | ||
自已 | 63.6 | |
配偶 | 9.1 | |
子女 | 13.6 | |
社康護士 | 13.6 | |
總數 | 100.0 |
表9: 過去半年,你有否自覺服用錯誤分量的藥物? | ||
百分比 (%) | ||
經常有 | 13.8 | |
間中有 | 35.4 | |
完全沒有 | 50.8 | |
總數 | 100.0 |
表10: 過去半年,你有否自覺不根據醫生指示的時間服用藥物?(例如包括過早,過遲服用,飯前飯後,睡前,或忘記服藥) | ||
百分比 (%) | ||
經常有 | 10.9 | |
間中有 | 57.8 | |
完全沒有 | 31.3 | |
總數 | 100.0 |
表11: 過去半年,有否感覺用藥後出現不明的副作用或者不適? | ||
百分比 (%) | ||
經常有 | 12.7 | |
間中有 | 28.6 | |
完全沒有 | 58.7 | |
總數 | 100.0 |
表12: 如有以上藥物問題,會如何處理? | ||
回應 | ||
百分比 (%) | ||
繼續用藥/不處理 | 19.6% | |
自行停藥 | 15.7% | |
自行調整劑量 | 15.7% | |
向家人或朋友求助 | 2.0% | |
向醫護人士求助 | 47.1% | |
總數 | 100.0% |
表13: 如果向醫護人士求助的話,會選擇甚麽方式? | ||
回應 | ||
百分比 (%) | ||
急症室 | 53.2% | |
普通科門診 | 10.4% | |
專科門診 | 20.8% | |
私家醫生 | 11.7% | |
尋找護士 | 2.6% | |
其他 | 1.3% | |
總數 | 100.0% |
表14: 過去半年,在覆診時是否有足夠時間或機會就著藥物問題向醫生詢問或反映? | ||
百分比 (%) | ||
經常有 | 6.2 | |
間中有 | 38.5 | |
完全沒有 | 55.4 | |
總數 | 100.0 |
表15: 你在公立醫院取藥時有足夠的時間或機會向藥劑師發問嗎? | ||
百分比 (%) | ||
經常有 | 12.5 | |
間中有 | 40.6 | |
完全沒有 | 46.9 | |
總數 | 100.0 |
表16: 過去半年,有沒有剩餘藥物的情況? | ||
百分比 (%) | ||
經常有 | 51.5 | |
間中有 | 43.9 | |
完全沒有 | 4.5 | |
總數 | 100.0 |
表17: 如有,會如何處理剩下的藥物? | ||
百分比 (%) | ||
留下看門口 | 82.8 | |
立即丟棄 | 10.9 | |
轉贈他人 | 6.3 | |
總數 | 100.0 |
表18:如果將藥物留下看門口,何時會丟棄? | ||
百分比 (%) | ||
按藥物有效日期 | 17.2 | |
定期丟棄 | 25.9 | |
自行判斷 | 22.4 | |
很少/永不丟棄 | 34.5 | |
總數 | 100.0 |
表19: 過去半年,你有否曾同時服用私家醫生和公立醫生的藥物? | ||
百分比 (%) | ||
1 經常有 | 12.3 | |
2 間中有 | 52.3 | |
3 完全沒有 | 35.4 | |
總數 | 100.0 |
[1] 政府統計處 (2009),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四十號報告 (https://www.statistics.gov.hk/pub/B11302402009XXXXB0100.pdf)
[2] 食物及衛生局 (2019), 長者接受專科門診服務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6/19/P2019061900243.htm) 醫管局65歲或以上專科門診病人約687 000人,獲處方五種或以上藥物的藥單所佔百分比約為四成,推算(687000*40%)約27.5萬名長者多重用藥
[3] 中文大學 (2007) 中大發現本港長者服藥依從性未如理想 (https://www.cpr.cuhk.edu.hk/tc/press_print.php?id=533) 研究發現21.8%長者多重用藥,按2019年長者人口推算(1350000*21.8%) 約28萬名長者多重用藥
[4] 審計署 (2016) 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七號報告書「醫院管理局的藥物管理」(https://www.aud.gov.hk/pdf_ca/c67ch05.pdf)
[5] 醫管局 (2017) 覆配藥物加強病人用藥安全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12/14/P2017121400228.htm)
[6] 同2
[7] 食物及衛生局 (2019), 長者接受專科門診服務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6/19/P2019061900243.htm)
[8] 現時醫管局「覆配易」先導計劃為60歲以上,服多種藥物及覆診期達16星期或以上內科病人提供服務。醫院會發出「免診領藥單」通知病人分批取藥,減少每次配藥的日數
[9] Ministry of Health Singapore 2019, PHARMACEUTICAL CARESERVICES GUIDELINES
[10] 食物及衛生局 2017,醫療人力規劃和專業發展策略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