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兒童參與暑期活動情況調查報告》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及兒童權利關注會關注貧窮兒童參與暑期活動的情況,貧窮兒童在成長中能否獲得適時協助,將有助促進平等發展機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六條規定,締約國確認每位兒童都享有生命權,並應盡最大限度地確保兒童的存活與發展,《公約》第三十一條亦特別訂明兒童有權從事與其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藝術活動,締約國亦有責任促進兒童充份參與文化、藝術、娛樂和休閒活動的機會。為此,本會於本年七至八月期間進行調查,發現貧窮兒童在參加暑期活動面對各種問題,促請政府訂立政策,精準且有效協助貧窮兒童及青少年在社區中參與各項文化、藝術和康體活動。

 

  1. 享受適足閒暇和康體活動屬兒童權利 貧窮兒童支援待加強

 

根據統計處資料,2022年全港共有933,900名18歲以下的兒童(2021年:961,400名),當中222,600名(2021年:235,600名)兒童生活在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以下的貧窮家庭,其中53,105名(2021年12月)(2020年12月為55,857名)18歲以下的兒童領取綜援[1],其他來自低收入家庭,香港兒童貧窮比率高達23.8%,每四位兒童中有一位身處貧窮境況。扶貧委員會在2021年公佈最新《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更顯示[2],本港貧窮兒童人口多達274,900(政策介入前),兒童貧窮率達27.0%,創近十多年新高,每四名兒童之中,便有一名生活在貧窮境況,兒童貧窮人口及比率持續高企,因應新冠疫症肆虐,估計情況會進一步惡化,亟待社會正視。但政府的扶貧政策力度不足,追不上社會需要,依然有不少貧童兒童不得溫飽,更要蝸居籠屋板房劏房、工廈、豬欄等惡劣環境,亟待社會正視。

 

在兒童及青少年就學階段,學校在校內常規教學及課後支援扮演了重要角色。而每年七至八月份的暑假或其他學校長假期(例如: 聖誕節、農曆新年、復活節等),除了有學校或會個別安排學習活動外,兒童及青少年主要倚重校外學習活動(例如:游泳、舞蹈、健體、球類活動、棋藝、郊遊、戶外活動等),包括:私人市場或由政府資助的青少年中心提供相關活動。對於清貧家庭兒童而言,由於在市場中參與各項活動收費昂貴,因此應透過參與各非牟利機構營運的青少年中心的服務和活動,以體現享有閒暇和玩樂的機會。

 

  1. 調查結果及分析

 

本會於本年七至八月期間進行調查,透過網上方式向本會在社區中持續接觸的逾4,500名基層兒童成立的Whatsapp群組、以及本會APP的通告欄,發放網上問卷,探討貧窮兒童在參加暑期活動面對的挑戰;同時在網上搜集全港由政府資助推行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的服務單位(包括: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和兒童及青年中心)提供暑期活動的情況,包括: 各項活動收費、有否指定名額予弱勢家庭兒童、設立收費減免機制等。調查主要發現如下:

 

  • 受訪者資料
    • 年齡及性別: 是次問卷共成功訪問225名6至18歲以下的基層兒童,家庭收入低於貧窮線。
    • 六成基層兒童暑期無暑期活動 九成表示應付暑期活動開支感困難

礙於經濟困難,基層兒童及青少年未能獲得適時的參與活動的機會。六成基層兒童在暑期並無安排任何暑期活動(表14),絕大部份(92.9%)受訪者表示其家庭在應付暑期活動開支上感到頗困難或非常困難(表30),反映貧窮家庭的兒童並非不想參加暑期活動,明顯是因著經濟因素,無奈放棄暑期活動。這將會大大減低清貧兒童透過參與不同暑期活動,增廣見聞、拓闊個人視野、增加學習經歷的機會。

 

  • 五成返中國內地作暑期活動 四成留在家中  恐難善用暑假

被問及今個暑假(2023年7至9月)你有什麼活動安排方面: 近半(49.8%)受訪者表示會回中國內地、四成多(44.0%)留在家中、一成半(13.8%)沒有任何安排,未知道做什麼。事實上,暑期是全年最長的假期,除了有助回顧重溫以往課本書習內容、預備下一學年的學習外,更是兒童及青少年走出課堂,學習課本以外知識的好時機,課外的學習活動有助在成長階段中的兒童及青少年舒展身心、建立良好生活習慣、強化群體生活意識、培養個人學習能力等等。若漫長的暑期沒有具體活動安排,將不利兒童成長,過去逾三年新冠疫情下,中港兩地封關,適逢今年暑假是通關復常後的第一個暑假長假期,或因此有較多基層家庭選擇回內地探親和休假,但之前亦有不少貧困家庭會在暑假將子女帶回鄉,讓親友照顧,以便自己可以繼續上班,反映需要設立暑期託管,而很多在中國內地沒有任何學習或活動安排,或長期留在家中,恐怕未能協助兒童善用長假期。

