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對劏房居民的影響

研究調查發布會

今日 1 月 22 日,《2021 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正式生效,規定業主及租客日後必需簽訂標準租約並打釐印、租客可享合共四年租住權保障、業主不得濫收水電、兩年死約期滿後加租上限需參考當時全港住宅物業之租金指數,並以百分之十為上限等。在此日期後簽訂的租約均受到條例的保障。

截止今年 3 月底,約有 147,500 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 97,700 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合共 245,200 家庭申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愈來愈長,最近是 6.1 年,創 1998 年以來新高,更有繼續上升的趨勢。而現時超過 20 萬人蝸居在籠屋板房劏房等惡劣環境,加上疫情下,失業、開工不足情況嚴重,劏房租戶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急需援手。<<條例>>如基層人士的救命稻草,如新法例能回應存在多時的劏房租務問題、政府執法得力,再配合其他房屋政策上到位的中、短期援助及津助,基層人士的住屋苦況方能有一絲紓緩。本會自上述法例的諮詢階段起已積極倡議政府需在法例規管範圍上有更進取及積極的介入以藉立法改善現時劏房租務市場上租客被剝削的問題,並促請政府需恆常檢討相關法例成效,以確保條例能與時並進。條例實施至今近 6 個月,基層租戶亦陸續面對原租約期滿需與業主續約的情況,為了解條例實施後對不適切居所租戶的影響及現時私人租務市場上的最新情況,本會於 2022 年 1 月至 5 月訪問 291 位不適切居所租戶,並整合有關資料進行發佈。

基層房屋關注組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2022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