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間兒童權利專員報告 及 貧窮兒童2020年十大關注政策

兒童權利關注會

本會與兒童權利關注會兒童權利大使於1月1日第十五年發表全港唯一民間兒童專員報告,為2019年過去一年政府的扶貧表現打分,並由貧窮兒童選出2020年十大關注政策,要求來年政府跟進。

 

2019年香港勞動市場接近全民就業,失業率降至2.8%的極低水平,惟通脹情況仍舊嚴重,基層收入工資趕不上物價升幅,愈來愈多家庭陷入貧窮中,兒童最受影響,6月修例引發社會衝突,令失業率升至3.2%,基層生活雪上加霜,失業、開工不足的情況愈來愈多。統計處最新只有2018年資料,1,027,10018歲以下的兒童,當中237,100兒童生活在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以下的貧窮家庭,兒童貧窮比率高達23.1%,扶貧委員會的最新2018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更顯示貧窮兒童數字達235,000人,貧窮率達23.3%,略高於2017年,雖然政策介入後,貧窮率減至16.8%,兒童貧窮人口及比率持續高企,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名生活在貧窮境況,估計2019年的情況會更惡化,[1]但政府的扶貧政策力度不足,追不上社會需要,依然有不少貧童兒童不得溫飽,更要蝸居籠屋板房劏房、工廈、豬欄等惡劣環境。

 

兒童專員指出根據特區政府公佈的2018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2018年全港有140.6萬人收入低於貧窮線,貧窮率為20.4%,較1997年的100萬人上升40.6萬人。政府承認貧窮問題屬結構性問題,但對策仍不足,政策介入後,貧窮人口仍高達102萬。

 

更令人憂慮的是,回歸至今香港在整體經濟顯著增長的同時,「貧富懸殊」及「貧者愈貧」的問題愈來愈嚴重,反映貧富差距的堅尼系數由2001年0.525上升至2016年0.539,最低收入組群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由2006年的2,250元,微升至2011年的2,560元,與此同時,最高收入組群的家庭,則由2006年76,250元,急升至2011年112,450元,收入相距由原來33.9倍增加至43.9倍。[2]

 

香港是先進富裕城市,但政治制度不民主,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均未全面普選,缺乏財富再分配的機制及政策,引致貧富懸殊程度名列世界前茅,在香港這第一世界已先進發展的城市,部份人的生活卻如同生活在第三世界發展中的城市,溫飽不足,拾紙皮維生。新年來臨,人人歡喜迎新年,但貧窮兒童卻要勒緊褲頭苦過年,可見香港政府維護兒童權利不力。

貧窮兒童對政府跟進2019年十大兒童問題表現評分︰

政府跟進2019年十大兒童關注問題的表現未見大進步,第15年不合格,由上年的23分輕微下降至21分。較上年得分少,雖然增加教育資源及社會房屋,但屬杯水車薪,在家庭團聚、反歧視、滅貧指標、醫療問題方面毫無改進,兒童在這方面給予低分,所以整體分數仍不合格,因為兒童覺得社會問題惡化,有心無力,以房屋及扶貧為重中之重,但政府推進步伐緩慢,重大政策不多,在2019年政府未儘力透過政策、立法或服務全面改善兒童貧窮問題, 評分如下:

2019民間兒童權利專員報告提出議題及評分(每項10分滿分)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1.房屋政策不善、社區設施不符貧窮學生學習需要,貧童居住籠屋板房問題嚴重 2 0 2 2 0 -1 1 5 3 1 0 5 4 4
2.教育承擔不足,十五年免費教育不全面,學生資助不足;資助申請資格及範圍欠善 0

4

6 3 0 5 4 1 4 5 2 4 4 6 3
3.社會福利綜援金額不足、兒童生活困苦 2 2 5 3 1 1 1 1 2 2 2 3 2 4
4.醫療服務欠善,門診預約困難、輪候時間極長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5 1 -2 0 1 0 0 0 3 1 2
5. 政制不民主,制度不公平,貧富懸殊問題嚴重,跨代貧窮問題未解決  0 1 4 0 2 0 0 5 0 1 2 1 4 2
6.街童、疏忽照顧兒童問題及6歲以上課餘託管服務欠善,無為貧窮家庭設立寄宿學校 不適用 -2 6 3 3 0 0 2 3 1 5 1 4 2
7.無證兒童讀書團聚困難及中港分離家庭不能來港團聚問題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0 2 1 4 0 1 1 0 0
8.缺乏整體處理兒童貧窮政策、無兒童中央資料庫、有制定貧窮線卻欠滅貧指標 1 0 0 0 0 0 1 5 2 1 1 3 1 2
9.新移民學童及家庭面對歧視,缺乏立法保障免受歧視 0 0 0 0 0 0 0 0 1 0 0 2 0 1
10.未設立兒童專員及兒童權利委員會,沒有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進行本地立法 0 0 -1 -3 -1 0 0 0 0 0 0 2 1 1
  9 7 19 0 11 2 6 24 20 8 15 25 23 21

