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基層長者需要及退休意向研究》發佈會

<五一勞動節 促請現屆及未來特首關注>

2019年有32%長者人口(39萬)生活在貧窮線以下(即使扶貧政策介入後,包括恆常現金補助),而2008年長者勞動人口由42,600人(佔長者人口5.2%)上升至 至2021年12月長者勞動人口為170,300人(佔長者人口12.1%), 14年長者勞工力增長明顯;社協觀察長者勞工/扶貧保障, 政府在過去14年沒有明顯改善。

 

今天是2022年5月1日勞動節, 社協完成100位六十歲以上「基層在職長者」保障研究, 此研究顯示, 長者面對長工時/勞損嚴重/貴租金/扶貧力度不足, 在 「基層年長勞工」在「僱員補償」、「勞工法例」、「在職家庭津貼」、「長者生活津貼」、「中老年就業計劃」等扶貧/勞工/福利等層面, 均得不到應有保障, 社協認為政府在「人口老化及鼓勵就業」的前題下, 現屆及未來特首, 需要跨部門全面檢討, 整體改善「基層在職長者」的扶貧/勞工/福利保障。

 

1. 調查總結:

1.1 香港人口老化, 長者勞工未見受保障 應是歷屆特首主要面對的課題

根據<2020年香港人口推算>, 2022年65歲或以上長者為152萬(佔全港人口19.9%), 至2039年65歲或以上長者為252萬人(佔全港人口31.2%), 即18年後長者人口佔全港三成; 長者勞動人口參與率, 在過去14年增長明顯, 由2008年42,600人(佔長者人口5.2%)上升至2018年11.7%。 截至2021年12月,長者的勞動人口平均近170,300人(佔長者人口12.1%), 反映長者勞動人口過去14年有明顯增長, 可惜是, 社協觀察過去14年, 政府在「長者勞工保障」未見任何明顯改善。

 

1.2 在職基層長者需要及退休意向研究

2019年,有32%長者人口(39萬)生活在貧窮線以下(於扶貧政策介入後,包括恆常現金補助),情况令人擔憂。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特別關注基層長者勞工, 所面對在職及退休計劃的問題, 故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在九龍區訪問了100位60歲或以上在職基層長者, 受訪者年齡中位數為66歲(受訪者介乎60至77歲)(見表1), 當中獨居長者佔28%、雙老佔47%、與子女同住佔12%、與配偶及子女同住佔8%(見表5), 當中居住劏房73%而居於公屋為22%(見表3);

 

1.3 在職基層長者的貧窮狀況

在職基層長者中, 受訪中獨老及雙老佔75%, 即此批年長勞工除個人收入外沒有其他家人供養, (表20)受訪長者勞工工資中位數為11,000元, 平均數為10,536元, 根據<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報告2021第4季>, 全港住戶工資中位數為20,000元,即受訪者工資中位數, 只佔全港工資中位數的55%, 73%居於劏房亦反映到租金壓力(表3), 由於受訪劏房戶租金佔入息比例中位數為37%(表20B), 遠超出公屋住戶租金佔入息比例10%的三倍半, 反映七成以上受訪者居住私人樓劏房, 收入低而租金貴, 屬於在職貧窮類別, 但從以下分析, 長者勞工未必能受惠於「政府的勞工及扶貧政策!」

 

1.4 在職基層長者超高工時 勞損與工作的關係 未能受惠於《僱員補償條例》

(表19)受訪者工時超長, 71%為工時超過208小時, 36%超過240小時, 受訪最高工時為270小時, 以超高工時才取得維持生活的工資, 長者要每日10-12小時絕非職業健康; 受訪者中有勞損狀況佔84%(見表8), 有痛症同樣佔84%(表9), 以上痛症持續中位數為5年(見表11), 勞損及長期病對受訪者「非常影響」及「影響頗大」分別佔32%及26%(見表13), 但長者仍然堅持工作, 受訪的84%年長勞工都有各種程度的勞損, 當中71%受訪者認為勞損及長期病與工作有關(見表14), 但受訪者沒有一位能被評定為「職業勞損」,《僱員補償條例》自 1953 年訂立(69年來未有做全面檢討),雖有定時作出字眼上的修訂,但法定的 職業病只有 52 種,定義過於狹窄及過時,未能讓基層非技術的僱員得到真正保障。

 

