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兒童調查系列十四 – 貧窮兒童學前教育 學習開支困難調查

兒童權利關注會

  1. 調查背景

 

香港是先進富裕城市,但貧富懸殊嚴重程度名列世界前茅,基層收入低微,生活困苦,加上近年通脹高企,百物騰貴,令貧窮家庭百上加斤,兒童最受影響。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現時全港有1,112,900名18歲以下的兒童,當中297,500人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其中131,932名(2010年)兒童領取綜援,其他來自低收入家庭,香港兒童貧窮率高達26.7%,換言之,本港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一名生活在貧窮線下[1]

 

教育是脫貧的主要途徑之一,香港於1971年實施6歲至12歲六年免費教育,1978年實施小一至中三九年免費教育,免費教育政策三十多年沒有檢討,而且免費教育只免學費,學生仍要支付不少書簿雜費活動費等,直至2008年9月實施小學至高中十二年免費教育,惟幼稚園仍未實施免費教育;縱使幼童家長獲發學劵及可申領學生資助,貧困幼童家庭仍需大量自費補貼各項學習開支。

 

根據教育局資料,香港的學前服務是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提供的教育和照顧。幼稚園是向教育局註冊;而幼兒中心則向勞工及福利局轄下的社會福利署註冊。幼兒中心包括育嬰園及幼兒園兩類服務機構,前者為由出生至兩歲的幼兒服務;後者為兩歲至三歲的兒童提供服務,而幼稚園則為三至六歲的兒童開設。現時大部分的幼稚園只開辦半日制課程,計有高班、低班及幼兒班,亦有部分幼稚園同時開辦全日制課程。香港的幼稚園全屬私營機構,分非牟利幼稚園及私立獨立幼稚園兩類;由志願團體或私人開辦。現時全港有946間幼稚園,共有157,433名(2011/2012年度)學生。

 

現時不少國家已引證6歲前的幼兒教育是人才培養的基石,但香港的幼兒教育三十多年來仍停留在幼兒照顧式,而非必然的教育。香港最新的幼稚園資助政策,是於2007/2008年起推行學劵制,每名幼兒每年獲$10,000學劵,2010/11學年的學券資助額為每名學童每年14,000元,2011/12學年將會增加至每名學童每年16,000元,2012/2013學年的學券面值為每名學童每年16,800元。由2012/2013學年起,教育局會每年檢討學券計劃下的學費上限,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綜合指數)的按年變動幅度調整學費上限,或在通貨緊縮時凍結上限。如屬後者,會待累積增幅超過累積跌幅,才調高其後學年的學費上限。

 

幼稚園的教育資助只限學費,而學費資助包括學劵及學生資助或綜援,2011/12學年的學費減免上限(包括學券資助)為半日制幼稚園每名學童每年19,500元,以及全日制幼稚園每名學童每年31,500元。此外,教育局亦有為參加學劵制的幼稚園設立學費上限。2012/2013學年學券計劃下的學費上限,以半日制學額計算為每名學童每年25,200元,以全日制學額計算為每名學童每年50,400元。,縱使幼兒學童家長獲得全額資助,家庭仍要自行補貼學費及其他雜費。

 

2010年全港0至6歲的兒童人口為341,400人,當中身處在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以下(即貧窮線)的6歲以下兒童為78,800人,0至6歲兒童貧窮率達23.1%。

 

2010年全港3至6歲的兒童人口為201,900人,當中身處在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以下(即貧窮線)的3至6歲兒童為51,700,3至6歲兒童貧窮率達25.6%。

 

在全港近16萬正接受幼兒教育的兒童中,當中生活在貧窮線下的3至6歲兒童人口達51,700人,當中有12,759名7歲以下的綜援兒童(2011年4月),另外2011/2012年度38,781宗沒有領取綜援個案申請學生資助減費,但只有24,399宗申請個案獲全免學費資助,僅六成多(62.9%)幼兒申請者獲全免。而且要近年底才獲發放資助,期間家庭要墊支,對一貧如洗家庭而言是沈重負擔。

 

而且全免金額的上限低於普遍幼稚園學費標準,若學費超資助上限,即使全免家庭,其實都要自行補貼學費。而事實上,大半幼稚園學費都超出政府資助上限。幼稚園學費昂費,非一般家庭可負擔,資助又不足,令不少家庭被迫找質素較差學費較便宜的學校,並謝絕參與所有活動及節衣縮食,嚴重妨礙幼兒學習機會及成長。而幼稚園資助不包括書簿雜費車船等津貼,除了學費開支,家長還要自付書簿費、茶點費、車船、冷氣費及雜費等,即使綜援,也只津貼書簿費,其他一律欠奉。

 

由2011/12 學年起,當局放寬入息審查機制下可獲全額學生資助的收入上限。

家庭

人數

可獲全額資助的新每月家庭收入上限等值 佔每月住戶入息

中位數的百分比

(2010 年第2 )

可獲任何資助的每月家庭收入上限等值 佔每月住戶入息

中位數的百分比

(2010 年第2 )

1 4,956 (3,588 ) 76% 9,583 147%
2 7,434 [2] (5,383 ) 53% 14,375 [3] 103%
3 12,000 [4] (7,177 ) 67% 19,167 [5] 106%
4 13,800 (8,971 ) 58% 23,959 102%
5 14,869 (10,766 ) 51% 28,751 99%
6 17,347 (12,560 ) 53% 33,542 103%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8條規定:「締約國確認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為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此項權利」。為了解現時所有幼稚園學費超過政府資助的情況,而學前教育資助有何不足之處,以及對貧窮幼童的生活及學習的影響,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兒童權利關注會於2012年6月至8月期間進行「貧窮家庭幼稚園學習開支困難調查」及翻查幼稚園概覽,計算全港多少間幼稚園學費超資助及家庭需補貼多少,詳情如下:

 

[1]  即按住戶人數劃分居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一半及以下的人口,在2011年第三季(香港統計處 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2011年7月至9月),全港按住戶人口的住戶入息中位數如下:7,400元(1人)、15,800元(2人)、22,000元(3人)、27,000元(4人)。若以其一半界定為貧窮線,則貧窮線訂定如下:3,700元(1人)、7,900元(2人)、11,000元(3人)、13,500元(4人)。另外,貧窮兒童人數由2005年的359,900人上升至2006年的370,799人,下降至2007年的320,200人,但在2008年又急升至340,500人,2009年再下降至298,000人。

[2] 2人單親家庭(全額資助)每月家庭收入上限:12, 000 元。

[3] 2人單親家庭(獲任何資助)每月家庭收入上限:19, 167 元。

[4] 3人單親家庭(全額資助)每月家庭收入上限:13, 800 元。

[5] 3人單親家庭(獲任何資助)每月家庭收入上限:23, 9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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