 

  • 體育運動和語文學習屬最受喜歡活動 名額及支援待增加

最多受訪兒童表示最希望參加體育運動(如: 足球、游泳、籃球、羽毛球、跳繩等)(51.6%)及語文學習班(如: 中文/英文/數學)(51.6%),反映基層兒童希望在暑假能走出課室,多做運動或鍛鍊體魄的活動,既有別於平日校園活動,亦能有助個人身心健康發展。語文學習班是不少學童及家長希望參加的;透過長假期鞏固以往學年所學習,糾正不足之處,以迎接新學年的學習內容。前者涉及各青少年中心及康文署有否提供相關活動,後者則涉及課後學習支援。根據針對全港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以及兒童及青年中心的觀察,語文學習課程大多收費高昂,每月動輒一千多元,並非一般清貧家庭所能負擔,至於康體活動,各中心和康文署提供的活動名額亦不足,支援有待增加。

 

  • 六成不曾使用青少年綜合中心或中心之服務 活動收費壓縮暑期活動開支

基層兒童參與暑期活動的困難,突顯恆常青少年服務對弱勢家庭兒童的支援不足。調查發現,基層兒童並不普遍參加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或青年及兒童中心舉辦的活動。近六成(57.5%)受訪兒童過去一年不曾報名參加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或青年及兒童中心的活動(表16)、六成多(62.2%)受訪者沒有嘗試報名相關中心的暑期活動(表18);反映相關中心並非清貧學童主要使用接受服務的服務提供機構。根據檢視全港各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的暑期活動可見,大部份活動均需收費,收費介乎數十元至逾千元,各營運機構雖然有接受政府資助營運,惟可按各自的政策,訂定活動收費金額,卻不一定需要設立任何費用的減免機構,更沒有任何指定名額予清貧家庭的兒童及青少年參加。

 

  • 七成青少年中心無為貧童提供專項活動 近六成無設立減免費用機制 

從全港青少年中心的數據可見,近七成(68.3%)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沒有特別舉辦針對貧窮兒童或青少年的活動(表33(1)、八成半(86.4%)兒童及青年中心亦沒有特別為清貧兒童舉辦活動(表34(1);當中絕大部份康樂/興趣班均有收費[表33(3)及表34(3)]。雖然個別非政府機構有特別設立減免費用的制度,惟由於各機構有極大的自主權,做法各異,可謂五花八門。這亦反映自主權於機構手上,亦並非每一項活動都有減免名額、就算有名額,亦不代表有足夠名額。在收回成本、用於自付的大原則下,難免收費較高。各服務單位根本難以系統地為弱勢家庭中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持續的中心活動和服務,尤其是對應貧窮兒童及家庭最感興趣的「體育運動」和「語文學習班」,收費昂費亦令貧童卻步。換言之,各個服務單位只能無奈地增加活動費用,未能最有效、精準、到位地為貧窮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活動和服務。

 

  • 社署缺乏扶貧視角 資助青少年服務欠考慮支援貧窮兒童  應善用作扶貧平台

社署作為支援弱勢社群的政府部門,在扶助弱勢家庭的青少年服務上的角色,實在責無旁貸。社署在批出全港任何營運服務的協議予各服務單位時,有責任訂定相關的服務目標並監督服務的落實和推行。社署缺乏任何扶貧視角,縱使強調要考慮服務使用者的負擔能力,亦提及營運服務的機構要特別關注邊緣或弱勢的兒童及青少年;卻沒有必然考慮或引入任何正面歧視(affirmative action)措施,甚或收費減免機制,以扶助貧窮家庭學童參加相關兒童及青少年服務,亦無從透過提供服務達致扶貧或防貧功能。

 

  • 康文署長期名額不足,貧童放棄申請

只有一成多的受訪兒童曾經抽中康文署的活動,不少貧窮兒童因多次申請都不成功,放棄再申請,康文署除了與志願團體合作少量的免費活動,似乎未有大改革,大量增加名額及有特定名額留給貧窮兒童。

 

2.9本港青少年中心服務的收費情況

 