1.5 勞工署「中高齡就業計劃」門檻極高 沒普及性 未能照顧長者需要

2020年9月1日起政府推出優化「中高齡就業計劃」, 為願意聘用60歲或以上人士僱主, 提供每月5,000元的津貼, 為期是6-12個月, 60歲以上勞工在留任3個月以上有1,000元「留任津貼」(條件為3-6個月培訓期), 最多可申領12個月, 社協理解此為勞福局「設定門檻極高及極為懶惰」的做法(完全抄襲2018年中年就業計劃), 表18顯示長者從事清潔/保安/餐飲/地盤雜工等非技術工人, 根本不屬於培訓3-6個月計劃的工作, 故不受惠「中高齡就業計劃」, 受訪者中98%均不知悉有此計劃(見表40), 此計劃沒有普遍性, 沒有針對年長勞工的身體狀況需要, 例如長者需要「1-3天有薪病假」、需要買「較高額勞工保險」、「需要彈性上班時間」的情況; 截至 2021年年底,該「中高齡就業計劃」錄得 4 322宗符合參加規定的就業個案,當中有申請津 貼及獲批個案只有 1435宗;
(見審核二零二二至二三年度開支預算 管制人員對立法會議員初步書面問題的答覆)

 

1.6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疫情下只是短暫改善 是非常吝惜的安排

非常令人失望是, 勞福局對「在職家庭津貼」的稍稍改善, 只是放寬工時限制一年(6/2021 – 5/2022), 即把基本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44小時大幅下降至72小時,以及把中額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68小時下降至132小時,使更多低收入住戶在工時減少下仍能符合資格申領職津;就是次調查研究所得,假設此放寬於2022年5月後取消, 工時少於132小時(13%)受訪者將不會受惠(表19), 以平衡健康、家庭及經濟狀況,在職基層長者認為每週最理想工作平均為33小時(表26)(但現時通常每週工作為49小時(表19)),即每月約132小時。而根據在職家庭津貼未放寬時,132小時工時其實未能獲得任何津貼;放寬後,132小時工時即可獲$600至$1,200津貼;

 

<全港開工不足率>政府統計署
2021年12月開工不足率由2.3%升至2022年2月3.1%, 就業不足人數亦由89,200人上升至117,000人,增加約27,800人。
對於1人及2人家庭資助額, 社協認為政府要作全面檢討, (表5A)顯示受訪者中,
(A) 獨老工作佔28%、
(B)「雙老住戶1人工作」佔33%、
(C)「雙老住戶2人工作」佔13%,

 

(表F) 在職家庭津貼「雙老住戶1人工作」VS 獨老工作 的人均資助額

假設工資不超過$12,100元;

又假設工時介合乎72-132小時

假設工資不超過$12,100元;

又假設工時介合乎132-192小時

假設工資不超過$12,100元以下;

假設工時為192小時或以上

(A) 獨老工作 750-1000元 900-1200元 1050-1400元
(B)「雙老住戶1人工作」 1000元/2人

= 500元

1200元/2人 = 600元 1400元/2人 =

700元

(B)「人均資助額」受惠較少

表(F)假設了(A)及(B)工資同為$12,100元以下(1人3/4資助額的入息限制):
(表20)顯示受訪者平均收入為10,536元, 工資中位數為11,000元, 合乎以上設定, 及假設工時是介乎132至192小時/或192小時以上, 因家庭人口增加, 理應是(B)「雙老住戶1人工作」最困難, 但可惜無論是那種工時, 反而人資助額都較少, 但因為職津不計算因家庭人口不同引起的家庭開支;
(B)「雙老住戶1人工作」佔33%、即1份工資2人用, 研究中(B)類長者工資中位數為12,500元, 他們比(A)獨老的「人均資助額」較低, 加上受訪劏房住戶租金佔入息比例中位數為37%(表20B), 社協認為在疫情仍算嚴重時政府應審時度勢, 全面取消工時限制及從新檢討資助額的厘定;

 

1.7 長者現時強積金金額 完全未能保障退休生活 年金計劃更無補於事

受訪者中佔64%為65歲或以上勞工, 43%受訪者巳取回自己的強積金, 另外, 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才成立, 最低工資制度於2011年才成立, 基於年長勞工從事低收入非技術工作(清潔54%, 保安26%, 餐飲9%, 見表18), 故43%沒有強積金, 26%受訪者強積金只有少於50,000元, 有強積金受訪者的強積金中位數為10,000元(見表50), 不足以維持長者退休後2個月生活費; (表31)受訪長者儲蓄中位數為$37,500元, (表32)表示此儲蓄可維持生活中位數只有4個月, 即目前儲蓄及積蓄只能維持半年生活,另外勞福局羅致光局長提倡強積金部份轉年金計劃, 99%受訪者表示不贊成(表54), 原因與長者退休金額太但有直接原因;

 

1.8 在職基層長者 未能有退休計劃

表48顯示, 受訪者預計自己70歲才退休, 而當中佔64%的受訪者是預計「做得幾耐得幾耐」, 基於強積金嚴重不足(6.7段)及受訪者儲蓄中位數為只有37,500元(見表31), 受訪者負計其積蓄只能維持生活中位數為4個月(見表32),即使計算強 由此可見, 實際上是21%受訪者為70歲或以上, 強積金中位數為10,000元, 約可維持2個月生活開支, 以受訪者積蓄中位數計算, 連同強積金中位數, 一半受訪者只能維持約6個月生活, 強積金保障不足, 他們是退出正職而不能休了;

