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兒童調查系列十五: 中小學教育制度及學生資助政策 對貧窮兒童影響 研究報告

兒童權利關注會

研究背景
1.1 本港貧窮兒童概況

香港是先進富裕城市,每個兒童應享有充足教育機會,事實卻不然,香港社會貧富懸殊嚴重程度名列世界前茅,基層收入低微,生活困苦,加上近年通脹高企,百物騰貴,令貧窮家庭百上加斤,兒童最受影響。統計資料顯示(2010 年),現時全港有1,112,900 名18 歲以下的兒童,當中297,500 人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其中131,932 名(2010 年)兒童領取綜援,其他來自低收入家庭,香港兒童貧窮率高達26.7%,換言之,本港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一名生活在貧窮線下。1

 

1.2 免費教育發展慢

教育本應是脫貧的主要途徑之一,香港於1971 年實施6 歲至12 歲六年免費教育,1978年實施小一至中三九年免費教育,免費教育政策三十多年沒有檢討,直至2008 年9 月才實施小學至高中十二年免費教育,幼稚園仍未實施免費教育。而免費教育只免學費,其他學習開支,學生需自付。

 

1.3 金字塔精英教育,大學名額少

更甚的是在香港這富裕社會,實施精英教育(詳見附件資料一),發展教育上的階級分層制度。過去數十年來,小學、中學,以至大學專上教育均呈金字塔式向上發展,愈是高等的教育學額便愈少,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亦相應處於低水平。根據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2010 年)的報告書,當中亦指出,2010 年公帑資助界別為17至20 歲年齡組別中約18%的人士,提供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並為另外約2%提供二年級銜接學額。自1994 年以來,這個百分比一直維持在18%。事實上,很多關注教育的團體及人士均指此百分比實為太低,與先進國家相比尤甚。2奈何當局一直認為專上教育界越來越多學額由私營教育機構提供是全球的明顯趨勢,更指出私營界別擴大,有利發展創新及不同模式的課程,更配合社會不同需要,因此堅決擴大私營界別。

 

政府於2000 年公佈政策,決定在10 年內把高等教育的普及率由33%提升至60%;過去十年全日制專上教育的學額及學生人數亦隨之而上升(見附件資料四)。但過去十年的新增學額主要是依靠自資院校提供,學生亦要自資學費。再者,公帑資助的全日制學士學位學額在2000/01 學年為14,135 個,至2009/10 年學年學額為14,659 個,近10 年增幅僅3.7%!(見附件資料五)

 

因此,副學位收生人數由2000/01 學年的9,549 人增至2009/10 學年的34,949 人,當中來自自資課程的學生則由2,621 人增至24,441 人,自資學生佔整體大專生的比率由27%大幅上升至70%。(見附件資料六)自資學額的增加,反映需自費應付專上教育開支的學童增無減,對於低收入或貧窮學童而言,若學業成績一般而未能考獲公帑資助學位,只能被迫放棄升上,又或者憑借貸、背負沉重財政負擔升學。

 

根據政府的推算,在2012 年首屆中學文憑試,合資格升讀大學有2.3 萬人(即中、英文科達3 級,數學及通識科達2 級的水平,即所謂「3322」)與此同時,每年仍有超過5 千名多成績達高級程度的會考考生,兩者合共2.8 萬人。換言之,扣除特區政府於2012 年剛宣佈額外增加380 個學額至每年1.5 萬個,文憑試中六生再加上末代高考考生,合共約1.4 萬合格考生因學額不足而無法入讀資助大學。3由此可見,資助大學學額不足,直接損害基層學生接受平等專上教育的機會。

 

1.4 中小學校競爭,教學多元化,學生資助跟不上教學政策發展

大學資助名額不足,形成中小學學生競爭學位,學校亦要催谷學生競爭,在七成富有階層主導的社會,教育不斷發展,多元智能學習、科技數碼學習、互動學習等,應有儘有,但全部要學生自己支付,學生資助政策遠遠落後於教學政策發展,因缺乏公義的政策,貧窮兒童即使入了學,亦支付不了各項學校要求的學習支出,免費教育只免學費,忽視學生要支付各項新教學方法及學習費用,造成貧窮學生即使入了學及努力學習,仍難以追上學習進度及學校要求,升學機會受阻。教育不但未能協助貧窮兒童脫貧,反而造成富者學多些,貧者學少些的不公平現象。

 

事實上,現行中小學生所謂的免費教育,僅僅指課堂的教學費用全免,然而,各種與學習相關的開支,均需要學童及家長承擔。縱使政府早於上世紀七十年代已推行學生資助制度(詳見附件資料二),資助書簿、交通費等費用,其資助金額及範圍未隨教育發展作出改善及增加,家長要補貼,書簿費及其他如校服、冷氣費、習作費、參觀費、活動費等開支,增加貧窮家庭經濟負擔,對貧窮學童平等發展構成一大障礙。4

