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婦女對家庭友善政策的意見研究報告」

婦女就業關注組 婦女自強創業組

1. 研究背景

1.1 國際婦女就業狀況

1.1.1 國際人權提倡婦女就業權益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保障女性於就業方面的權益,指出「人人有不可剝奪的工作權利」,應「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的權利。」又應採取適當措施,使婦女「不致因為結婚或生育而受歧視」。另外,亦應「鼓勵提供必要的輔助性社會服務,特別是通過促進建立和發展托兒設施系統,使父母得以兼顧家庭義務和工作責任並參與公共事務」。

 

1.1.2兩性之就業差異情況持續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對178個國家之資料分析,全球就業市場之男女不平等情況仍然持續,自1995年至2015年,就業性別差距只縮窄了0.6%,男性及女性之就業人口比例於2015年分別為接近72%及46%。(ILO, 2016)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之估算數據亦顯示,2015年OECD國家15-64歲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為63.0%,男性之參與率則為79.8%,而2016年第三季OECD國家女性之就業率為59.4%,男性之數字則為74.7%。(OECD, 2017)

 

1.1.3家庭責任分配不均,女性難以就業助脫貧

根據ILO之分析,在多於100個國家當中,35.5%在職男性及25.7%在職女性每星期工作多於48小時,而女性平均較男性需處理的無薪家庭及照顧工作多出2.5倍。由於女士更被視為照顧家庭的重要一員,她們需要同時兼顧家庭及工作,有時更需要於兩方面取捨,或調整工作模式,不論在發展中或是已發展國家,女性所花於有薪及無薪工作的時間,均較男性多。兼職及短時間工作的人口當中,57%便是女性。在已發展的國家,女性平均每天需要4小時20分鐘處理無薪照顧工作,男性則花2小時16分鐘。(ILO, 2016) Krogh, Hansen, Wendt & Elkjaer (2009)形容女性為「時間貧窮(Time poor)」。OECD(2008)一項研究顯示單身女性比育有子女之女性更有可能於正規經濟中工作。這導致女性增加收入的機會減少。Krogh, Hansen, Wendt & Elkjaer (2009)亦提到就業對脫貧的重要性,需增加女性的就業機會,與及增加女性的經濟收入來源。

 

1.2 香港婦女就業情況

 1.2.1 環境未能有效釋放婦女勞力,婦女就業率及收入均較男性低

香港婦女就業權益發展更差,根據扶貧委員會《2015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香港貧窮人口為134.5萬,女性貧窮人口為722 ,800,佔貧窮人口超過一半(53.7%),貧窮率為20.4%,較男性的19%為高。婦女貧窮人口,尤以單親及新來港人士特別困難。

 

根據婦女事務委員會《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15》,2014年之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為50.7%,雖然近年人數逐年上升,但仍較男性勞動人口參與率68.7%差距甚遠。女性僱員從事部份時間制工作亦多於男性,於2009年女與男之比例為9:5。而2016年7月至9月份之《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則顯示男性及女性個人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分別為$17600及$12000,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則為$26,000。(政府統計處,2016)。

 

1.2.2 在職女性處於工時長之工作環境,難平衡工作及家庭

根據《2015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男性及女性每周工作時數中位數分別為45.7及44.3小時。在所有僱員當中,若以行業區分,建造業、零售業陸路運輸及飲食業之每周工時中位數均達48小時或以上,其中港式茶餐廳及中式酒樓菜館之工時中位數更分別達每周54及60小時。勞工界向特首提交標準工時諮詢報告,指本港僱員普遍面對長工時及無償超時工作的問題,建議工時標準訂立於每周44小時及超時工資率為1:1.5。然而,標準工時委員會於2017年1月遞交之《標準工時委員會報告》只建議訂立合約工時及立法保障工資較低之基層僱員超時工作補償。(標準工時委員會,2017),顯示立法制定標準工時仍然遙遙無期。

 

根據香港家庭議會(2014)委託政策二十一公司進行之《2013年家庭狀況統計調查》所得,接近一半在職受訪者及超過一半的已婚或同居育兒受訪者對於平衡工作及家庭方面感到有壓力。而52.2%的已婚或同居育兒受訪者則對於投放於工作上而非家庭上的時間感內疚。而超過18%的在職受訪者表示自己沒有足夠時間陪伴伴侶及家庭。亦有38%的受訪者表示對於平衡家庭及工作方面感到非常或少許困難。

 

1.2.3 兩性家庭責任失衡

較多女性因照顧家庭而未有加入勞動市場,根據婦女事務委員會《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15》,2014年約247萬位非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士當中,63.5%為女性及36.5%為男性。而女性不加入勞動市場的主要原因為料理家務,百分比為40.3%,遠高於男性的1.8%,以致香港全職料理家務之女性達63萬人,男性則只有約1.6萬。2014年15歲及以上已婚婦女人口達176萬人,當中30-44歲已婚女性之就業率約為65%,同年齡已婚男性就業率約為97%。政府統計處(2016)《香港的女性及男性主要統計數字》顯示,2015年從未結婚之男性及女性之勞動人口參與率,分別為67.3%及70.1%,比率差別不算大,但曾經結婚之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只有48.7%,而男性則有69.5%,顯示女性婚後因照顧家庭而未有工作的原因存在,而男性亦繼續擔當「在外」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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