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來港探親雙程證人士及小孩的心理狀況及未來期望調查
來港為家庭 雙程探親非訪客
同是一家人 社會服務應支援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簡稱社協)與雙程證關注組的約四十名雙程探親
建議包括:
統計居港準移民、單非和雙非人數和逗留狀況
- 定期統計和調查,掌握準移民、
分隔單親甚至雙非等持探親雙程證人士的居港情況和生活需要 - 人口政策規劃應制訂包括雙非在內的雙程證人士,
與大灣區各地政府協調,為他們規劃配套如住房、醫療、教育、 交通等應有的資源
為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提供支援服務
- 「一年多簽」應涵蓋所有需要在香港逗留照顧子女的雙程證父母,
不論其配偶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 - 「補充勞工計劃」應公開和透明申請途徑,或在港設立申請部門,
讓居港雙程證人士亦可在港申請及在港培訓。 - 社會房屋計劃/過渡性房屋應開放一定比例予本港小孩和其雙程證父
母申請 - 綜援計劃的申請應回復至年前的政策,即容許18歲以下、
內地人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以個人身份申請綜援。 及時雨基金和消費券等現金援助計劃亦需開放予他們申請 - 社署需發放指引予各服務單位,
確保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可參與服務。 短期食物援助計劃亦需包括有需要的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 - 拓展「期望管理計劃」於本港推行,
加強計劃宣傳且委托獨立機構檢討服務 - 在港為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開設適應及裝備就業計劃
為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提供生活便利
- 恢復2003年之前的優惠政策,
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可享用與香港居民相同的醫療費用 - 不需擔保人和按金情況下,
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可憑兒童出世紙為子女辦理圖書證 - 內地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人士可憑婚姻證明或兒童出世紙開設銀行
戶口
關注探親人士及小孩的心理狀況,制訂多元文化政策以歡迎移民
- 考慮到本港人口老化,及兒童需要,配合人口政策,
研究除現有計劃外,可讓單非及雙非家長早一些有秩序申請來港定居 。因雙非和單非家長若年滿60歲,在港子女滿18歲,內地無其他 子女,現時亦可透過單程證計劃來港 - 重設「新來港定居人士服務統籌委員會」
統籌新移民來港前與來港後服務,服務應包括準移民、單非和雙非查詢和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