 

2. 對政策的建議

2.1 改革「中高齡就業計劃」,開拓更多合適長者的工種
在職基層長者現時多從事「低技術/高工時/勞動力為主」的工作(表19),對長者造成負荷,導致身體持續的勞損和痛症(表10, 13,14)。有逾三成在職基層長者表示希望有更多工種可選擇(表58)。同時,逾一半在職基層長者均表示當退休後有意從事半職工作以幫補生活(表53)。因此,建議政府增加不同行業的培訓,為長者發掘興趣,開拓更多合適長者「彈性上班時間的工種」,讓他們可從事感興趣的工作,不局限於體力勞動的工作。

 

2.2 「中高齡就業計劃」門鑑過高 調整對僱主及僱員的資助額

現時政府的「中高齡就業計劃」是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年長求職人士,為期6至12個月;此計劃亦未必能減輕僱主聘用長者的負擔如保險費用、醫療費用開支、工傷病假等資源替補的支出。現時的資助分配是5000元予僱主而1000元予僱員, 社協建議應該為僱主及僱員是各付3000元, 政府應指定僱主的資助, 應包括用於補貼年長人士勞工保險, 及年長勞工「1-3日有薪病假」。(中期應擴展至政府外判工應有1-3日有薪病假), 進一步是推行「長者就業友善政策」。

 

2.3 要求全面檢討《僱員補償條例》的行業及定義 (法例層面)

近半在職基層長者認為自己身體差,逾8成人有勞損和痛症等問題(表9,表10),但曾因工作引起的勞損或痛症而就醫的卻只有28%(表15),為何勞損及痛症達八成受訪者, 當中沒有人被評定為職業勞損而受到補償, 因為《僱員補償條例》訂立於1953年, 過去69年未有全面檢討, 社協建議應全面檢討《僱員補償條例》, 當中只限52種行業, 以及對工作勞損的定義。

 

2.4 放寬「長者生活津貼」入息上限 (福利層面)

基本上,現時擁有一份全職工作的基層長者幾乎不能申請長者生活津貼的援助(單身入息限額是10430元)。尤其對夫婦的申請,他們可領津貼的入息上限為合共 $15,620,使大部份雙老工作的夫婦都未能申請。社協認為政府若鼓勵長者就業, 則要放寬「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上限,否則會造成政策矛盾, 兩老積極就業反而取不到3815×2元的長生津。

 

2.5 應持續放寬「在職家庭津貼」的工時下限,檢討職津資助金額 放寬二人家庭入息上限 (扶貧政策)

「在職家庭津貼」工時下限於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放寬, 即把基本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44小時大幅下降至72小時,以及把中額津貼工時要求由每月168小時下降至132小時,建議政府應持續維持降低工時要求, 否則13%年長勞工得不到職津(表19) 。另外,建議政府檢討在職家庭津貼不衡量住戶開支的問題,包括受訪劏房戶租金佔入息比例高達37%(表20B), 「雙老住戶一人工作」其開支大增但獲「人均資助額」更低(表F)。 疫情仍算嚴重時政府應審時度勢, 政府應儘快取消工時限制, 及按家庭人口「全面檢討資助額」;

 

2.6 簡化申請津貼手續,加強計劃推廣及教育

在是次調查研究所得,逾七成在職基層長者並未有申請「在職家庭津貼」(表33),當中兩個主要原因是因申請手續繁複及不知道有此計劃(表35)。因此,政府應加大力度推廣,並檢視現時宣傳渠道的有效性;在職基層長者絕對是此計劃的重要對象,政府應考慮到長者的需要和障礙,省卻不必要的手續和降低對文件的要求,以減少申領的困難並提高在職基層長者」申請意欲。

 

2.7 本年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實行勞、資、官三方供款 「全民退休金」
(退休保障)

政府表示於2022年立法年度提交取消強積金對沖草案,近月有商界人士表示要暫緩立法, 社協對此感到失望。對沖的金額對於基層長者來說,或已可相等於他們好幾年儲蓄,越快取消強積金對沖,即可增加他們的退休金,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基於「強積金,及「年金計劃」對在職基層長者幫助極少,強烈建議政府設立以「勞、資、官三方共同供款」全民退休金, 以舒緩因積蓄不足、住屋開支大、及欠缺生活保障的困境,確保長者有尊嚴地做到「老有所養」, 而非(表48) 64%表示「做得幾耐得幾耐」的無奈處境

 

2.8 制定「長者就業友善政策」

現時香港未有全面長者就業政策, 基於年長勞工在勞工/扶貧/福利保障嚴重不足, 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委員會, 整體檢視基層年長勞工, 在不同制度中(包括「僱員補償」、「勞工法例」、「在職家庭津貼」、「長者生活津貼」、「中老年就業計劃」等扶貧/勞工/福利等層面, 改善年長勞工在各方面的保障, 制定「長者就業友善政策」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長者權利工作組
2022年5月1日(勞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