*各年評分是根據前一年政府在立法、政策及服務上對貧窮兒童及家庭的表現。

 

2020年十大貧窮兒童關注政策優先次序

兒童權利大使作為民間兒童權利專員,檢討過去一年香港兒童問題,分別探討各項兒童政策,並於2019年底透過兒童權利關注會內3000名18歲以下會員的討論及投票,投票選出2020年十大貧窮兒童關注政策,從貧窮兒童角度而言,指出這些政策在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不足之處,要求未來一年政府跟進。

 

2005年開始民間兒童專員開始發表年度報告,2010年開始,房屋問題連續8年成為貧窮兒童關注的政策,原因2010年開始租金隨著通脹上升而大加,令輪候公屋人士日多,同時公屋的供應量亦因過往幾年政府減少發展土地,而出現供不應求的問題。

 

根據最新長遠房屋策略2019年週年進度報告,2019年本港有119,100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人數估計達25萬人,較2018年116,600戶增加近3,000戶,當中居於有可見間隔物的分間樓宇單位、即劏房住戶有86,500戶,較2017年的83,300 增加近2200戶。本會估計兒童較多居於劏房,若以平均住戶人數2.5人計算,本港居於劏房人數多近22萬人,劏房兒童數目約5萬。情況不斷惡化。這些兒童居住惡劣環境,租貴但環境惡劣,呎價普遍$40以上,而且年年加租,一家擠住數十呎,兒童沒有學習空間。公屋供應短缺,輪候公屋時間日長,公屋輪候平均年期延長至5.4年,違反三年上樓承諾。有兒童蝸居板房8年仍未獲安置。同時,基本食物自2008年至今升價幾倍,綜援金額、學生資助及學費減免額及範圍根本不足以應付兒童生活及教育所需;家庭節衣縮食也未能令子女三餐溫飽。對於特別弱勢的兒童,例如:板房劏房或新移民或學習障礙兒童等,政府的支援嚴重不足,令他們的發展更落後及面對更多問題。按得票多寡列出優先次序如下:

2019 2020 2020民間兒童權利專員報告提出議題及排位 負責兒童大使
1 1 房屋政策不善、土地及公屋供應不足,無立法管制租金及保障租住權,貧童居住籠屋板房劏房問題嚴重 楊偉樑、黃雄濤

 

2 2 教育承擔不足,十五年免費教育欠全面,學生資助不足;資助申請資格及範圍欠善 張東銜、吳俊曦

 

3 3 社會福利綜援金額不足、兒童生活困苦 黃澤明、黃愛玲、楊雅靜
4 4 醫療服務欠善,門診預約困難、輪候時間極長 梅傲怡陳鳳天
5 5 政制不民主,制度不公平,貧富懸殊問題嚴重,跨代貧窮問題未解決 莫愛玲、莫愛婷
6 6 街童、疏忽照顧兒童問題及6歲以上課餘託管服務欠善,無為貧窮家庭設立寄宿學校 譚樂童
7 7 香港兒童不能申請內地媽媽來港團聚問題   李慧怡、陳文濤、劉家寶
8 8 缺乏整體處理兒童貧窮政策、無兒童中央資料庫、有制定貧窮線卻欠滅貧指標 鎮鸞樂

 

10 9 未設立兒童專員及兒童權利委員會,沒有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進行本地立法 譚樂兒

 