  • 目前全港政府資助合共139間綜合青少年中心及22個兒童及青年中心,上述服務單位分佈全港18區,以地區為本的方式,為該區兒童及青少年提供一系統成長活動,若以服務單位數目計算,當中服務單位數多為沙田(12.4%)、其次為觀塘(8.7%)、東區(8.1%)、屯門(8.1%)等地區(表32)。
  • 舉辦特別針對貧窮兒童或青少年的活動: 近七成(68.3%)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表33(1)及八成半(86.4%)兒童及青年中心無特別為清貧兒童舉辦活動(表34(1);
  • 提供特定免費活動: 六成多(62.6%)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及近六成(59.1%)兒童及青年中心有提供特定免費活動。[表33(2)及表34(2)]
  • 一般康樂/興趣班有沒有收費: 絕大部份(82.7%)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的康樂/興趣班有收費,兒童及青年中心則佔八成半以上(86.4%) [表33(3)及表34(3)];
  • 各項活動收費金額: 收費普遍較高的活動為: 舞蹈班、語文學習班、科技應用班,以及體育活動。
  • 平均約多少錢一堂: 綜合青少年中心方面,近半(48.2%)每一堂介乎100元以下;至於兒童及青年中心方面,則逾七成(72.7%)每一堂收費是51元至100元。[表33(5)及34(5)]
  • 一般有多少堂: 逾四成(40.3%)綜合青少年中心及逾一半(54.5%)兒童及青年中心提供5至8堂課程。
  • 減免費用機制: 五成半(54.7%)綜合青少年中心及近七成(68.2%)兒童及青年中心沒訂立減免費用機制。

總體而言,青少年興趣班價格最為便宜甚或免費,其次係兒童的興趣班,至於幼兒的興趣班收費則最高。另外,個別服務機構有設立減免計劃,減免各項活動的費用。此外,某些需要考級別的興趣班,收費尤其昂貴,例如: 鋼琴、小提琴、芭蕾舞、劍橋英文班等等,平均要$200至300一堂,並且不設減免名額,直接削弱貧窮兒童的選擇活動,體現多元學習的機會。

 

  1. 調查建議

 

  • 引進扶貧角度 評估貧窮兒童及青少年需要  以青少年服務作扶貧
  • 訂立青少年中心活動收費減免機制 補貼服務單位增加財政誘因
  • 強化學校扶貧功能 推行港版校園Head Start計劃
  • 增加康樂活動受助名額,訂立活動收費豁免機制
  • 擴大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試行計劃的內容 增加暑期及長假期的課後活動支援
  • 全面檢視基礎教育,增加教育和經濟支援
  • 「全方位學習津貼」:目前校本津貼小學及中學均為 $154,845,班本津貼方面,小學為$25,807,中學為 $43,357,應進一步增加。
  • 「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每名合資格學生(即領取綜援及學生資助全額津貼的小一至中六學生)每年獲發的「校本津貼」額,建議由現時的600元,增加至不少於6,000元。
  • 「學生活動支援津貼」: 額外支援清貧中、小學童(即領取綜援或全津的學生)參加校內全方位學習活動,每名清貧中、小學生可獲津貼額,應由目前650元及350元,增加至3,000元及2,000元。
  • 提升各項津貼 強化原生家庭經濟
    • 完善職津中的「兒童津貼」: 包括: 將職津兒童津貼與工時脫勾,為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在職家庭提高較高津貼、提升兒童津貼金額
    • 為清貧學童提供較高額的「學生津貼」: 將目前為所有適齡學童每年提供一筆過的$2,500就學津貼,改為針對清貧學童(包括: 綜援家庭學童、學生資助全額、學生資助半額受助人)提供較高額的就學開支津貼,以應付學習所需。
    • 強化「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 將目前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每名受助者的每年最高援助金額由2,000元上調至6,000元,現金援助名額亦由每年10,000個增加至100,000個;此外,資助期亦由目前最長1年,延長至最長3年。
    • 放寬「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請資格: 2021年當局設立「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輪候公屋三年以上並租住私樓的家庭提供現金津貼;建議考慮放寬申請資格,容讓輪候少於三年的住戶領取津貼,增加對劏房住屋的經濟支援。只要貧窮家庭受惠,身處其中的貧窮兒童亦然。總括而言,跨代貧窮成因眾多,單一計劃作用有限,政府必須從各制度著手處理,同時訂立具體減貧KPI(關鍵績效指標),檢視施政成效。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兒童權利關注會 謹上

2023827

 

[1] 社會福利署回覆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之信函

[2] 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1年11月)

https://www.povertyrelief.gov.hk/chi/pdf/Hong_Kong_Poverty_Situation_Report_2020.pdf