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兒童調查系列十七 貧窮學童 課後學習支援服務 研究報告
兒童權利關注會
1. 引 言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8 條 「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為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此項權利」, 第 29 條 「 教育兒童的目的應是: :( 最充分地發展兒童的個性、才智和身心能力 」。
香港現時教育制度雖然實施12 年免費教育, 並推行全人教育及多元學習政策, 但除了學費免費, 學生要自費支付的學習雜費繁多, 學校大力鼓吹的 課後學習及活動, 更 成為家庭的沉重負擔 。 課後支援包括課後 託管 功課輔導 和課外活動等多種類型 這些都是 孩子在學校教育中重要發展的一部份,但貧窮的學生卻缺乏資源參與。
過去二十年,香港貧富差距愈來愈大,政府卻視為平常事,沒有任何扶貧對策,結果 2011年的堅尼系數高達 0.537 貧富懸殊問題惡化。 在以富裕先進發展為主的香港社會,貧窮人士更舉步維艱, 其中兒童最受害。 根據 2012 年統計處資料, 現 時全港有 1,053,800 名 18 歲以下的兒童,當中 273,400 名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 其中 92,883 名 (2012 年 兒童領取綜援 (18 歲以下其他來自低收入家庭,香港兒童貧窮率高達 25.9%25.9%,本港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 一 名生活在貧窮線下,其中超過二萬兒童蝸居籠屋、板房及劏房等惡劣環境 ,亟待社會正視 ,但政府於 2005 年才陸續開始有一些措施支援貧窮兒童 ,但加度不足,受惠人數少,詳例如下:
- 針對 6 至 15 歲兒童: 2005 年提供 7,500 萬的 「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 及一千五百萬地區青少年發展基金 予各學校 及志願團髒 按貧困兒童的需要作出支援, 2010 年加多 1 億,但未能令所有貧困學生受惠 及金額太少 。
- 針對 0 至 5 歲兒童: 2008 年 推出「兒童發展先導計劃」,卻無針 對改善貧窮及低收入家庭兒童健康及生活,無長遠跟進。
- 針對 10 至 16 歲兒童: 2008 年 7 月 1 日開始 推出兒童發展基金 特區政府在 2007 2008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預留 3 億元,以成立兒童發展基金。兒童發展基金主要包括三大部份,
包括: 目標儲蓄、個人發展計劃及師友計劃。 迄今受惠人數不足一萬。 - 針對小學生需要:2011年推行「課後學習支援夥伴先導計劃」,約8000學生受惠。
- 針對學生課後托管需要: 2012年推行「關愛基金–課餘託管試驗計劃」,在學校推行以托管、功輔及活動三合一的服務,實際受惠學生人數為 5 473 。
教育一直視為協助貧窮兒童脫貧的途徑,但因為課後學習的資源不足及分散,而且受惠者少,令貧窮兒童過去 二十 年 來 一直 發展落後 於人,未能享有平等發展機會 。
根據香港教育學院進行 的 一項入讀大學 的研究 中 指出 1991 年至 2011 年, 在接受教育大學學位的青少年 19 歲和 20 歲中,在首次入讀大學學位的比率中, 最富有的家庭 之學生佔48.2 而 貧困 家庭 的 學生 只 佔 13 。 顯示 富有家庭 學生 的入學率 高於 貧困家庭 學生 3.7 倍 。 可見,過往教育資助制度及課後支援不足,嚴重影響貧窮兒童的升學機會及發展。
同時,課後學習支援不但影響貧窮學生的學習發展,亦影響其父母的就業機會, 從而影響家庭收入。過往,政府嚴重忽略課後托管服務, 加上, 據現行《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 27 條,若父母或監管人明知及故意對 16 歲以下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包括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衣物或住宿等,在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 3 至 10 年, 令婦女就業率低落。 根據 2011 年統計處資料,香港婦女就業率只有 49.6%49.6%,新移民婦女更只有 43.4%43.4%,最近人口政策諮詢 文件指出本港婦女勞動率低,托管服務不善是其中主因。
現有本港雖有推行課餘託管,但當中亦有很多問題,而且受惠者少,問題分述如下:
六歲或以上託管服務開放不足,兒童成街童
現有託管服務不完善,服務時間大多 只在星期一至五的 時至 時 開放,假期不提供服務 1家長要自行或付錢接送子女參加託管,面對這些限制,婦女找工作十分艱難、課餘託管費用昂貴 2,而找到的工作極大部份是低薪、兼職、輪班或散工,暑期更要因照顧子女而再減少工作不少子女到街外蹓連成街童,潛伏青少年問題。
託管資助不足夠及名額不足
現時課餘託管每月動輒千元,低收入家庭的婦女通常只能找兼職工作,月入約兩千,難以負擔託管的費用。但是收 費減免審查嚴苛,申請家庭除了要通過入息審查,還需要通過「社會需要」審查,加上托兒豁免名額有限,全港約有 十 萬名 六 至 12 歲 貧窮兒童,但托兒名額只有五千多,資助全免名額只有 1540 個 。每區的配額亦不同,並不是按需分配,造成資源嚴重錯配,因此大部份低收入家庭只能獲得半免資助,全免的個案甚少。
社區託管針對 歲以下及不包功輔
為協助在職家長更好地照顧學童課後的照顧問題,政府在2008 年於全港各地區發展「社區保母服務計劃」,目標主要為 6 歲 以下 幼兒。其後 在 2011/2012 年度施政報告中,宣佈將「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 」的服務範圍,由現時十一區擴展至全港。
然而,社區保母仍有很多不足之處。首先,社區保姆計劃未有涵蓋 6 歲或以上學童, 同時不
包接送 ,缺乏 功課輔導,反映社區保姆未能全面地照顧兒童需要。
低收入家庭教育程度有限,又不懂教功課,亦難以負擔補習班的高昂費用,而課餘託管內容不一定包括功課輔導,導致婦女長時間工作後,仍要照顧子女功課,對學歷較低的婦女來說簡直百上加斤,而子女學業也不能得到最好的輔導。託管服務未能真正令低收入家庭受惠,婦女未能全面就業,街童問題嚴重。
學校少設託管
目前只有少數學校開設課後功課輔導班,少附託管服務,而且假期不開放,但家長極期望在學校提供天天開放兼備功課輔導的託管服務,因為可以全面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問題。首先,父母不用花錢或花時間在學校放學時再接送子女到遠處的託管中心,子女得到安全照顧及指導,功課能夠得到輔導 其次,隨著託管時間的延長,家長有更多的時間尋找較高薪的全職工作,或參加全日的培訓以增強就業能力,紓緩家庭的經濟壓力;低收入家庭所面對的貧窮問題以及子女功課輔導問題得到紓緩,亦減少家庭問題,促進家庭和諧,對社會也大有裨益。
富有家庭可以運用資源 課後為子女補充 不足 及自費請全職保姆 ,增加子 女在課堂上的競爭力 及提供照顧 ,但貧窮學生卻一籌莫展 課後 學習支援 的差距令貧窮學生脫貧更困難,所以協助學生脫貧,改善及增加課後學習支援是不 可 或缺的。 因此,這研究的目的是:透過現在的不同課後支援的計劃對於貧困兒童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
在這 研究中,會 專注 於政府 兩項 試驗 政策 之計劃 進行調查 。兩項計劃包括 關愛基金 課餘託管試驗計劃及 課後學習支援夥伴先導計劃 。此兩計劃分別是 在 2012/13 學年度及 2011/12實行 之 試驗計劃 探討 學校在課後託管 及課後 支援 的角色, 檢討參與的學校 在課後的扶貧角色,及何種 模式令學生最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