9 10 新移民學童及家庭面對歧視,缺乏立法保障免受歧視 陳雅雯

建議︰

  1. 徹底解決貧窮問題
    • 應儘快落實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一人一票民主普選
    • 制定全面扶貧政策,消除跨代貧窮問題。
    • 創造10萬個適合基層的就業機會
    • 進一步改善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及增加金額,推行負稅率政策,修例風波 6 月-12 月工時應豁免計算。
    • 制定基層就業政策並立法保障勞工權益、提高最低工資及立法規管最長工時
  2. 推行扶助貧窮家庭及兒童的補救措施
    • 向中小學生貧困學生提供免費早餐或午餐
    • 為租住籠屋、板房及劏房等不適切居所的居民提供租金津貼及提供臨時房屋
    • 改革兒童發展基金及先導計劃,持續跟進貧困兒童成長進度
  3. 全面支援貧童學習需要
    • 推行全面免費教育,涵蓋N班及幼稚園全日制
    • 增加學生資助金額及涵蓋範疇,訂立課外活動收費豁免機制
    • 增加大學學位學額。

3.4整合各學習支援計劃,提供一站式申請資助服務及設立兒童津貼

3.5 校本人本雙軌支援幼稚園至中學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服務。

  1. 制定貧窮指標及搜集兒童貧窮數據
    • 設立兒童中央資料庫,以掌握貧窮兒童數據及需要
    • 針對各政策範疇制定具體貧窮兒童指標
  2. 檢討綜援金額及制度
    • 提升綜援租金津貼、工作豁免入息限額及增加綜援標準金額
    • 重新釐定最低生活水平並按預測通脹率調整
    • 取消綜援居港申請條件
    • 增加及擴闊綜援學習津貼
  3. 設立獨立及法定的兒童事務專員/兒童權利委員會及兒童權利落實的監察機制
  4. 檢討醫療制度,確保貧童健康受到保障
    • 制訂公共醫療政策上引入兒童權利的角度
    • 增撥公營醫療服務資源及資助貧童使用私營服務
    • 改善學生健康評估服務,並將學童牙科保健擴展至全港幼稚園及中學生
  5. 改善房屋政策及社區設施
    • 增建公屋及加快興建公屋、放寬分配公屋條件,為正在輪候公屋的兒童家庭提供租金津貼、設立劏房津貼及增加過度性住屋、暫准容忍工廈劏房及資助工廈轉社會房屋。
    • 重訂租務管制條例,立法管制私樓租金,減輕貧窮家庭租金負擔
    • 善用現存學校及公共資源,為兒童設立社區學習中心
  6. 就兒童權利公約進行本地立法,豁免涉及兒童權利公約的法律援助申請個案的經濟審查
  7. 兒童照顧
    • 在學校為貧困學童提供全面課後托管及功輔支援服務,改善社區保姆及課餘託管服務,設立托兒劵,放寬減免收費入息限額,立法推行家庭友善政策。
    • 清晰立法定義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為受虐新移民家庭及兒童提供適切支援
  8. 兒童家庭團聚權利 – 港府應協助分離單親家庭媽媽單程證來港團聚。為在內地無人照顧在港的中港分離家庭無證兒童提供教育及福利支援,酌情批准居港。
  9. 立法禁止歧視新移民 – 跟進平機會建議,在《禁止種族歧視條例》視內地來港人士為獨立組群,為新移民提供法律保障,並設立投訴機關處理對新移民歧視的投訴。將新移民人權列為校內必修課程。

2020年1月1日

[1]  即按住戶人數劃分居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一半及以下的人口,在2019年第3季(香港統計處 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2019年7至9月)(https://www.statistics.gov.hk/pub/B10500012019QQ03B0100.pdf )

全港按住戶人口的住戶入息中位數如下:10,000元(1人)、21,000元(2人)、34,700元(3人)、43,000元(4人)。若以其一半界定為貧窮線,則貧窮線訂定如下:5,000元(1人)、10,500元(2人)、17,350元(3人)、21,500元(4人)。另外,各年貧窮兒童人數表列如下: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全港兒童人口(18歲以下) 1,274,200 1,207,315 1,176,900 1,157,500 1,120,800 1,096,500 1,073,500 1,053,800
貧窮兒童人口(18歲以下) 359,900 370,799 332,900 338,500 315,300 290,600 281,900 273,400
兒童貧窮率(%) 28.3% 30.7% 28.3% 29.2% 28.1% 26.5% 26.3% 25.9%
年份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全港兒童人口(18歲以下) 1,027,300 1,016,900 1,026,400 1,014,500 1,023,600 1,027,100
貧窮兒童人口(18歲以下) 249,100 246,000 246,900 229,600 230,400 237,100
兒童貧窮率(%) 24.2% 24.2% 24.1% 22.6% 22.5% 23.1%

 

[2]香港統計處(2016年)2016年中期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香港的住戶收入分布表5.1b(第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