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人士對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意見調查報告

(一)背景

2009年3月,全港第一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下稱綜合中心)以天水圍作試點開始服務,並檢討綜合中心的服務模式是否更有效為區內的精神病康復者及有精神困擾的市民提供社區支援。及後分別於2009年5月29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及2010年5月8日於葵盛東邨發生兩宗涉及精神病人的嚴重暴力事件,共造成三死三傷。

 

兩宗慘劇發生後,特首於2010年的施政報告宣佈,將綜合中心的服務模式即時擴展至全港。綜合中心需要在全港18區廿四個服務點尋找地點。但據悉自2010年10月至今接近一年,全港只有九間綜合中心有永久會址,包括天水圍試點及其他五間由早前日間訓練中心轉營的會址。就算特首曾向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呼籲支持落實綜合中心服務,但能夠通過區議會地區諮詢而落戶的綜合中心只得三間,其餘的只能租借臨時地點提供服務。

 

地區人士反對可能是綜合中心難尋覓會址的其中一項原因。最明顯的例子是屯門湖景邨。當區區議員及互助委員會帶頭反對綜合中心落戶於該屋邨內,又拉起橫額及張貼海報,其中不乏歧視的字眼。因此,如要在各區設立綜合中心的永久會址,必須了解地區居民對精神病康復者的觀感,及對設立綜合中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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