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兒童調查系列二十六 – 貧窮家庭對推行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的意見 問卷調查報告

兒童權利關注組

調查背景

香港是先進富裕城市,但貧富懸殊嚴重程度名列世界前茅,過去數年,通脹高企,工資追不上通脹,愈來愈多家庭陷入貧窮中,兒童最受影響。統計資料顯示(2017),現時全港有1,023,60018歲以下的兒童,當中230,400名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下,其中68,343(201612)18歲以下的兒童領取綜援,其他來自低收入家庭,香港兒童貧窮率高達22.5%,換言之,約本港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一名生活在貧窮線下。1兒童貧窮率稍為下跌,惟數字仍然高企,亟待社會正視。

本會多年來致力關注本港貧窮及基層兒童獲得平等教育的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8條第1款規定,締約國確認兒童有受教育的權利,為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此項權利;第2(b)項亦規定,締約國應鼓勵發展不同形式的中學教育、包括普通和職業教育,使所有兒童均能享有和接受這種教育,並採取適當措施,諸如實行免費教育和對有需要的人提供津貼。2此點對於身處經濟及社會環境較差的青年及兒童,情況尤其突出。貧窮青少年若缺乏充足的條件,包括獲得基礎教育、適切的經濟支援,以至經濟發展的機會,則無從享有合理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