 

除了學生資助欠完善,中小學教學制度及課程安排更進一步阻礙貧窮學童學習。有基層家長投訴,子女在學校學習上面對很多問題,學童不懂如何做功課、亦不太掌握教學內容、在校內又缺乏時間查詢老師在課堂上教授的知識、再加上各項涉及學習活動及開支,令兒童難以有效學習。對於富裕的家庭而言,可於課後聘請私人補習作功課輔導支援,補習蔚然成風,對於貧困家庭而言,只能輪候校內或非政府機構提供的課後功輔支援服務,或減省三餐短暫以支付學習支出。再者,在職家長工時極長無暇教導子女,又或礙於教育水平不高不懂教育,貧窮學童缺乏家長相應支援,難以配合全面學習和健康成長。然而,究竟實際情況為何?學校在教學、課程編排,以至課後支持出現什麼問題等等,均有待本研究深入了解。

 

1.5 教育改革令師生疲於應付

再者,政府於2000 年推出教育改革(詳見附件資料三),改革的範圍包括:(1)學制、(2)課程、(3)評核機制及(4)不同教育階段的收生制度等,師生均疲於應付,令教學更緊張,家庭的支援及學生的家庭資源很重要,但貧窮學生往往最弱,學習進度容易落後於人。有關各種教改當中的問題,過去多年引起社會很多爭論,包括:三三四學制、其他學習經歷、副學士政策、大學學額、小班教學、師生比例、幼兒教育學券制、教學語言、直資學校、自評外評等等。教育專業團體均投訴教改徒添校內行政工作,為教育工作者疲於奔命,阻礙了前線教學工作的質和量的改進,因此教改亦引起社會人士、家長及學界等極大反響。當中與基層家庭猶為相關的,便是三三四學制改革、直資學校制度、大專教育學額等問題。再加上,因出生人口日少而產生殺校問題,令教育界常處於風聲鶴唳的情況。

 

1.6 直資計劃發展不利基層學生

直接資助計劃(Direct Subsidy Scheme),簡稱直資(詳見附件資料七),是一個在1991 年開始推行的香港教育資助計劃,也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政策之一。計劃目標協助私立學校發展成為一個強大的體系,在官津學校教育以外提供另類的優質學校,使家長為兒女選擇學校時有更多的選擇。

 

最初期的直資計劃由1991 年9 月起在中學推行,成功加入的學校可以收取學費並同時獲得政府對每名學生的資助,限制是學費不能多於資助額的三分之二,否則不會獲得資助。直資學校有相對高的自主權,可自訂課程、收費及入學要求,接近私立學校,但可得到政府只能幫助直資學校按合資格學生人數提供的資助。5受此計劃資助的學校稱為直資學校或開放式教學學校。

 

截至2012 年9 月,全港共有73 間直資學校,當中有52 間開辦中學課程,12 間開辦小學課程,以及9 間同時開辦中學及小學課程。「直資計劃」被批評是教育當局以多元化辦學的包裝,給予直資學校在管理、課程、收生和學費等的較大彈性權力為名,實際卻是發展精英教育。據了解,前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在香港大學九十周年校慶致詞曾倡議「新精英主義」,把教育均等取向說成是「泛平等主義」,貶抑為「平庸主義」,力稱社會需要更多名校,培育社會精英云云。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早於1988 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三號報告書》發表後已明確反對「津校轉直資」。當年的會長司徒華先生亦曾批評計劃的實質是把資助學校私營化;假私校之名,利用公帑去設立和扶助貴族學校,把普及教育政策倒退為階級化的精英政策。(《教協報》第182 期,1988.11.12)其後,當局於1999 年後推出的「新直資計劃」,進一步專為傳統名校而修訂政策,令傳統名校經過多年運作所累積的「社會和文化資本」,轉為直資學校後便被「私有化」和「市場化」,成為貴族式的特權學校,加深教育階級分化,有違社會公平原則,窒礙教育健康穩定發展。

 

現實中,不少質素高學校轉為直資學校,而且收費較高,亦吸引較富有家庭兒童入讀,貧窮兒童即使申請免學費,但亦沒有資助支付必要的學習支出,最終影響學習進度及升學機會。

 

直資計劃孰好孰壞?能否達致人人平等、社會公平的原則?這亦是是次研究希望觸及的課題。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28 條規定:「締約國確認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為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此項權利」。為了解現行教育制度的問題及阻礙貧窮學童情況,以及對貧窮兒童的生活及學習影響,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兒童權利關注會於2012 年4 月至11 月期間訪問教育界專家、學校、家庭及兒童,嘗試從各方面,探討學制及資助政策的問題並提出改革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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